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

时间:2011-11-01 00:00
文件名称 紫阳县“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
索引号 001130200201506004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1年11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1年11月01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文化强县和文物大县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文物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努力使全县文化事业进档升级,增强县域文化“软实力”,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紫阳、实现县域经济社会突破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文化保障,特制订本规划。
一、全县“十一五”文化发展现状及评价
“十一五”期间,我县文化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卓有成效,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化市场管理日趋规范,文化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文化工作为全县经济、政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日趋完善。全县文化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01人。有文化馆、汉剧团(民歌剧团)、图书馆、文物管理所等4个县级文化单位、25个乡镇文化站、40个村文化活动室,新建县城文化活动中心1个,新建乡镇文化站10个,建设文化(民歌)大院6个。
(二)文物保护工作卓有成效。全县现已申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个(北五省会馆及瓦房店会馆群),已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个(北五省会馆、高桥廊桥、东城门楼及中原军区布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2个,文物点1379处。投资230万元瓦房店北五省会馆等重点文物维修工程基本竣工;积极申报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县文物管理所建设、县民俗博物馆建设、北五省会馆会馆博物馆、江西会馆抢救性保护维修、东城门及中原军区布告、高桥廊桥保护维修、东明庵抢救性保护维修、真人宫维修扩建等项目完成了前期工作,多数相近进入了省市文物保护项目库;文物资源普查全面完成,共计查处文物点1379处,双安天宝寨、汉江任河古栈道等重大文物发现引起文物界高度关注;文物“四有”工作基本完成;文物安全工作富有成效,没有发生不安全事故;文物旅游开发方兴未艾,北五省会馆、真人宫、东城门等文物景点建设稳步推进,并越来越成为我县旅游项目的重要支撑。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扎实推进。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底蕴丰厚,被各级人民政府公布列入名录的共26项。其中紫阳民歌被公布为国家级名录,被公布为省级名录的有紫阳民歌、紫阳蒸盆子制作工艺、紫阳茶传统制作工艺3项,被公布为市级名录的有13项;建立了县级保护名录共12项,紫阳民歌有1人被公布为省级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4人被公布为市级传承人。
(四)文化产业稳步推进。城乡经营性文化活动场所众多,文化产业门类齐全。全县共有各类文化经营户近200家,涉及网吧、歌舞娱乐、棋牌游艺、印刷、音像制品零售、报刊图书零售、电子游戏、打字复印、台球桌球、营业性演出、艺术培训等11门类,其中有网吧10家,大型歌舞厅14家,游戏厅2家,印刷企业3家,报刊图书零售12家。紫阳民歌、紫阳茶艺成为知名文化产品,深受广大游客欢迎。中国紫阳富硒茶观光园被命名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国紫阳富硒茶文化节成为拉动旅游、招商引资和扩大对外开放的一张名片。
(五)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全县群众文化活动随着公共服务体系的日趋健全而空前高涨。乡镇、村组组织的各种职业半职业民间班社20余个,其中茶乡乐民歌演唱团、城关镇新桃村何氏民歌鼓乐班、蒿坪镇社区自乐班、洄水镇社区自乐班等活动活跃,为群众的文化庙会、传统节日、红白喜事、乔迁新居、集市贸易等增加了文化氛围。机关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庙会文化、农村文化争奇斗艳、交相辉映,极大地活跃了城乡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六)文艺创作成果丰硕。全县共有文学、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员300多人,每年在各级报刊发表文艺作品500篇(幅)以上。组织出版了反映紫阳的一套丛书、编排了一台独具紫阳民歌特色的舞台节目、拍摄了一部实名实景电影《郎在对门唱山歌》。特别是以紫阳民歌为主的舞台艺术作品创作数量之多、质量之高,在省市引起广泛关注,其中男女无伴奏合唱《郎在对门唱山歌》、《送饭调》、民歌小品《有女为安》、民歌情景表演唱《这山望见那山高》等作品多次在省市获奖。有10余件作品获陕西省群星奖。
(七)文化旅游产业蓄势待发。紫阳文化底蕴深厚,通过整合,逐步形成了以紫阳贡茶、中国名茶之乡代表的茶文化,以中国道教南派发祥地仙人洞(真人宫)、擂鼓台、盘龙覌为代表的道教文化,以紫阳民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为代表的民间音乐文化,以富硒绿色产品为代表的富硒文化,以紫阳蒸盆子(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三转弯宴席、民间小吃为代表的饮食文化,以芭蕉口安康老地委机关旧址、东城门中原军区布告为代表的革命文化,以民间社火、跳端公、紫阳道场等为代表的民俗文化,以芭蕉口仙中沟口志留系古生物化石为代表的弓笔石文化,以瓦板岩建材及其雕刻工艺为代表的板石文化,以紫阳风物传说为代表的故事文化,以剪纸、竹编草编、根雕、土陶为代表的民间工艺文化,以汉江瀛湖、任河及其两岸山水风光为代表的生态观光文化,以瓦房店会馆群为代表的会馆文化,另外还有以汉王城、白马石、东明庵为代表的遗址文化等“十四大文化”序列,这些文化旅游资源具有得天独厚的开发潜质,为打造“硒谷水乡、茶歌紫阳”文化旅游形象品牌奠定了坚实基础。
(八)文化创建工作成果显著。紫阳县已于2003年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在2007年复评中再次榜上有名。
(九)文化交流影响力不断扩大。以紫阳民歌文化、茶文化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紫阳在外的影响力。积极组织参加中省市文艺赛事活动,在首届全国原生态民歌大赛中,男声无伴奏合唱《摇仙桃》获优秀奖,在陕南民歌大赛“十佳歌手”评选活动中,夏清华获得“陕南歌王”之称,另有1人入选“十佳”。紫阳民歌情景表演《这山望见那山高》代表安康市参加全省“迎接十七大”文艺晚会。女声无伴奏合唱《郎在对门唱山歌》参加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专场文艺晚会“大河风”演出。《汉江号子》演唱在全国(象山)号子大赛中获“优秀奖”。国家主流媒体对紫阳文化的宣传推介密度增强、亮度增加,中央电视台《秦岭探访》、《望长安》、《欢乐中国行-魅力安康》等大型专题活动对紫阳文化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推介。积极组织参加中省文化、旅游等各种展览活动和“西洽会”、龙舟节等重要节会,通过各种民歌文化活动,全力展示紫阳文化的底蕴和魅力。
