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紫阳县移民开发局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水库(水电站)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二是负责全县水库(水电站)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研究编制后期扶持总体规划,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编报移民后期扶持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移民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移民资金安全运行,协助审计、纪检等部门查处有关移民工作违纪行为;四是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计划使用和兑付工作;五是负责水库移民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信访维稳工作,承担库区移民避灾脱困帮扶等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移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奋力追赶超越,聚力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狠抓项目实施规范管理,突出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移民重点镇、重点村建设协调推进,库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进展顺利。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干部“为政不为”专项整治,通过全体移民干部的共同努力,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紫阳县移民开发局部门本级(机关) |
2 |
…… |
3 |
…… |
……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紫阳县移民开发局编制13人,现有工作人员16人,属于参公事业单位,局长1人,副局长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2人。下设行政股、计财股、开发股、信访室。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收入比上年度减少11.63%,属于按照年初预算拨款,年中无追加预算,属于正常减少;2017年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减少59.58%,项目报账金额属正常合理减少。
2、本年度收入1965.09万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63万元,死亡抚恤34.8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570万元,水利工程建设150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1028.32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51.33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30万元。
3、本年支出1435.42万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84万元,死亡抚恤34.81万元,移民补助531.5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363.59万元,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53.58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266.99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54.04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30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度有所减少,属正常合理预算内拨款,合理减少;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比上年也有所减少,另一部分支出属于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68万元。其中:死亡抚恤支出34.81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84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专项支出266.99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54.04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3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85万元。
人员经费支出150.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1.14万元,津贴补贴44.41万元,奖金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3万元,生活补助0.4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4万元,抚恤金34.81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38.08万元,其中:办公费1.67万元,印刷费0.32万元,手续费0.01万元,电费1.20万元,差旅费3.58万元,租赁费0.64万元,公务接待费1.25万元,劳务费8.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3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4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57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55.52万元,本年支出948.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76.77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说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9.59%,增加原因是项目建设及各项工作监督检查增加。本年度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208人、经费总额1.25万元,无其他支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86.68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38.08万元。较上年度支出减少2.37%,属于正常合理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无车辆;办公设备购置2.3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44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