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打假治劣持续净化商品市场环境行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8-05-25 16:49
文件名称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打假治劣持续净化商品市场环境行动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0000001200300201806001 公开目录: 产品质量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年05月25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打假治劣持续净化商品市场环境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市场监管所,局属各单位:

现将县局《关于印发深入打假治劣持续净化商品市场环境行动计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525

深入打假治劣持续净化商品市场环境行动计划

根据安康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深入打假治劣持续净化商品市场环境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工商发〔201833号)文件精神,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深入打假治劣、持续净化商品市场环境专项行动,特制定本计划。

一、行动目标

聚焦城乡重点区域和重点商品,继续严厉打击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持续净化市场环境,提升消费品质量水平,着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市场秩序的新变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行动重点

专项行动以整顿规范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市场秩序为重点。

(一)重点商品。质量问题和侵权行为投诉集中的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儿童用品、汽车配件、交通工具、通讯器材、钢材、农副产品等九类商品。

(二)重点区域。以集中经营上述九大类商品的集散地为重点区域。突出源头治理,以本辖区经营中低端重点商品的有一定规模的市场、商场、超市为重点区域。突出农村市场,以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等为重点区域。

(三)重点任务

1.强化质量监管。对疑似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重点抽检,及时公布抽检和查处结果。加强抽检转案,对不合格商品追根溯源。(责任单位:市管股、质量标准计量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市场监管所)

2.强化商标监管。查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市管股、各镇市场监管所)

3.强化行为监管。查处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和企业名称等恶意混淆、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市管股、各镇市场监管所)

4.强化主体监管。查处无照经营等主体资格不合法的行为。查处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无厂名厂址、警示说明、合格证、生产日期等“三无产品”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各镇市场监管所队)

5.强化广告监管。加大对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印刷品、户外等广告媒介的监测,以查处虚假违法商品广告为重点,对虚假违法广告涉及的发布者、经营者、广告主和代言人进行全链条查处。(责任单位:市管股、各镇市场监管所)

6.强化电商监管。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要求,加强执法协作,查处网购中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网络广告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管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市场监管所)

三、行动步骤

专项行动从5 月中旬起至11 月底,具体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515日至525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行动部署,公布受理投诉举报的方式,营造群众监督、社会共治氛围。

(二)计划实施(525日至1031日)。按照应检查市场100%覆盖、应检查市场内商户100%覆盖的原则,对本辖区相关市场和商品经营者按照规定的重点检查任务逐一对照检查,逐户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由经营者和检查人员“双签字”。农村区域按照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90%覆盖的原则,对检查对象逐一对照检查,逐户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由经营者和检查人员“双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立案,快查快办,依法从重予以查处。

(三)总结提升(111日至1130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迎接上级业务部门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遵守政治纪律。各镇所和局各有关单位要把落实这次行动任务提升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对照要求开展工作,确保上级部署不变形、不走样。加强协调配合,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户的执法责任制和清单管理办法,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全体干部。

(二)强化推进措施。县局将于行动期间适时组织行动前期和行动效果督查,分别对安排部署、检查开展和治理效果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有令不行、行动不力、假冒伪劣仍然较多、上报信息不及时、贻误工作等问题将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镇所,责令延长行动期限、重新补课。对有案不查、违法不究、包庇袒护违法活动的,将严肃问责和处理。

(三)突出案件查办。要继续把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衡量专项行动成效的重要指标。各镇所要及时向县局报送案件查办线索,对有相关违法记录的经营者要重点排查,对屡犯、惯犯者依法予以严惩。要着力查清假冒伪劣商品的来源和流向,特别注重严打黑窝点和假冒伪劣问题突出的市场。要严格执行处罚程序规定和处罚信息100%公示的要求,让违法者同时付出经济和信用代价。要严格案件全流程管理,对接到的举报投诉必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无证照的“黑窝点”在处罚的同时要坚决取缔,严禁罚款放行;对违反其他部门法律法规的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对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决不能以罚代刑。

(四)加强执法宣传。要通过各种传播媒介有计划地开展执法宣传,正面宣传法律法规和专项行动部署的同时,及时曝光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和查处的典型案件,使不法行为和违法分子成为“过街老鼠”,推动全社会形成不敢制售、拒绝使用假冒伪劣商品的内在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假冒伪劣群众监督、社会共治的作用。请各镇所从6 月起,每月15 日前向县局报送本计划实施情况书面材料和统计表(见附件)。遇有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