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建设项目政务公开制度 | ||
索引号 | 0000001510000201902004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2月2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年02月26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建设项目政务公开制度 |
根据《紫阳县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紫政办发〔2017〕143号),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增强重大建设项目政务信息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实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促发展、以公开惠民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群众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禁发布与政府和公众无关的虚假、无效、过时信息;不允许假借政务信息公开名义发布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广告宣传等非公共性信息。
(二)坚持公平便民原则。充分利用各种便民利民的公开发布形式,主动公开发布应当让公众知晓的各类信息,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
(三)坚持及时准确原则。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决策信息、法律依据、实施情况、项目监管等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有效性。
(四)坚持全面真实原则。所发布的信息应全面、真实、可靠;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三、公开事项及内容
(一)公开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二)公开环节:项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大环节。
(三)公开内容:项目审批备案政策及解读文件、年度实施计划、审批服务事项及流程、管理办法及细则、项目监管情况、审批备案结果、年度总结等其他信息。
四、公开方式
以县政府网站公开为主,探索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公开栏、会议、网站、新闻媒体等利于公开的其他有效形式方式。
五、公开流程
(一)政务信息收集。围绕公开项目及内容,由投资金融股根据项目公开工作要求,收集汇总项目公开信息。
(二)公开信息审核。投资金融股业务人员汇总整理项目政务信息,股室负责人对公开信息初审,初审通过提请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三)项目信息发布。政务信息通过审定通过后,统一由投资金融股负责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政务信息。
六、公开时限及要求
属于主动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应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发布政务信息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政务信息准确一致;不得通过其它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务信息;国家秘密、依规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工作秘密、内部公开事项以及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信息不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