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5-06-27 00:00

陕人社发〔2014〕48 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属各单位、公务员局各处:
  现将《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 年8 月1 日

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加强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不断提升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十二五规划》(人社部发〔2011〕99 号)、全国人社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概况
  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以省、市数据中心为基础,以五级网络为依托,以实现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和宏观决策等核心应用全覆盖为目标,主要完成了业务处理与记载、信息采集与提取、信息交换与共享、信息发布与服务、宏观决策与分析、基金监督与控制六大功能。目前,我省各级业务经办普遍实现信息化管理,多渠道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全省交换数据平台开始发挥规模效应;跨地区业务平台应用范围不断扩展,为进一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面临新形势
  (一)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协作对信息化提出新挑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人员流动的规模和程度将不断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更好地适应人口流动性要求,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做好流动人员跨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等工作,这给人社信息化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要求我们必须坚定迈向省级集中,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构建一体化应用平台,为各项跨地区、跨部门业务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对信息化提出新要求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近年来,我省制定了以统筹城乡就业、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为重点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但在具体的落实中,很多惠民政策在基层推行起来速度缓慢,拖而滞待;落实起来难度较大,效果不佳。究其原因,除了机构、人员、经费等“瓶颈”问题的制约外,缺乏信息化技术的有效支撑,制约基层提升经办能力,也使得问题越发凸显。强化基层信息化建设,提升应用水平,整合信息资源,优化网络结构是摆在面前亟待解决的当务之急,势在必行。
  (三)信息安全隐患对信息化提出新考验随着我省人社事业的不断发展,信息化服务的人群将更多,管理的资金将更大,对信息安全的要求也将更高。特别是社会保障卡、网上服务、个人账户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有序推进以后,确保数据安全和系统稳定,防范互联网犯罪、敌对势力的破坏,将会越来越重要。目前,我省信息安全在规章制度落实、涉密载体管理、信息安全防护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迫切需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主动采取新对策、新措施,促进我省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的整体跃升。
  三、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今后一段时期,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要按照“省级集中、共建共用”的思路,坚持“统一规划、分工协作、应用为先”的原则,树立“服务业务、服务群众”的理念,以统一规划部署、统一标准规范、统一联网方案、统一应用软件、统一发行应用社会保障卡、统一公共服务窗口,各项业务信息系统统一集中管理为要求,整体部署、省市协同、全面推进,统筹做好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总体目标
  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近期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强化顶层设计,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建成一个数据系统集中统一、社会保障卡广泛应用、信息网络安全可靠、业务经办高效协同、公共服务全面便捷、基金监管及时得力、宏观决策准确科学的技术支撑平台。
  四、重点任务
  (一)坚定实现省级大集中
  一是强化数据中心建设。加强省、市数据中心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强化承载支撑能力,打造“低能耗、高产出”的绿色数据中心;在省、市数据中心实现服务器虚拟化,在市级节点实现桌面虚拟化,提升原有资源利用率,实现对各类资源的集中、高效管理;加大与陕西省信息化中心的技术合作与交流,实现资源共享;2014年开始建设省级数据同城容灾中心,形成双活数据中心,切实提升实时服务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科学规划全省人社信息化“私有云”,合理规划省市两级数据中心资源,逐步由集中式数据中心向分布式、虚拟化数据中心转变,满足数据安全、业务整合、弹性扩展等发展需求。
  二是完善基础平台建设。完善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网络架构,新增省、市主干网络线路,拓展市、县网络带宽,增加省市端链路负载交换设备,建成省市、市县负载双链路,提升网络接入安全认证,合理划分业务专网与互联网的边界,形成优势互补、安全可靠的网络架构;建设全省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调整现有业务系统数据记录模式,优化现有业务系统数据读取模式,实现各数据库的统一对接、集中管理,确保所有入库人员基础信息的唯一性、完整性,完善与公安库、人口库、法人单位库的比对、交互机制。
  三是实现数据集中系统统一。省级大集中是人社信息化发展的现实要求和必然选择。2014 年要全面实现全省数据省级集中,实现数据的统一管理,各市业务数据必须归集到省级数据中心,各市要积极参与全省分布式、虚拟化数据中心建设,提高省市数据交互、共享程度,最大限度发挥数据的价值。加快全省应用系统统一进程,充分利用现有金保工程建设的成果,分步实施、分类推进,由统一标准向统一系统转变,由统一系统向统一部署转变,最终实现数据、系统的全省“云应用”,统筹推进各业务领域信息化建设。
  (二)全面开展社会保障卡建设
   一是加快社会保障卡制发工作。按照“先试点再扩大,先医疗再其他,先退休再在职,先规范再推开”的思路,遵循“市级择行、省级制卡和初始化、经办和金融机构发放、数据统一管理”的模式,完善省市协作联动机制,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全面启动我省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各市要提早动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部门,保证人员编制,细化实施方案,集中时间、精力做好发行工作,完成全省2014 年底1520 万,十二五末2143 万的发放任务。
  二是加强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工作。社会保障卡工作,发放是基础,应用是目的。要通过社会保障卡应用来研判形势、支持决策、规范管理、检验流程,同时发现系统建设的不足,“倒逼”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第一,提升应用能力。省上统一协调合作金融机构落实金融优惠政策,开发补换卡系统,开发代征代缴功能模块;各市、县确定合作金融机构补换卡服务网点,完成网络联通,采取预制卡的方式,开展补换卡工作,做到快速办结、安全交付。第二,扩大应用范围。2015 年开展利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金待遇工作,启动城乡居民和城镇自由职业者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社保费用的代征代缴工作,逐步利用社会保障卡实现医疗现金报销的及时拨付等业务,探索基于社会保障卡的移动终端、互联网应用服务等。第三,加强后续服务工作。各市、县要设立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落实人员,提高培训,加强宣传,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应用环节中的各项服务工作。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卡管理机制。今年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重新修订《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发领流程、简化补换手续,建立调度制度和考核奖励机制,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卡管理机制。各市在社会保障卡发放应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统一规范要求,加强社会保障卡安全管理,省上集中管理社会保障卡密钥和加密机,各市负责管理配发的社会保障PSAM 卡。