“十一五”期间,尽管我县文化事业和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文化阵地资产不断减少,影剧院、剧场相继拆除,乡镇文化站资产流失严重;二是文艺人才队伍严重弱小,人才行当不齐,青黄不接,编、创、演专业人才奇缺;三是县级公益性文化单位如文化馆、图书馆等处于偏僻地带,难以正常发挥服务功能;四是文化产业依然处于“事业型”,没有形成产业规模。
二、“十二五”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二五”(2011—2015)的未来五年,是我县突破发展的五年,也是我县实现由文化资源大县迈向文化强市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文化工作必须牢牢抓住国家大力扶持文化工作的有利时机,依托现有的文化发展良好态势和县域优势文化资源,强力推动文化工作实现新跨越。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要求,围绕提高全县文化“软实力”和人民群众整体素质这两个重点,按照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并重、构建公益文化服务体系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市场并举的整体思路,夯实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工作基础,通过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全县经济社会突破发展提供良好的智力支持,创造优越的精神文化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管理,促进经济、文化协调发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
2、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充分认识文化的经济属性,大力弘扬先进文化,提高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3、发展事业与发展产业相结合的原则。转换机制,增加投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保证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创新体制,调整结构,培育市场主体,增强市场活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壮大。
4、繁荣城市文化与促进农村文化进步相协调的原则。着力加强乡镇和社区的文化发展力,发挥县城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加强社区和偏远村镇的文化建设,实现文化发展城乡协调。
5、重点文化资源与旅游产业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培育紫阳民歌、紫阳富硒茶、紫阳板石、紫阳饮食等文化产业,充分利用优势文化资源,提升旅游产业的文化品位。
三、“十二五”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县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围绕县域经济社会突破发展的目标,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建设富裕和谐新紫阳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新格局,做到文化体制基本理顺,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设施显著改善,文化区域特色明显,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化产业初具规模,文化市场稳健有序,人的素质全面发展提高,文化发展主要指标达到省级文化先进县标准,文化综合实力居全市前列。具体要在五个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城乡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文化的社会教育和价值导向功能,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着力培育民众人文素质,大力弘扬时代精神,促进人民群众文明素质的不断提高。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和谐创建活动,倡导形成良好的公共秩序和社会风尚。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按照“覆盖全县、面向全民”的理念,以创建省级文化先进县为载体,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显著提高,质量明显提升。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覆盖全县的县、乡镇(社区)、村三级文化设施网络。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精心策划和举办中国紫阳富硒茶文化节等大型文化节庆活动,大力推进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推出一批展示时代风貌、体现地域特色、具有较高水准的文艺精品。扶植、培育、壮大民间艺术社团和群众性文艺队伍。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基层文化公共服务体系新格局。
——文化产业进一步壮大。初步形成门类众多、结构合理、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扶持和培育以紫阳民歌、紫阳茶艺为内容,以文化旅游、演艺娱乐业、水上游乐等为重点的特色文化产业,形成以重点文化产业为主导、相关文化产业联动发展的文化产业体系,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化产业优化发展新格局,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县经济新的增长点。
——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加强。坚持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方针,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夯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础工作,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效能,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应有作用。
——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深入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和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工作,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行的文化管理体制,形成保证正确方向、富有活力和效率的微观运行机制。
二)主要任务
