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陕西省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制定《紫阳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8月底前完成)
2.突出抓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国庆等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超前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确保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12月底前完成)
3.扎实推进安全“五项”攻坚行动。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石煤矿、危化品、建筑施工和消防5个领域安全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2月底前完成)
4.夯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面推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单五制”制度(事故隐患清单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巡查追责制),做到“有隐患必治理,有治理必闭环”。(12月底前完成)
5.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救援体系。制订全县总体应急预案,组织修订县级地质灾害、消防、水灾旱灾等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演练。(12月底前完成)
6.加强安全宣传培训。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规政策,6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10月份组织一次镇、村、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12月底前完成)
7.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县460家烟花爆竹零售户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清理属于“两关闭”“三严禁”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经营户,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12月底前完成)
8. 全面完成瓦庙镇新房村脱贫攻坚联村任务,确保2019年整村出列。(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