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 ||
索引号 | 0000001191000201902001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2月25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年02月25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
为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紫阳县安委办组织安监和公安执法人员在县城主要辖区和城乡结合部,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储存、经营行为,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两关闭”的要求;二是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现场执法人员对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提出“四个严禁”,即严禁烟花爆竹靠近火源、严禁吸烟人员靠近经营场所、严禁超量存放、严禁销售A /B类烟花爆竹,同时要求销售人员销售烟花爆竹时要告知购买人员燃放安全要求;三是通过现场检查同步向烟花爆竹购买群众指导燃放安全要求。
通过专项检查的开展坚决依法取缔一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行为,确保春节期间全县烟花爆竹行业领域态势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