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时间:2018-08-13 00:00作者:水利局来源:财政局


紫阳县水利局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涉水等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利、防洪、渔业等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全县地表、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县城、集镇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全县节约用水工作。

(三)组织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湖泊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四)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政、水保执法;协调和仲裁全县水事纠纷。

(五)指导全县供水、水电及综合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受县政府委托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融资工作。

(六)组织编制全县水利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管理全县重要河流、水库、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重点水利工程,抓好水库、堰塘、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七)归口管理农村水利、机电排灌、农村小水电和城乡供水工作;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八)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保生态工作,抓好水土保持工程性措施的落实。

(九)负责全县渔业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渔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渔政执法和管理工作,做好渔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水域、库区的渔业开发和管护。主管全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十)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

(十一)承办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市对县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河长制工作。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党委书记、镇长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县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人员和经费。二是建章立制。印发了《紫阳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制定了《紫阳县“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紫阳县“河长制”监督巡查制度》等7项制度以及《紫阳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三是夯实责任。对县内流域面积5km2 以上104条河流全部落实了具体责任人,且层层签订了管理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县、镇、村(社区)三级河长领导分级负责制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共确定了县、镇、村三级河长513名,聘请专职河道巡查员26名、护河员267名。四是加强宣传。全县共制作河长公示牌227块、规章制度牌224块,制作了音频版《紫阳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安装各类宣传牌130块。五是多措并举。加强已建成的4个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加快县城污水处理提标改造、以及汉王、蒿坪等在建污水处理厂的施工进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78次,查处涉水违法案件28起,立案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1起,刑事拘留6人。六是严格问责。衔接县纪委制定出台了《紫阳县“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13种问责情形,为全县“河长制”工作落实提供坚强保障。我县河长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协作下,整体推进情况良好,10月份市南水北调办和市河长办在我县调研时对我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予以了充分肯定。

2、高效节水灌溉。结合小农水、丹治等项目建设,下半年通过倒排工期、倒逼时限等措施,围绕全县主导产业园区先后在城关、高滩、蒿坪、汉王、双安等镇建成高效节水喷(管)灌工程5处,累计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210亩,完成投资1300万元。

(二)县上重点考核及年初公开承诺事项完成情况

1、农村安全饮水。农村安全饮水保障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是户脱贫、村退出、县摘帽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水利行业扶贫的主战场。2017年全县共计划建设贫困村饮水工程122处,其中省定12个脱贫村28处,市定30个脱贫村84处,涉及40个贫困村3.93万人(贫困人口1.8万人),截至目前,122处饮水工程已全面完工,累计完成投资3900万元。在紧盯2017年任务的同时,整合技术力量开展了 2018年及以后脱贫村饮水工程的勘测和设计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其中36个村80处饮水工程设计。

2、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是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主体工程全部完工,设备安装完成,已进入调试阶段,累计完成投资1200万元;二是蒿坪集镇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全部完成,达到通水运行条件,完成投资1800万元;三是任河咀污水处理厂因厂区施工面在库区蓄水位以下,暂无法施工,目前完成管道安装完成3.1公里,完成70%,完成投资450万元。四是汉王镇污水处理工程土建工程全部完成,正进入设备安装阶段,管网安装基本完成,完成投资600万元。五是城镇污水及垃圾无害化处理PPP项目按照政府时间节点要求已于6月初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9月通过审查,11月完成“两评一方案”并通过相关部门及省级专家联合审查,提交县委、县政府审定批准后即进入招标实施阶段。

3、江南供水工程。目前已铺设输水管道6200米;完成浆砌石1600m3;二级泵站土方开完8000m3;目前进场道路临时抢通,正在加快水厂清水池、二级泵站等工程施工。

4、高滩集镇供水工程。完成拦水坝、净化厂反应沉淀池、加药房、办公房、围墙等主体工程,安装输水主管道4600米。正在实施防滑桩、无阀式滤池、清水池、输配水管道安装等工程,即将全面完工。

5汉江综合整治工程。洞河镇防洪工程三个标段都已开工,前期完成进场道路和材料准备工作,已完成工程总量10%,因库区冬季蓄水,水位上涨至施工面以上暂无法施工。

5、任河中小河流二期项目,已完成项目审查,进入招标程序,12月中旬可开工建设。

6、包联村脱贫工作,按照“六个保障”要求,通过从改善基础设施、发展茶叶、养殖等产业以及组织技术培训进行外出务工等途径进行全方位帮扶,所包联的白马村1510人将在今年实现整体脱贫。包联的闹河村通过制定“一对一”的帮扶措施,实施“八个一批”工程,扎实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和兜底扶贫,联村扶贫成效明显。

