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大学生见习篇(2018) | ||
索引号 | 0000001310100201806007 | 公开目录: | 农业农村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6月1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年06月12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大学生见习篇(2018) |
1.哪些大学生符合见习条件?
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国家级贫困县、艰苦边远县的见习人员范围可扩大至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
2.在什么地方参加见习活动?
在我县人社局申报了见习岗位计划的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参加见习活动。
3.见习期多长时间?
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在脱贫攻坚期间,见习人员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的,其见习期限最长可放宽至12个月。
4.见习期间的待遇是多少?
见习期间每月可享受政府补贴的1200元见习补贴,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增发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