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办事指南

时间:2021-05-24 15:54来源:紫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事项名称:文艺表演团体设立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规格

材料要求

纸质

电子

1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1份

\

原件

A4

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2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1份

\

副本复印件

A4

证明处签字盖章

3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1份

\

复印件

A4

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4

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1份

\

复印件

A4

投中专以上学校艺术表演专业证书,职称证书、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其他有效证明(演出或练习的视频资料)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温馨提示:现场核查整改、重大事项听证、因申请方原因造成的超时不计入承诺时限。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办理机构:紫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地点: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01月至06月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07月至08月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09月至12月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915—4411365

投诉电话:0915—44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