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提示 | ||
索引号 | 0000001200400201706001 | 公开目录: | 食品和药品安全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6月0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年06月06日 |
内容概述 | 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提示 |
中高考来临,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微生物容易滋生繁殖,极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为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提示信息,提醒广大考生合理饮食、安全就餐。
一、考生居家饮食的,食材应选择新鲜,无腐败、变质原料,食品原料要充分清洗,加工制作用具、砧板、容器生熟分开,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且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尽量不食用容易导致身体不适的饭菜(如生食水产品、豆角、野生蘑菇、黄花菜、隔夜饭菜、外购的卤菜等),不购买和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
二、考生选择外出就餐应选择悬挂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有餐饮服务量化等级“笑脸”标识、就餐环境卫生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食用街头摊点和流动摊贩经营的食品。用餐后应主动索取并保留好消费票据。要做到“三看、三不吃”:一看证照齐全,二看环境整洁,三看饭菜无霉变。一不吃生食海产品,二不吃异味熟卤菜,三不吃野生蘑菇。
三、考生要注意科学饮食,注重营养搭配,平衡膳食。在饮食选择上宜本着高蛋白、低脂肪的原则,并保证营养素的科学摄入,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以前未食用过的食品尽量不要食用,少食用油腻和生、冷食品,食用时令瓜果前要充分浸泡、洗净,以去除农药残留,最好去皮后再食用。
四、中高考期间向考生供餐的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应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一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每日晨检,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二要加强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管理,不得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食品原料;三要规范操作防止交叉污染,严控食品加工温度和时间,确保烧熟煮透。
五、考生就餐后如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在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应保存好消费票据,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拨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4412315”或综合执法大队电话“4428015”进行投诉举报。
祝愿广大考生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