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8年12月案件信息公示 | ||
索引号 | 0000001200400201812001 | 公开目录: | 食品和药品安全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12月2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年12月29日 |
内容概述 | 2018年12月案件信息公示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紫市监当处字【2018】22号 |
紫阳县双桥镇中心学校膳食服务中心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筷子案 |
紫阳县双桥镇中心学校膳食服务中心 |
营业执照编号:91610924MA6TH5WR5J |
程荪 |
2018年11月12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紫阳县双桥镇中心学校膳食服务中心使用的筷子进行抽检,经检测,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予以警告。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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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紫市监当处字【2018】20号 |
紫阳县源森大酒店餐饮部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盘案 |
紫阳县源森大酒店餐饮部 |
营业执照编号:91610924MA70J5PM60 |
徐美军 |
2018年10月28日,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紫阳县源森大酒店餐饮部使用的餐盘进行抽检,经检测,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予以警告。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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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紫市监当处字【2018】21号 |
紫阳县荣华餐馆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盘案 |
紫阳县荣华餐馆 |
营业执照编号: 92610924MA70J7UG4N |
寇德华 |
2018年10月28日,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紫阳县荣华餐馆使用的餐盘进行抽检,经检测,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予以警告。 |
自动履行 |
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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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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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勇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油条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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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0日,我局对毛泽勇小餐饮店销售的油条进行抽检(地址:紫阳县高滩镇街道),经检测,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要求,结论不合格,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593mg/kg(标准:小于等于100mg/kg)。当事人毛泽勇涉嫌构成犯罪。 |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一条的规定,我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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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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