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5年7月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情况 | ||
索引号 | 0000001200400201508001 | 公开目录: | 食品和药品安全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08月05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年08月05日 |
内容概述 | 2015年7月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情况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紫食药监食罚(2015)024号 |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 程光建 | 当事人于2015年6月23日开始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两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七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主动履行 |
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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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紫食药监食罚(2015)027号 | 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梁国秀 | 对当事人经营的腊肉送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经检验该批腊肉所检项目中镉不符合要求(标准要求≤0.1,检验结果0.59)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经营的腊肉 | 主动履行 |
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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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紫食药监食罚(2015)028号 | 经营不合格食品蜂蜜案 | 紫阳县喜洋洋工贸有限公司 | 05966915-5 | 王玉照 | 对该公司经营的“玫瑰蜜”送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经检验结果为不符合要求。 |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剩余的不合格“玫瑰蜜” | 主动履行 |
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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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紫食药监械罚(2015)003号 | 未经许可从事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 李涛 | 当事人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经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 | 主动履行 |
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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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紫食药监妆罚(2015)002号 | 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的化妆品案 | 罗勇 | L7973394-6 | 当事人经营的500ml“比诺贝比有机燕麦婴儿舒缓沐浴乳”在外包装上未按《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标识卫生许可证编号 |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剩余的500ml“比诺贝比有机燕麦婴儿舒缓沐浴乳” | 主动履行 |
紫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