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经济贸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时间:2018-08-13 00:00作者:紫阳县经济贸易局来源:财政局
经贸局决算公开.xls


紫阳县经济贸易局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商贸和信息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工业、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县域工业园区、以及全县商贸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提出产业布局、结构优化调整意见和扶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相关落实工作。

2.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市场运行和信息化发展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3.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政策、规定;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4.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服务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进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协调贸易货运;组织协调本县产品国际、国内展销和全国性、全省性在我县招商引资商品交易会,提高市场占有率。

5.依法对典当、拍卖、租赁、直销和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的企业经营资格进行审核和对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商贸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按照省、市、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7.贯彻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推动装备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承担全县煤炭、机械、化工、有色、冶金、轻工、纺织、建材、室内装饰等工业行业管理,负责工业行业中、长期规划和产业规划的编制衔接并实施监督检查;协调行业之间的关系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生产企业和煤炭加工企业(碎煤、蜂窝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煤矿及煤炭加工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争取和落实中、省、市对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督,研究提出本县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考核所属企业财产保值增值、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管理国有企业法人代表、抓好企业领导班子整体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及其最低保障工作。

10.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指导企业深化改革和实施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指导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公司上市的辅导、审核和推荐工作;依法加强产权交易市场的培育,规范产权交易行为,搭建企业重组“平台”。

11.承担全县信息市场建设和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对信息产业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和检查,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重要事项;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络融合,推动信息基础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

12.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民营企业的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企业经济运行的监测、统计和分析;建立中小企业的预警机制;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负责全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科技创新、信用担保、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体系建设;联系、指导相关的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

13.负责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各项扶持资金的申报审核、批准上报和使用监管工作;指导企业经济技术协作,开展招商引资,协调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健全企业维权工作机制,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开展企业减负工作。

14.促进创业、催生小企业;指导协调中小企业的融资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发展和融资担保机制的建立。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经济指标平稳增长。全年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6亿元,增速14%,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40亿元,增速13%;新培育规模工业企业已完成15户(1户已入统,10月份成功申报14户,等待统计部门反馈),新培育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已完成11户(9户已入统,11月2户已报统计部门,等待审核通过);全年预计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78亿元;非公经济占比51.5%;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2.7亿元;外贸出口预计完成9000万元

(二)围绕中心工作,重点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筹集6万元资金,并组织相关企业捐赠学生用品,用于改善广城小学、高滩镇小学和高难镇初级中学的办学条件,顺利通过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二是产业发展紧扣两个贫困村村情实际。成立魔芋、烤烟、茶业、林下种植合作社各1个。两个村共开展五大类实用技术培训454人次。发展烤烟300亩,栽植桂花树苗200亩,新建茶园400亩。已发放产业互助贷款92.5万元;兑付产业扶持资金48.4万元;农商行发放金融扶贫贷款492万元。三是基础建设项目进展顺利。硬化到组公路9.5公里,改造砂石路2公里,新建通组公路3公里,已建成1公里。新建公路桥一座,人饮工程2处,新建村委会活动室300平方米,新建标准化村卫生室2处,新建村文化活动广场1000平方米,新建通讯基站2座,网络通信主光纤已入村,安装宽带145户,村级电商服务站已建成。四是大力实施新民风建设。制定了朝阳村和天桥村规民约,出台了红白喜事办理规定,开展了主题为“感恩成长 梦想起航”高考升学集中庆典简办仪式,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五是行业扶贫通讯基站项目建设任务已建成6个贫困村的基站建设并投入使用,另外6个贫困村的基站建设正在施工。五是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已全部完成66个行政村的项目任务。

