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夏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 ||
索引号 | 0000001200400201708008 | 公开目录: | 食品和药品安全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8月2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年08月22日 |
内容概述 | 夏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
夏季是食物中毒高发、频发期,预防食物中毒发生,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
1.采购食品原材料要新鲜,不使用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不采购发芽的土豆、野生蘑菇、不明物种的鱼贝类产品等;不采购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或未取得兽医卫生检疫证明的畜禽肉;不采购街头无证摊贩加工制作的熟肉食品等。
2.加工食品要注意卫生,防范细菌性食物中毒。处理生食和熟食所用刀具、砧板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有必要时可用沸水消毒杀菌;烹调时完全煮熟煮透,饭菜最好现做现吃,吃多少做多少,不宜过久地存放冰箱,应尽快吃完。
3.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尽快放入冰箱保存,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导致腐败变质。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要定期除霜。蔬菜、水果类食品宜冷藏保鲜,与生肉、生鱼等要分开保存。
4.听装、瓶装、罐装、利乐纸盒、真空包装等包装食品,即开即用,开启后应及时冷藏且不宜久存。烹调好的食物室温存放时间不要超过2小时;剩菜、剩饭等要及时冷藏,冷藏时最好用保鲜膜包好,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并确认无变质后方可食用。
5.外出就餐应选择有证餐饮服务单位并索要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餐饮安全监督量化级别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烧烤食品原料储存条件不当容易腐败且烧烤加工中可形成苯并芘等有害物质,建议慎食,特别是不要贪吃无证摊贩烧烤。
6.消费者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就餐出现不适,要及时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拨打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4412315、4428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