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时间:2018-10-26 00:00
文件名称 2018年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索引号 0000001440000201902006 公开目录: 政务督查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年10月26日
内容概述 2018年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2018920日,陈莲县长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审议《紫阳县推进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实施方案》

(一)原则同意《紫阳县推进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实施方案》,同意《方案》中提出的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建议名单及三个试点镇援建工作包抓领导和牵头单位。由县委农工部负责,根据会议讨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

落实情况:已于2018928日印发实施(紫办字〔201896 号)。

(二)城关、蒿坪、向阳3个镇要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和项目清单,于1015日前报领导小组审批。

责任单位:城关镇、蒿坪镇、向阳镇

落实情况:三个试点镇实施方案已制定,但未报送领导小组审批。

(三)在试点示范期内,县财政从整合涉农资金中给每个试点村安排2000万元配套资金,后期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再进行增补。6个试点村中属非贫困村的,每村安排100万元引导资金支持试点示范村集体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下达向阳镇、蒿坪镇、城关镇各2000万元配套资金,用于试点村项目建设。(紫财预〔2018521号、紫财预〔2018522号、紫财预〔2018523号)。

二、审议《紫阳县产业脱贫扶持实施细则》

原则同意《紫阳县产业脱贫扶持实施细则》。由县农林科技局负责根据会议讨意见对《细则》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县产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送审印发施行。

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

落实情况:已将《紫阳县产业脱贫扶持实施细则》更名为《紫阳县产业脱贫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于2018924日印发实施(紫政发〔201810号)。

三、审议《紫阳县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试行)》

原则同意《紫阳县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试行)》。由县人社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印发实施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已印发实施(紫政办发〔2018112号)。

四、研究汉王幼儿园、向阳恒大小学两所学校资产回购有关问题

(一)同意以1120万元的评估价格收购汉王镇小童星幼儿园资产,将汉王镇中心幼儿园整体迁址该处。收购资金从汉王集镇移民搬迁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中安排,由县搬迁办牵头落实。县公产局、国土局、教体局负责完善资产收购相关手续,县搬迁办、汉王镇负责完善移民搬迁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相关资料。

责任单位:县搬迁办、公产局、国土局、教体局、汉王镇

落实情况:已签订资产回购合同并报县政府审定,待教体局完善相关支付凭证后,县搬迁办及时将资金拨付县教体局。

(二)同意以1050万元的评估价收购紫阳富硒食品有限公司原向阳厂区资产,用于建设向阳镇恒大小学。收购资金从“十二五”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结余资金中暂借,由县教体局、县搬迁办负责完善借款手续。县教体局、国土局、公产局、向阳镇负责完善资产收购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搬迁办、国土局、公产局、向阳镇

落实情况:已按程序完善收购手续,收购资金1050万元已兑付,土地资产已移交给向阳镇中心学校。

五、研究审定9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问题

原则同意县国土局关于城关镇西门河村、城关镇和平村、城关镇太平村、农业局片区二期等9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由县国土局负责按照土地出让相关程序完善手续。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落实情况:已委托第三方机构进入挂牌程序,待挂牌结束后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六、审定《国道541建设项目紫阳县城规划区过境段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及《国道541任河咀片区拆迁安置楼委托代建主体工程合同》

(一)原则同意《国道541建设项目紫阳县城规划区过境段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由城关镇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城关镇

落实情况:已印发实施(紫政发〔201814号)。

(二)同意由县城投公司与邦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签订国道541建设项目任河咀片区拆迁安置楼委托代建合同。建设资金按财政资金拨付相关规定和代建安置楼工程进度拨付。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

落实情况:国道541任河咀片区拆迁安置楼委托代建主体工程合同正在征求意见和完善。县财政局已拨付交通局3000万元用于国道541征地拆迁。

(三)对国道541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细致核算,摸清政府需配套资金情况,提前做好资金筹集工作。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落实情况:已拨付征迁资金使用情况:国道541紫阳汉王至洞河公路于2017321日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189月底,共征收土地15072198亩、迁坟103座,拆迁房屋8714100㎡、宅基地14.8亩,土地已完成总征收任务的90%以上,共计支付资金5820万元。下一步资金需求计划:(一)原征迁计划还下差补偿资金2450万元。1.汉城段因改线需拆迁3户房屋、迁坟3座、征收土地35亩,预计需280万元;2.双安段红线内需征收房屋5户、迁坟8座,改线和补征地110亩,预计需要260万元;因工程施工滑坡受损9户,预计需要150万,共计410万元;3.焕古段需征收房屋2户、迁坟2座、补征土地85亩,预计需要360万;4.城关段(规划区外)红线内征收房屋3户、迁坟2座、征地18亩,预计需资金220万元;和平村需补征土地134亩,因工程施工滑坡受损房屋6户,预计需资金700万。上述两项共计920万元。5.洞河段需征收7户房屋、补征土地30.85亩,预计需资金480万元。(二)城关镇和平段改线路段,需征地280亩,征收房屋32户,预计征迁补偿资金2200万元。(三)541国道项目建设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约4公里,按项目建设红线范围确定,共需征收房屋63户,其中,江南片区(引线桥至宋家梁)26户、任河咀片区(彩虹桥至引线桥)37户。江南片区按照过境路处理不予征迁,任河咀片区征迁工作已启动,计划建设安置楼1栋,预计征迁补偿及建设资金5114万元(代建资金3762万元,房屋置换后现金补偿资金1352.7万元)。(四)541国道项目建设占用土地1187亩(其中耕地537亩),需要缴纳耕地开垦费1284.6万元(普通耕地480亩,35/㎡,需1143.5万元;水田47亩,45/㎡,需141.3万元)。以上四项共需资金1104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