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8年第17号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 ||
索引号 | 0000001200400201811015 | 公开目录: | 食品和药品安全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11月2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年11月29日 |
内容概述 | 2018年第17号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
近期,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小作坊、小餐饮57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紫阳县双桥镇中心学校膳食服务中心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23mg/100cm2,标准要求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已责令使用单位停止使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9日
序号 |
抽检机构 |
被抽检单位 |
被抽检单位地址 |
抽样时间 |
抽样单编号 |
抽样名称 |
检验 |
检验依据 |
检验项目 |
检验 |
1 |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紫阳县双桥镇中心学校膳食服务中心 |
紫阳县双桥镇中心学校内 |
20181112 |
SXG18240245 |
筷子 |
陕西科仪阳关检测 |
GB 14934-2016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游离性余氯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