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时间:2018-08-13 00:00作者:紫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来源:财政局



附件1

紫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部门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紫阳县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

2、负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3、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发牌、检验,五类车驾驶员的管理、考核、发证、审验业务;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队伍建设方面:严格队伍管理,规范执勤执法,打造“五型警队” (即:忠诚为民警队、作风优良警队、素质过硬警队、先进模范警队、积极向上警队),努力实现全县公安交警队伍无违法违纪案件、无不安全责任事故、无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事件、无因交警执法不规范而引发有损交警形象事件的“四无”目标;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创建“汪勇式”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为主要内容的学练考活动。

2、车辆管理方面:规范业务监督管理,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全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窗口单位,推动车驾管整体工作上台阶。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按期完成省、市下达的黄标车淘汰治理任务;加强重点车辆的监管,督促重点车辆按时进行检验,对应注销重点车辆跟踪监督,开展强制注销车辆排查清理;依托支队积极争取科目一考试下放工作,全面推行互联网自主约考制度,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考试计划、考试场地、考试员和约考结果,推行交通违法车辆驾驶人就近在公安交管部门进行面签注册后,利用陕西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处理交通违法;推进面签注册用户因驾驶证记分按规定需进行教育培训学习的,可以登录互联网教育学习平台进行教育培训学习。

3、秩序管理方面:全面推行城区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深化平安畅通县和文明示范路段创建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辖区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和特殊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健全客车、接送学生车辆、大中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出租车及驾驶人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组织好大型活动及警卫任务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大缉查布控系统运用工作,提高缉查布控拦截率及处置率;进一步推进夯实125”管理模式连片试点工作;规范交通违法处罚执法办案程序,严格落实各项执法制度。

4、事故预防和处理: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工作机制,每月对辖区事故进行全面研判、分析,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以提高事故处理工作整体水平为重点,以岗位练兵为抓手,着力提高事故民警的规范执法能力、侦查破案能力、调处矛盾能力、服务群众能力;规范事故信息上报,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建立完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信息网络,全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达到90%,案件信息及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5、法制宣传:全面落实公安部四个规定、两个规范和支队关于路面执勤执法的相关要求,规范路面执勤执法行为;结合新修订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年内组织对全县交通民警及协管员开展不少于4次的执法教育培训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全面提高民警执法综合素质。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主线,以“五进”、“四创建”为载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现代文明交通理念。

6、政办工作:做到全年、半年及阶段性工作有安排、有总结;按时签收支队文件,大队网站更新及时,运行良好;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突发、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政令、警令畅通。

7、财务工作: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根据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公平、公正、公开。本着节俭原则,根据财务预算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部门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单位是紫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部门,再无下设其它决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行政机构,下设5个内部科室、6个基层交警中队。经费属于行政管理。共有38个编制,其中:行政编制38名。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截止2017年年底实有人数41人,超编3人、聘请临时协管人员35名,现单位实际共有人员73。执法执勤车辆11台、特种车辆2台。

、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687.36万元,情况及比上年增长98.26万元,本年度支出683.32万元,情况及比上年增长94.22万元,主要集中表现在人员经费上涨99.14万元,公用经费下降了41.80万元。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按照财政科目分解为交通管理7万元、行政运行478.95万元、道路交通管理199.31万元、其它就业支出2.1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按照财政科目分解交通管理7万元、行政运行476.42万元、道路交通管理197.8万元、其它就业支出2.1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本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687.36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98.18万元,支出683.32万元较2016年增加支出94.1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1.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18.24万元,公用经费200.59万元,项目支出64.4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算拨款收支。

(三)2017“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0.20万元。与上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上涨2.5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警用摩托车。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了1.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存在多名人员授衔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无会议费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年底我单位有效预防了辖区内的道路交通事故,保证了辖区内道路畅通平安,全年未发生大面积、长时间拥堵以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年完成多起交通安保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中2017年度办公经费上涨了3.07万元,主要原因是办案成本增加,租赁费增加17.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交警部门必须有自己的涉案停车场,且不能收费,所以我单位在紫邑新城停车场承租独立管理的涉案停车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将临时工工资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4.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64.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摩托车8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7年交警大队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