(三)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湘贵锰年产1.8万吨电池级硫酸锰项目目前厂房及办公楼地基建设已经完成,综合楼、中控化验室均已封顶,目前正在进行装修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钜源鞋业一期稳定投产,二期主体建设已完工;金荞实业已经完成厂房建设,苦荞酒生产线已投产;硒多多山泉水项目山泉水项目办公楼改造粉刷完毕,已完成设备购置,附属设备已铺设完毕,正在建设生产车间,待安装好机械设备后即可开始试生产;鼎龙标准化茶园建设项目已完成茶园改造800亩,新建综合楼9000并装修完毕,正在进行试生产;秦硒茶业产业园已种植茶园800亩、核桃500亩,嫁接板栗500亩,厂房建设已经完成,办公楼正在装修阶段;星星果桑桑园栽植项目已育苗共600余亩,栽培情况良好,厂房按计划建设推进;富硒黑蒜饮料开发项目大蒜种植共4000余亩,办公楼、厂房、冷库建设均已完工,已完成新增设备的调试,目前正在试生产;稀硒泉天然饮用水生产基地目前厂房及仓库已建成,设备正在安装阶段。深磨坊富硒杂粮综合开发厂房已完工,已建成玉米种植基地3000亩及部分生产线,产品已开始销售;加油站建设项目地下管道、地上建筑和加油机已全面完工,油站院内地面硬化及室内装修全面完成。

(四)推介优势资源项目和特色产品成效显著。

今年共组织15场次75家企业参加了天贸城产销会、北京茶博会、硒博会、农博会、丝博会、西洽会、郑州、北京、苏杭、宁夏一带进行节会展销,实现销售收入102万元,签订销售合同2.5亿元。组织21家企业进行32场次商贸洽谈,通过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销活动,开阔了视野,提高了紫阳富硒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五)市场运行监测有序进行。一是已完成了14家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二是完成了加油站的季度安全环保检查和9家新站建设申报工作。三是是完成了紫阳县商务预报网站维护,更新上报商务预报网站信息60余条。

(六)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二是扎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过开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等一系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治理整改了一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了主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是强化重要节点时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在春节、国庆、十九大等重要节点时段组织对主管企业开展了5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查处各类隐患80余处,下达检查文书40余份,杜绝了不安全事故发生。四是积极配合环保、林业部门推进明华煤矿环境恢复治理。按照县政府要求督促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按期完成防洪渠修筑工程,治理期间,加强矿区巡查检查,杜绝企业进行与治理无关的施工作业。

(七)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建成1个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新孵化15家电商企业,培育5家龙头电商企业;县电子商务智慧物流中心已建成并正式开业;建成14个镇级电商服务站和88个村级电商服务点,新开网店268家,京东特色紫阳馆和淘宝特色紫阳馆均已开馆运营;累计培训人才4454人次;预计全年实现线上交易额4.2亿元。智慧物流中心已建成投入运营,电商扶贫共带动3387户贫困户,户均增收879元。

(八)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稳步推进。

局党委严格落实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好了党建扶贫村“三包三联”、“主题党日”,“社区共建”等党建活动,召开了脱贫攻坚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政不为”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评议,局机关支部补选了支部委中两名,支部党员“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规范开展,党组织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无违法违纪情况,同时全局进一步加强单位干部管理,结合“三项机制”制定了考核办法,推荐中层岗位干部两名。全局宣传、综治、信访、双创等工作平稳推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无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员35人,其中行政30人、事业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收入944.88万元,支出1127.35万元,对比上年度收入增加10%,支出增加142.44%。增加主要原因为2017年企业项目扶持力度大,项目资金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4.88万元,其中死亡抚恤16.01万元,行政运行374.28万元,其他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监管391.19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96万元,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支出40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万元,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22.4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一般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12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4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84.57万元,办公经费93.86万元,项目支出748.92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9.9%,支出较上年增加62.28%。主要原因为2017年企业项目扶持力度大,项目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4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84.57万元,公用经费93.86万元;项目支出748.92万元。包括其他工业信息产业监管支出375.88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39.19万元,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支出22.85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91万元,其他涉外发展方服务支出2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8.43万元。其中任意经费284.5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8.78万元,希望抚恤16.01万元,退职费0.76万元,生活补助3.7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万元。公用经费93.86万元。包括办公费16.93万元,电费3.34万元,邮电费4.95万元,差旅费16.57万元,公务接待费1.69万元,劳务费8.57万元,提取工会会费4.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4.32万元,实际使用1.69万元,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60人,比上年减少0.42万元,无因公出国和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748.92万元。

无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86万元,比上年增加13.07万元。主要包括包车费、差旅费、办公费、劳务费等各项支出。2017年以来,随着脱贫攻坚力度加大,投入到包联村的经费支出大幅增加,其中包括干部差旅费,包车费及办公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2.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9万元,无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