1、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工程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设施网络。建设并完善县城文化活动中心等城市标志性文化设施,迁建县图书馆、改扩建县文化馆、新建县(民俗)博物馆及文物库房等基础性公共文化设施。认真组织实施民生文化工程建设,新建1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完成212个“农家书屋”建设。管理和使用好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建设21乡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站和212个村级服务点。通过资源整合,健全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完善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村村有文化活动点”,切实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运作高效的县、乡镇(社区)、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以满足群众就近就便参与文化活动的需要。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中进一步创新理念,进一步实现资源整合、综合利用和共建共享。通过5年努力,培育一批文化示范乡镇(社区)和示范村,大力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进程。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制。加强县、乡镇两级政府对公共文化建设的主导作用,从资金、设施、场地、机构、人员等方面保障公共文化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功能的充分发挥,不断提高开放率和利用率。按照“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享受”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兴办国家政策范围内允许的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形成政府主办、社会参与、功能互补、运转协调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体制和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的运行机制。逐步实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制度,积极发挥其宣传教育功能。
——大力繁荣城乡群众文化。提升城乡群众文化活动的普及率和组织化程度,深化和丰富群众文化活动的内涵,加强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建设。充分利用节庆、纪念日、农闲等时机,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办好中国紫阳富硒茶文化节,逐步定期举办紫阳民歌节、柑橘旅游局、道教文化节等特色节庆活动。挖掘并扶植“一乡(镇)一品”、“一村一品”等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活动和文化项目。大力开展文化下乡活动,通过慰问演出、义写春联、流动图书馆等形式,为农村、偏远地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加强对民间文化社团指导培训力度,不断发展壮大社会文艺团队,完善文艺团队注册登记制度,使其成为拉动基层文化繁荣的主要力量。
2、实施精品文化培育工程
——大力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完善精品创作运作机制,实行以党委领导、文化部门组织、业务单位负责、社会创作力量共同参与的创作运行机制。积极包装和申报省市文艺创作精品奖项,力争获奖项目位居全市前列。制定并出台文化精品创作、优秀文化作品及文艺新人等奖励和评比办法,进一步激发文化创造力。重点挖掘和包装紫阳民歌艺术精品,大力实施紫阳民歌品牌战略,推进紫阳民歌“五个一”精品打造工程。
——精心培育文化活动品牌。精心组织紫阳茶文化节、紫阳民歌大赛、春节民间社火、紫阳蒸盆子大赛、紫阳摄影书画展览等文化活动,不断提升活动的知名度和参与面。创设新的文化活动载体,使文化品牌不断推陈出新。积极发挥县级文化活动品牌对基层文化活动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乡镇、社区、学校、企业等举办特色性文化活动。
——广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积极组织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文化交流战略,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依托丰厚的地域民俗文化和独具特色的民歌文化、茶文化、道教文化、板石文化、饮食文化等文化优势条件,通过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文化交流合作,充分展现紫阳文化魅力,使紫阳优秀的文化艺术不断走向全省、走向全国。同时,积极引进和承揽诸如“民歌大赛”“道教文化交流”“地方美食大赛”等全国性的文化活动,不断扩大紫阳文化的影响力和紫阳对外的美誉度。
3、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加大文物的保护力度。完成北五省会馆全面维修、江西会馆抢救性维修、壁画保护维修、东城门保护维修等工程;启动并完成县文管所、北五省会馆文物管理所、县民俗博物馆等重点文物阵地建设项目;大力开展民俗文物征集并力争使馆藏文物达到千件以上;完成北五省会馆申报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天宝寨、真人宫、泗王庙申报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积极开展文物专题调查和课题研究,力争完成会馆和紫阳碑刻两个研究课题;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文物不安全事故;积极推进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将瓦房店会馆、真人宫、泗王庙等打造成紫阳重要的旅游景点;免费开放北五省会馆、芭蕉中共安康老地委机关所在地文物场馆,充分发挥文物的社会作用。组织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不断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建档工作。进一步加大文博宣教职能,深入挖掘紫阳历史文化内涵,适时举办一批地方民俗物品陈列展览。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完成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整理、分类和归档,基本建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每两年公布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对已命名的代表作进行重点保护和挖掘,适时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等宣传活动。继续做好申遗工作,争取再有4个项目列入省级保护名录,再有1个项目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
4、实施文化产业壮大工程
  ——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坚持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方向,以文化旅游业和演艺娱乐业为重点,培育文化支柱产业和文化骨干企业。组建政府主导型文化产业发展企业,深度开发以紫阳民歌为主的特色文化产业,逐步完善“中国硒谷、汉江画廊、茶歌紫阳”品牌形象,重点挖掘和提升民歌文化、茶文化、板石文化、道教文化、饮食文化的富有特色的优势旅游文化,逐步形成富有竞争力的县域文化旅游产业。