  (三)积极推进应用系统建设
  一是扩大已建系统应用覆盖面。重点推进核心业务系统的全省统一,2014 年底实现人社工作全业务、全领域的信息化省级大集中;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系统和基金财务系统的有效衔接,实现业务、财务的关联和匹配;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系统建设和应用,支持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的制度间关系转移;扩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的应用范围,力争2015 年上半年支持各市之间的双向实时结算。
  二是统筹推进新建信息系统。按照省级大集中的要求,我省所有人社信息化建设项目要全部纳入金保工程统一考虑,统一部署,确保实施有规划、建设有标准、操作有依据。加快推进“多险合一”的应用信息系统的实施;开展我省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启动立项工作;完成就失业登记管理系统、就业资金审核系统、就业培训管理系统和公共招聘系统的全省上线;开展全省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利用金保工程业务专网,实现业务与系统的有机融合;合理规划、适时进行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其他领域的信息系统建设。
  三是构建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重点推进全省信息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以社会保障卡应用为重点,完善网上信息公开、信息查询和网上办事各项职能,打造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平台。2014 年底全省各市开通12333 电话咨询服务热线,通过省级统一平台,实现与陕西省社会保障卡务管理系统的对接,完成咨询、挂失、注销等业务办理;完善陕西省社会保障卡服务网,与业务核心系统的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交互;推进移动互联网、电视网络、自助终端、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在人社信息化领域的应用,为持卡人提供多渠道、一体化的公共便捷服务。
  (四)全面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强化信息网络安全意识。随着信息化在各领域的普及,信息网络安全已成为影响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重要因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重要的社会管理部门,担负服务民生的重任,营造一个安全的信息网络环境,关系广大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的安全稳定。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有清醒的认识,将安全意识贯穿于工作始终,从规章制度落实、涉密载体管理、信息安全防护多方面不断强化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将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作为当前开展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完成重要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整改和测评等各项工作。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的基本要求,评估现有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尤其是省级大集中模式下的信息安全。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认证根系统为信任源点,推动电子认证体系建设和基于数字证书的安全应用。
  三是完善信息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按照“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工作原则,建立全方位的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从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两个方面,提出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信息管理、后期处置等具体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保障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完善信息网络安全应急机制。
  (五)切实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
  一是明确基层信息化建设方向。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总体思路,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方向是:突出网络与应用,整合基层信息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业务专网建设,加大系统应用力度。各业务应用系统全部部署在省、市两级数据中心,县级不再建立数据中心。
  二是整合基层信息网络资源。全面调整基层信息网络组网模式,优化基层信息网络结构,2014 年底前,县级(及以下)网络必须全部接入市级数据中心,采取市级汇聚的方式,通过省市专网,实现省、市、县、乡镇、村的五级网络贯通,省级数据中心不再与县级直接联网。凡接入全省业务主干网络的各级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必须使用专用终端开展业务办理,严格做到与互联网络隔离。
  三是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利用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基础信息库支撑基层公共服务各项业务的开展。推进通过社会保障卡在乡镇、村进行参保费用的缴纳,社保待遇的领取,实现就近、快捷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服务;推进全省统一的就失业信息系统在基层劳动保障事务站(所)的普遍应用,实现统一的就失业登记、招聘信息发布、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创业服务等业务的全程信息化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全面完成各项信息化重点任务,需要各级人社部门的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市人社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总负责,明确要求,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勤调度,统筹协调,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统一的建设目标,紧密协作,共同努力,完成各项既定工作。
  (二)明确职责,协调配合。信息化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推进信息化建设需要建立省市共建、省市联动的机制,要理顺行政与经办的关系、技术与业务的关系、省上与地市的关系,做好组织、协调和实施,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决不允许推诿扯皮。
  (三)落实制度,加强筹资。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信息化工作,省上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重点任务等内容,各市要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实施。各级人社部门要多渠道筹集信息化建设、维护资金,积极与同级财政联系,争取将信息化建设、运维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重视调研,强化服务。要大兴调查信息化研究之风,深入基层,发现问题,整理思路,提出办法,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难题。要加强沟通联系,把握业务需求,顺应群众期盼,切实让技术服务于业务、服务于管理、服务于决策、服务于群众。
  (五)加强培训,提升素质。从事人社信息化工作要求很高,既要讲政治、讲团结,又要懂业务、懂技术。各级人社部门要不定期组织形式多样的信息化培训,切实提高人员素质,打造一支一流的信息化专业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