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小作坊许可行政救济

时间:2018-07-09 00:00作者:无来源:市监局
文件名称 食品加工小作坊许可行政救济
索引号 001-065/20180709-017 公开目录: 管理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年07月09日
内容概述 食品加工小作坊许可行政救济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不予行政许可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