——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按照繁荣与管理并举的原则,积极引导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资本、产权、人才、技术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设,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文化市场秩序,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文化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放开文化投资领域,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兴办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文化产业经营项目,支持民营资本及国内外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5、实施文化体制改革工程
  ——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转换内部机制、激发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深入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对县文化馆、图书馆等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着力改革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和向优秀人才、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发展活力增强和服务质量提高。
——健全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和机制。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切实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管理着力加强执行政策和市场监管,事业单位着力做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切实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6、实施文化项目建设工程
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和乡镇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加快建设和完善县城文化中心、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民俗)博物馆、江南休闲文化长廊、紫阳文化广场等公共文化设施,构建起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主要项目有:
1、县城文化活动中心:主要是完善文艺演出基础设施,配置适应现代演出业需要的声光电设备,使之成为旅游专场节目演出场所。
2、县文化馆改扩建:通过产权置换,盘活国有文化资源资产,在现馆舍的基础上,建设集群众文化培训辅导、艺术生产、艺术展示展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等于一体的群众艺术馆,使之成为全县文化的龙头阵地。
3、县图书馆(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支中心)迁建:由于地处偏僻地带,难以发挥公共图书馆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的功能,择地将图书馆迁至方便群众、便于开展文化服务地方。
4、县(民俗)博物馆建设:将县博物馆、民俗馆和北五省会馆博物馆进行统筹建设,选址在瓦房店,使之成为地方文化的集大成文化设施。
5、江南休闲文化长廊建设:在县城对面、汉江南岸建成集休闲娱乐、旅游观光于一体的文化设施,使之成为紫阳文化旅游的重要景点。
6、紫阳文化广场:完善紫阳文化广场文艺演出、展览展示基础设施,使之成为县城群众休闲娱乐的主要场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实施
县、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把文化文物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落实《规划》措施,建立工作责任制,把文化建设和文物保护作为评价部门、乡镇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作用,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密切配合,文化文物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形成推动文化发展和文物保护的合力。
(二)落实国家文化经济政策,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
落实国家文化经济政策和文物工作“五纳入”,加大对公益性文化文物事业的投入,将文化文物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文化文物事业的投入,确保地方财政每年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建立健全各类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基金,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扶持力度。制定和完善支持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经济政策,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公共文化实体,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稳定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
(三)培养引进人才,加强队伍建设
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狠抓培养和使用人才措施,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健全基础公共文化服务队伍,逐步实施基层文化单位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和基础公共文化单位持证上岗制度,造就一支懂文化(文物)、会管理、善经营的优秀文化人才队伍。
(四)强化服务监管,营造良好环境
以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效能、提高服务水平为中心,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把服务作为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能的起点,通过更新行政理念,改革行政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机关。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宏观调控,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各类文化行业协会的协调自律作用,营造有利于文化企业发展、有利于文化繁荣、有利人民群众文化消费的良好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