(三)其他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完成情况

1、党建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年初制定了《党建工作安排意见》,党委书记与党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建责任书》;严格执行修订的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逐步推进和规范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集体决策制度。二是聚焦党建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结合党员民主评议认真贯彻落实不合格党员处置制度;认真了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排查、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专项检查、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党报党刊征订等工作;开展了党员结对帮扶、党员干部进社区志愿服务、党员干部义务植树、党员志愿者 “擦亮社区”等活动建成了水利局“党建微信群”、“党建QQ”、“手机+党支部”等党建学习平台,党建工作成效明显。三是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全局党员干部每人撰写心得体会文章一篇。

2、党风廉政建设暨“三个助力”工作 按照县委和纪委的安排部署,一是结合任务目标和工作实际,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贯彻落实党委主体和纪委监督“两个责任”,强化领导班子及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努力从制度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了水利工作“工程优良,干部优秀”。二是对照纪检监察工作要求狠抓落实,全面加强干部管理,全年系统上下无一起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三是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工作要求,开展了“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人情风”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接待标准,严控公务经费,公务开支较上年度压缩10%。四是按照县纪委要求,积极开展“三个助力”线索排查,全年共查办移交县纪委案件线索4条。

3、建议、议案办理和信访维稳工作 高度重视4411111”和“县长信箱”以及“两委员、一代表”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强调必须在当天落实承办责任人,能立即处理的,工作不过夜;需要一定时间处理的,及时与来电、来信或者提案人取得联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今年承接转办的3项议案、建议和15项信访办理工作按期办结率达到100%、满意率100%

4、招商引资暨重点项目配合工作 一是以洄水和联合渔业园区建设为抓手,完成特色渔产品投资300万元;二是完成瓦房店景区配套防洪工程的设计和申报工作,目前工程已启动招标,计划投资3396万元;三是配合西门河新区建设,实施了西门河拦渣坝工程,完成投资100万元。四是完成任河国际河堤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000万元。五是配合蒿坪森林村园区建设完成配套设施建设投资400万元。

5、双创工作 一是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面,完成了病媒生物防治、健康教育、卫生责任区的环境卫生保护工作,制定和落实了《供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和《水源地保护机制》,开展了全县17个镇的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二是在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方面,完成了桑树沟责任区的绿化及管护任务;完成火车站至污水处理厂的绿化苗木补植以及局机关和污水处理厂绿化区的管护工作。

6、改革创新工作一是工程管理有创新,今年我县在农村供水管理上创造性的提出了“供水协会+两部制水价+贫困户”模式,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肯定,我县已被列为全市农村供水工程“量化赋权”工作试点县,目前试点方案已印发,正在稳步推进;二是行业扶贫有创新,已初步形成了工程扶贫、产业扶贫、岗位扶贫、联村扶贫的水利X+贫困户的行业扶贫模式,全市深度贫困县水利扶贫工作会在我县召开。

(四)常规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1、防汛工作 一是强化值守,班子成员轮流24小时带班和干部值班,积极应对强降雨过程,确保各类信息和指令准确、及时上传下达,本年度共发布预警信息840万余条,提前转移群众6695 人;有效应对了927日万源市白杨溪泄洪事件,受到了省防总的通报和市防指的表彰。二是认真开展防汛检查。从4月初开始,分别对各镇、各电站及重点企业进行了汛前检查,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限期整改到位16处。三是深入开展培训工作,强化对防汛、防滑,气象及预案修编等知识的系统学习和开展山洪灾害内业调查专题培训,共培训180余人次。四是全面落实责任。按照重点地段、重要河流、水库分别落实了县镇责任人,签订了《防汛工作责任书》245份。五是组织防汛设备检修。安排专人对全县防汛专网、自动雨量站、自动水位站、视频监控点等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测维护、维修,确保了防汛预警设备运行正常。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再度实现了“少受损、零伤亡”的年度防汛工作目标。

