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时间:2019-10-15 00:00
文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索引号 0000001200400201910001 公开目录: 食品和药品安全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年10月15日
内容概述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紫市监处履告字〔2019〕1号

郭伦安:

本局于2019年9月16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紫市监处字〔2019〕42号)。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

1.没收违法所得4304.5元;

2.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23382元,合计人民币27686.5元上缴国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邱兴超 联系电话:0915-4419715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