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依法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通用类集中采购项目。
2、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实施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
3、受理和处理委托权限内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或质疑;接受政府采购管理监督机构的业绩考核和监督检查。
4、对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5、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等公共资源有形交易市场,承担公共资源交易职责,提供交易服务。
6、承担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最高限价审核工作;
7、组建、管理工程评审专家库。
8、依法受理和处理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投诉。
9、统一管理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
10、依法查处工程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1、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工作成效
1、工程招投标工作方面
(1)2017年元至12月,中心累计监督管理及服务全县24个建设单位集中进场完成282个工程招标(谈判)项目,交易总金额163,407.59 万元,中标金额155,320.31万元,节约资金8,087.28万元,节资率4.95%。
(2)完成各类工程造价审核项目291项,预算金额163,805.66 万元,审核金额158,165.32 万元,共核减费用5,640.34万元。
2、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面
2017年元月至目前,政府采购中心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方式,共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102批次,采购预算总金额4,426.77万元,中标成交总金额3,943.27万元,共节约资金483.5万元,平均节资率10.9%。
(二)主要工作措施
1、简政放权,激发交易市场活力
一是会同发改局梳理了现行中、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拟定了修订完善方案。5月10日经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对修订方案进行了审定后,招标中心根据政府常务会精神修改了《办法》文稿,6月21日经县政府印发实行。二是进一步降低投标企业准入门槛和投标成本,在我县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银行保函和工程信用担保制度;在投标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和退还时限上,均执行国家和陕西省现行规定的最低和最短标准。三是进一步优化了中标通知书备案程序,对备案工作实行“全程代理”。
2、管办分离,促进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理顺机制,中心分设招投标管理股和交易服务股,在机构设置上实行管办分离。二是强化监管,全力做好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盯紧信息公开、代理机构选取、标书审查等关键环节,防范监管漏洞。
3、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及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中心实行首问负责制,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全程代办。二是竭尽全力服务全县大局,在脱贫攻坚项目和教育均衡发展项目上,中心实行公告与限价报批同时进行、优先安排场地和专家等超常规措施,“特事特办”。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部门决算只包含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二级单位一个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局二级单位。截止2017年底,本单位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员11人。其中正科级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1名。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115.74万元,比上年减少56%;本年度支出154.32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25%。收支减少原因:2016年因单位迁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场地建设和设备购置加大了2016年度的收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功能科目):一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公共服务支出154.32万元。其中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45.18万元,行政运行9.1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科目):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8.54万元(基本工资28.49万元,津贴补贴28.21万元,奖金1.8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5.78万元(办公费8.05万元,印刷费1.5万元,维护费2.47万元,差旅费2.46万元,会议费4.49万元,租赁费0.57万元,业务委托费8万元,工会经费1.04万元,福利费0.96万元,劳务费18.47万元,培训费0.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1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9.9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二)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培训费支出0.46万元,会议费支出4.49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1-12月份有24个建设单位集中进场完成282个工程招标(谈判)项目,完成各类工程造价审核项目291项,共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102批次,共节约资金483.5万元。本单位人少事多,克服了种种困境,领导和部分同志们长期加班,连轴转,忘记了周末和公休,但是从未有怨言,他们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就是“不忘初心”,把工作搞好。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74万元,其中专项业务费2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运行经费支出9.14万元比上年运行支出大幅度减少,主要是代理机构的引入,大幅度减少了日常经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货物类共计采购支出40.18万元。采购打印机一台0.25万元,指挥系统第二次付款39.9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产购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2-部门决算公开样表.xls 2018.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