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9年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 ||
索引号 | 0000001440000202003002 | 公开目录: | 政务督查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11月0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年11月06日 |
内容概述 | 2019年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
2019年10月8日,县政府督查室对2019年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审定《紫阳县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紫阳县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一)原则同意《紫阳县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和《紫阳县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由县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印发执行。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于9月6日以紫政办发〔2019〕81号和紫政办发〔2019〕82号文件印发执行。
(二)县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财务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加强指导,确保基金投放精准有效,更好发挥其在主导产业、民营经济、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县主导产业和中小企业健康良性发展。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扶贫开发公司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制定紫阳县产业园区投放产业基金方案和产业发展基金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目前县财政局正在安排产业发展资金并与县扶贫开发公司对接实施。
二、研究全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有关问题
(一)原则同意紫阳县2018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送审印发执行。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完成2018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完善成果公告及附件,待县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
(二)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土地资源,及时更新调整,加大用地指标争取力度,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当前和“十四五”发展用地需求,编制好以国土空间为主导的各项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目前正在开展向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核心解决瓦房民宿酒店、向阳废旧物资回收中心的用地问题。
三、研究紫阳县百先精神康复医院建设项目备案问
原则同意紫阳县百先精神康复医院建设项目备案,由县发改局负责,县卫健局配合,按照程序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卫健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于9月8日完成备案批复。
四、传达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听取2019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一)会议同意县发改局(秦岭办)提出的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意见,各镇、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由县秦岭办牵头,尽快制定《紫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紫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5)》《紫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责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负责,加大生态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搭乱建、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等“五乱”问题,巩固和拓展秦岭生态保护成果;各镇、各相关部门负责,切实抓好汉江综合整治、流域治理、水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等环保项目建设,扎实开展违建别墅整治,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秦岭办)牵头、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经贸局、林业局、水利局、公安局、市生态环境紫阳分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一是已完成《紫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紫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5)》初稿,并报县政府审定;已完成《紫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责办法》初稿,并报县纪委监委审定,待市上相关文件出台后,由县纪委统一下发。二是已完成违建别墅排查整治工作,本年度上报市秦岭办的4个违规建筑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对2018年专项整治中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城关镇汉江抽水站水质安全隐患问题),预计 2019 年 12 月底完工。四是全县35处移民安置点污水处理工程已建成34处,完成高滩、汉王、红椿、洄水、双桥及县城第二垃圾处理场共6个片区区域性垃圾处理场规划选址工作。蒿坪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工程建成投运。麻柳垃圾处理工程正在安装垃圾处理钢结构厂房,完成形象进度40%。五是已按照《紫阳县 2019 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五乱”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中。
(三)关于小米溪沟废渣淋溶水应急处置工程建设问题。由罗云忠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迅速按照编制的滑坡治理方案开展治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统筹项目资金,分阶段拨付应急项目建设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完成勘察设计方案,并通过专家组评审。
(四)关于红蝶化工含钡废渣处置问题。由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负责技术指导,由向阳镇人民政府作为红蝶化工含钡废渣处置项目的业主,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相关资质单位对红蝶化工含钡废渣进行安全处置;由罗云忠同志牵头,蒋学军同志负责,县财政局迅速筹集资金,先行拨付500万元用于废渣处置;由蒋学军同志牵头,市生态环境紫阳分局负责,通过法律途径督促红蝶化工公司到紫阳协商处置方案,履行处置义务,妥善解决红蝶化工含钡废渣处置问题。
责任单位:向阳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紫阳分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于9月18日完成红蝶化工含钡废渣处置工程招标。由向阳镇作为处置工程业主,负责组织实施,资金已拨付到位。市生态环境紫阳分局于9月17日向陕西省紫阳红蝶化工有限公司发送《关于责令处置危险废物的函》,目前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