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时间:2018-08-14 00:00作者:信访局来源:财政局


紫阳县信访局

2017年部门算说明

按照紫阳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的通知》(紫财〔20189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做如下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访接待中心是县委、县政府负责接待本级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处理社会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承办中、省、市信访局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领导同志批示的群众信访件办理情况的督促和落实;向各镇和县级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负责全县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县信访工作在委、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信访局精心指导下,通过各镇、各部门共同努力,认真开展“信访责任年”活动,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全县信访形势总体平安稳定。元至12月,全县信访总量765件,较去年同期下降13.5%,其中来访354批次666人,批次较去年下降56.6%,人次较去年下降29.9%;集体访22件228人次,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来信64件,较年同期下降62%;网上信访206件,占信访总量的33%;引导群众进行满意度评价342件,参评率达66.9%,群众评价满意率达到99.2%;《市长信箱》受理群众来信141件,较去年上升67%;中省市交办信访事项5件,办结率100%。在全国“两会”、省党代会、“一带一路”、党的十九大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节点,实现“零”上访。全年进京上访8人次,其中非访4人次,赴集体访2件,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部门算单位构成

信访接待中心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全额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员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9人。

、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

2017年总收入112.4万元,比上年减少31%;总支出116.08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财政代发工资、生活补贴、护理费、独子费转由退保办预算。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11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其他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116.08万元中,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6.0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12.4万元,比上年减少31%;支出116.08万元,比上年减少20%;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按政府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00%。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6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8.56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3.8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基本支出92.2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9%;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3.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日常公用经费68.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算拨款收支。

(三)2017“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0.45万元,比上年1.06万元减少58%。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比上年1.06万元减少58%。三公经费支出出现减少,主要是更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支出0.17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业务培训费用。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无会议费用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3.84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56万元,比上年增加24.7%。主要原因为十九大召开,业务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0.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0.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紫阳县信访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