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重大疾病保险补助是怎么规定的? | ||
索引号 | 0000001190400201608003 | 公开目录: | 医疗卫生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8月3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年08月31日 |
内容概述 | 重大疾病保险补助是怎么规定的? |
2016年度在统筹基金中每人提取25元建立重大疾病保险,由人寿保险公司承办。补助办法为:经合疗正常报销、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上,纳入重大疾病保险补助。补偿比例为:1万至2万元(含)补偿50%,2万至3万元(含)补偿60%,3万至5万元(含)补偿70%,5万至10万元(含)补偿80%,10万以上补偿90%,封顶线为30万元。符合条件的患者持以下资料:1、患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原件及复印件);2、合疗证原件及复印件;3病案首页复印件;4住院费用结算发票复印件;5、住院费用明细清单;6合疗基本补偿结算单原件;7、参合人银行卡(折)复印件;8、患者(或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到县政务中心大病保险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