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抽检结果

时间:2018-07-09 00:00作者:无来源:市监局
文件名称 告知抽检结果
索引号 001-065/20180709-020 公开目录: 管理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年07月09日
内容概述 告知抽检结果


第三十条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组织或者实施监督抽检的,应当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及时通知被抽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