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按照《紫阳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紫财【2018】90号)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部门决算以及“三公”经费情况简要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
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
5、负责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拟订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落实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标准,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管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协助管理卫生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服务行为。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8、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和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实施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科医生等急总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落实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调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恋医学教育工作。
13、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恎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指导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承担全县保健对象重要医疗保健任务的协调和指导。
17、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2017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卫生重点工作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公立医院内部决策、运行管理、资产管理医疗风险预警等制度不断健全。分级诊疗工作有序展开,全年共上转患者896人,下转患者174人。医疗机构加入技术协作型医联体实现全覆盖。人事分配制度不断优化。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采购执行“两票制”,网采率100%。14类基本公共卫生和9大类重大公共卫生有序实施,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市标准。新农合参合29.7万人,参合率99.9%,合疗报销比例达到78%。
2、重点项目稳步实施。县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内部主体装修基本完成。县人民医院蒿坪分院业务楼正在进行主体装修,洄水、高滩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正在进行内外粉刷。华阳医养中心办公楼建设有序推进。
3、人才队伍建设有序推进。通过多种形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4名。“十百千万”完成任务111.24 %。基层卫生技能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圆满完成。
4、医政医管工作规范开展。全面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和感染管理工作,各医疗机构均签订医废和输液瓶(袋)处置协议。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工作快速推进,中医院完成二级甲等复审。4个镇创建“人民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通过初验。全面启动“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提升。无偿献血受到省市表彰,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有序开展。成功调处医疗纠纷8起。
5、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扎实开展。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省级管理平台数据共享,单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7种1356例,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投入100万为参合犬伤患者免费接种疫苗和免疫球蛋白。全县早孕检率99.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9.6%,产后访视率99.86%,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新生儿访视率99.86%。无孕产妇死亡。
6、中医药和医养结合工作成效显著。开展科普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受众3000余人。实施“十镇百村”中医药示范单位创建工作,17个镇卫生院全面启动中医馆建设。县中医医院烧伤科为市级特色专科,脾胃病、老年病、骨伤、肛肠科为市级重点培育专科。镇卫生院与全县21所养老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7、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执行有力。完成54家“双随机”抽检工作。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单位、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共958户次,下达整改意见书166分,查处非法行医8起,罚款1.66万元,没收药品器械33箱、违法所得1.36万元。
8、安全生产和爱国卫生工作有序实施。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督查活动,7家“平安医院”创建申请市级验收。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工作,开展4次病媒生物防制消杀,完成农村改厕任务180户,申报25个“三级联创”单位。
9、信息化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规范运行。实现了县级医疗机构与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药采平台与医院HIS系统的无缝对接。
(二)计划生育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质量指标全面完成。期内共出生3085人,性别比为107,违法生育多孩率为0.3%,出生率10.6‰,人口自然增长率3.3‰。 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夫妇1575对,母亲健康检查共完成27338人。二是落实“三个一”领导机制,把计划生育纳入全县重大事项督查和“一票否决”范围,实行“月督查、季考核、年评估”分段量化考核,并列入单项考核。年初县财政预算计生事业经费478.5万元,实际县级投入各类事业经费692.3万元。三是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系列计生知识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政策知晓率,鼓励和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让国策入脑入心。四是强化村级“两室一校”阵地建设,规范“表卡册牌”档案资料管理。配齐村级计划生育专干196名和中心户长1251名,落实了计生专干纳入领取补贴的村干部范围。五是扎实开展打击“两非”和溺弃女婴等违法行为,确保性别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六是以创建“市级计划生育转型发展示范县”为龙头,扎实开展流动人口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网格化服务社区、精细化管理、诚信计生·群众自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七是2017年投入各类奖励及帮扶资金1307.83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503.26万元。八是推进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平台应用率100%。8月底完成了卫计“十证合一”项目建设工作,方便群众办事。
(三)脱贫攻坚工作快速推进。一是紧紧围绕“四率一度”和“六七”标准,包联7个贫困村有力推进。二是按照“提标扩面”原则,整合扶贫资金1700万,新建85所贫困村卫生室,资助参合费用2100万元,确保100%参加合疗和大病保险。二是创新“一二三”宣传模式,发放健康扶贫宣传册(单)共20万余份,有效提高政策知晓率。三是全县104名大病患者集中救治达到100%。组建“五师”服务团队85个,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覆盖率达到100%。确定10种慢性病,免费送药193人次。重病兜底保障保障413人,保障率100%。四是建立“四重保障”救助体系,保障贫困患者住院总费用报销达90%,累计补助1245万元。简化“四重保障”流程,方便群众报销,由合疗办统一向患者兑付。县民政局、人寿保险公司后台结算将补助资金划拨给县合疗办。对贫困人口开展1次免费健康体检。五是扎实开展“光明工程”、“天使健康扶贫行动”和“树千名自强标兵,交万民农民朋友”活动。完成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 116例。义诊活动覆盖17个镇,获益群众9万余人,六是“绿色通道”、“先诊疗后结算”、“一站式结算”、“零押金住院”等政策规范执行。七是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四大帮扶体系建设”和冬季攻势工作快速推进。
(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开展。一是按照《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党委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优树模、培育典型做示范”和新民风建设活动。三是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开展支部书记向党委述职述廉述责、党建知识测试和“重温入党誓词,践行为民服务”等活动,定期召开党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按时完成党费收缴和“手机+党支部”工作。四是围绕重要节点明察暗访6次,完成县纪委交办案件5起,记过处分1人,警告处分4人,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2条。系统内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六是健全投诉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投诉程序。七是针对传染病防控、脱贫攻坚工作,局党委对工作不力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4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卫计局属于行政机构,本部门的部门决算仅含本级(机关)决算,无二级部门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机关) |
2 |
…… |
3 |
…… |
……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26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3人。纳入养老统筹管理退休人员18人。遗属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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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06.88万元,较上年增加1271.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计生项目拨款纳入本级部门决算。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00.45万元,比上年增加1505.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计生项目拨款支出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2206.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06.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270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24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11.12%;项目支出2400.21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88.88%。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6.88万元,较上年增加1271.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计生项目拨款纳入本级部门决算。其中:基本支出300.24万元,项目支出2400.21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0.4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7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29.68万元、农林水支出42.0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2.49万元,公用经费17.7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国有资产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6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0.36万元,降低29.51%,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0.24万元,主要是乡镇卫生院业务人员及村医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2.86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00.2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5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3.88万元,比上年减少万元;印刷费支出1.88万元,比上年增加1.88万元;水电费支出1.31万元,比上年减少0.45万元;邮电费支出4.07万元,比上年减少0.54万元;差旅费支出5.12万元,比上年增加3.06万元,主要增加了下乡扶贫频次;维修(护)费支出0.63万元,比上年增加0.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比上年减少0.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9.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病媒生物防治服务及相关药品材料支出。
(三)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04.34万元,单位占地面积977平方米,信息化数据服务器一套。
2017年未购置车辆及大型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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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卫计局
窗体底端 紫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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