2、水政、渔政执法一是切实加强河道管理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禁采期、禁采区非法采砂行为,取缔非法采砂场2处,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6份,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立案查处河道非法采砂案件7起,处罚款5万元,向县纪委移送案件3起。二是强化水保监督,加大对G541国道、采矿、砖厂、企业的水保监督管理,共下达限期履行水土保持义务通知书6份,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立案查处乱堆、乱倒弃渣弃土违法行为2起。三是强化渔业资源管理,联合公安机关共查处1218人电鱼、毒鱼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刑事拘留6人。四是加强对6户水产品企业安全监管,全年无不安全水产品案例发生,水产品安全示范县软件建设规范并通过验收。五是积极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全年共承办95件,其中咨询件68件,办证27件。

3、水资源管理一是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年度用水总量按计划控制在6822万立方米以内。 二是征收水资费81万元,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50万元的计划。三是排污口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全年没有新增发生乱排、直排现象,汉江出水断面稳定达标。

4、小水电管理。一是争取新坪垭水电站等4个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国家补助资金481万元,完成了“十二五”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剩余资金的拨付工作;二是完成了黄龙洞水电站、权河水电站等水电站增资扩容改造项目的全部招标工作并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80%建设内容。

5、污水处理工作。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等4个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2017年县城污水处理总量达到184万吨,污水处理率达到98.9%

6、城乡供水管理。一是县供水公司全年售水量135万吨,水费和安装劳务收入共310余万元;村镇供水总站统管的14个镇基本实现了收支平衡、以水养水。二是全面加强供水服务,及时处理跑、冒、滴、漏问题,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正常。

7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我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文件及会议精神,稳步推进我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年初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1名领导主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行领导包片、股室到点、责任到人,每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都有具体责任领导和项目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全年共组织3次重点针对水库、河段行洪、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等方面的集中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排除险情、治理隐患;加强水产品食品安全检查,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水产品食品不安全事故。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2017年决算单位1个。下设股室包括:行政单位3个(行政股、计划股、水电股);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防汛抗旱指挥部);事业单位6个(水保站、水资站、渔政站、水工队、水政站、给排水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29人;实有人员45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2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8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724.19万元,较上年增加3320.81万元,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投入增加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157.60万元,比上年增加1634.32万元,水利项目建设进度加快。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6724.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724.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04.72万元,占总收入的99.7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9.47万元,占总收入的0.29%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7157.60元。其中:基本支出372.8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5.21%;项目支出6784.80万元,主要包括农村人畜饮水、农田水利、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94.79%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724.19万元,较上年增加3320.81万元,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资金投入增加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157.60万元,比上年增加1634.32万元,水利项目建设进度加快。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38.1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节能环保支出3761.57万元、农林水支出3376.56万元。

(1)节能环保支出3761.57万元。其中:水体3610.93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9.69万元用于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其他污染防治支出53.95万元用于购乡镇污水处理厂吸污车和发电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87.00万元用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2)农林水支出3376.56万元。其中: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0.09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33.99万元;水利行政运转372.80万元用于本单位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00万元用于更换变压器;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2.93万元用于防汛抗旱专项经费支出;水利工程建设1033.21万元用于汉江综合整治等项目支出;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76.96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维护养护项目支出;水利执法监督3.92万元用于执法相关经费支出;防汛58.74万元用于防汛及山洪灾害项目支出;抗旱支出20.00万元;农田水利384.30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支出;农村人畜饮水212.92万元用于农村安全饮水支出其他水利支出1147.70万元用于水土保持等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2.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10万元,公用经费73.70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9.47万元,支出19.47万元用于西门河拦渣坝工程征地补偿费。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3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0.03万元,降低2.2%,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3元,降低2.2%,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次比上年减少;公务用车已上缴公车办,我局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

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无公务车辆购置。

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7批次、254,经费总额1.33万元。

2本部门无培训费支出。

3本部门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38.13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3674.57元用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87.00万元;用于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0.09万元;用于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33.99万元;用于本单位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372.80万元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00万元;用于防汛抗旱支出22.93万元;用于汉江综合整治等支出1033.21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维护养护支出76.96万元;用于水利执法监督支出3.92万元;用于防汛及山洪灾害项目支出58.74万元;用于抗旱支出20.00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支出384.30万元;用于农村安全饮水支出212.92万元用于水土保持等支出1147.70万元。

通过上述项目的实施,一是有效降低城市污水对汉江水质环境的污染,改善了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二是保障了防洪安全、水土流失、稳定河势河床的目标;三是巩固提升了农田灌溉和农村安全饮水设施建设,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完善了农村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四是有效的优化了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的运行成本。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70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我局独立核算单位1个。下设10个股室包括: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减少7.27万元,降低8.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省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1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5.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606.4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部门决算公开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