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工作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将卫生规划编制好,将重点项目纳入“十二五”规划中,结合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卫生事业做出更大的努力,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内容。
一、“十二五”期间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卫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改革,激活机制,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努力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础设施建设、卫生资源配置、人才队伍培养、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谋划好、制定好发展规划,使全县卫生事业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二、“十二五”期间主要发展目标
以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调整医疗机构布局;大力抓好村卫生室建设;继续创建卫生村、镇,全面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加快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力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培养中、高级卫技人员和学科带头人,努力扩充高级人才和学科带头人队伍;不断深化卫生改革,建立并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医疗保障制度等为总体发展目标,全面促进我县卫生标准化建设。力争达到以下指标:
1、健康指标:平均期望寿命77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
2、疾病控制指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早期诊断治疗水平进一步提高。
3、医疗保障指标:继续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且加大基金管理力度,努力使这项惠民工程成为亮点工程。
4、卫生服务指标:儿童计划免疫“十苗”覆盖率以乡镇为单位达99%以上,0-6岁儿童及孕产妇系统管理达95%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测覆盖率100%。
三、职责定位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区域卫生规划,推进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认真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检测和医疗救治工作,加快农村卫生和中医事业发展,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四、“十二五”期间发展规划纲要概述
(一)、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卫生局的正确指导下,严格按照医改方案,在借鉴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争取再利用6-8年的时间完成医改任务。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就医条件。
近几年先后完成了乡镇卫生院国债建设项目工程,从而使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今后几年力争完成以下项目:
1、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职工安心工程项目建设。建成后,有利于控制突发疫情蔓延,有利于提高全体医护人员的积极性,保障居民医疗安全。全面加强县乡医疗机构中医药房建设,形成20个具有中医特色的标准化中医药房。
2、全力推进县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建成后,在三年内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能及时、高效的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应急救治能力,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3、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对我县212个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解决老百姓看病难、小病不出村的问题。
4、解决卫生监督所和县合疗办没有办公用房问题,强化我县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力建设。
5、紫阳县急救中心基础建设及设备装备项目。建成后,能及时、高效的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应急救治能力,认真履行政府职责,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6、强力推进医疗质量的提高,以等级医院达标创建为核心,取消乡镇卫生院丙级技术等级认定,提升乙级,巩固甲级(“十二五”末,乙级乡镇卫生院达到5个,甲级乡镇卫生院达到20个),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在3年内达到二级乙等妇幼保健医院标准
7、为进一步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县、乡、村信息化建设工程。
8、优化卫生资源配置,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形成由县医院为中心,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卫生服务网络,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大医疗投入,实现群众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9、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诊疗水平。通过定向培养,在职进修,招聘引进,不断优化医疗队伍,同时加大卫生院院长、全科医生及乡村医生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高、中、初职称人员比例,大幅度提升我县医疗卫生队伍的素质,争取在“十二五”期间,招聘引进卫技人员150名,为全县广 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10、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以作风建设为抓手,通过狠抓行业管理,理顺办卫生和管卫生的关系,在行业形成风清气正、作业过硬的作风,坚决杜绝开单提成、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
(三)医疗机构设置和建设规划
医疗服务体系由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构成。
1、县人民医院建设规划
(1)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要求,2015年前达到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
(2)创建市级重点学科2—3个,县级重点学科6—8个。
2、县中医院建设规划
(1)根据陕西省卫生厅下发的《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2年1月前通过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基本标准验收。
(2)实施中医药“三名”工程,加强县中医院 “名院、名科、名医”建设,提高中医医疗技术水平。重点建设中医骨伤、中医理疗、康复、肛肠、儿科、针灸推拿、烧伤科等科室。
(3)创建市级中医药重点学科1—2个,县级中医药重点学科2—3个。
(4)2015年12月前将县中医院建成中医药特色突出、技术力量强、服务质量好、管理水平高的现代化二级甲等中医院。
3、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规划
(1)十二五内完成乙级妇幼保健院的创建和建设任务。
(2)到2015年,全县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0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城区达到97%以上;全县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
4、乡镇医疗服务机构建设规划
(1)每个镇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为基层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中:中心卫生院11所,单列乡镇卫生院14所,人员编制人员数:根据安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农村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编办发〔2009〕29号文件)“按每个乡镇辖区服务人口为基数,并考虑辖区国土面积,分测算卫生院编制”的规定,我县乡镇卫生院编制为357人。乡镇卫生院配院长1名,中心乡镇卫生院增配1名副院长。
(2)每个镇卫生院有1个标准化中医科、1个标准化中药房和1名以上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或中医本科毕业生的目标。
5、村卫生室建设规划
(1)每个行政村建设一所政府支持的标准化村卫生室,作为合作医疗定点机构。行政村卫生室应具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医务人员、基本设备和药品,为农民群众提供规范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村卫生室人员具有法定执业(从业)资格或医学类中专以上学历。
(2)业务用房面积根据服务人口原则上控制在80-120平方米。
(3)政府配备给村卫生室的各项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由所在地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四)医疗床位配置规划
“十一五”末,本县医疗机构床位处于不足状态,随着本县人口绝对数的增加、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医疗机构床位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1)县医院编制床位从150张增加到300张。每床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由140人增加到420人。
(2)县中医院编制床位从50张增加到100张。每床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由35人增加到140人。
(3)县妇幼保健院编制床位从20张增加到60张。按照床位数1:1.4增加编制,卫生技术人员由14人增加到84人。
(4)镇卫生院床位数的确定原则上根据一般乡镇卫生院按本乡镇常住人口加暂住人口;中心卫生院再加本镇辐射乡镇人口的1/3。床位数:每千人口1张执行。
(5)村卫生室配观察床2-4张。
(五)医疗设备购置发展规划
“十二五”期间,县直医疗单位拟通过对上争取、自筹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分年度分批次引进医疗设备,不断增加医疗设备资产总值,满足临床实际需求。
(1)县人民医院拟分年度购置MR、多排螺旋CT机、医院信息管理PAX系统等。
(2)县中医院拟分年度购置彩超、血液透析机、肿瘤放化疗设备等。
(3)县妇幼保健院分年度购置设备X光机、彩超、全自动生化仪等。
(4)县疾控中心按县级疾控机构装备标准(基本部分),拟分年度配备。
(5)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医疗设备由中、省、市政府按照“添平补齐’的原则逐年进行更新与补充。
(六)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规划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建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实验室。
2、人员编制数由25人增加到45人。
3、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40/十万以内;儿童“五苗”接种率95%以上;地方病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健康防病知识普及率城市达90%以上,农村达85%以上。
(七)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规划
1、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建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综合办公楼一幢。
2、对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率在“十二五”末达100%。
3、实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八)继续完善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十二五”期间,争取上级资金建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办公楼一幢。
2、建设乡镇新农合分中心,健全并完善县、镇、村三级新农合经办队伍。
3、农民参合率保持在92%以上,信息化平台逐步延伸到村组,全面实行信息化结算管理。
(九)卫生人才培养发展规划
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为主要任务,以高层次和急需人才培养引进为重点,加强学科带头人建设,紧紧抓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提升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全县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人总数的80%以上。通过每年招录实用型人才不断充实我县卫生人才队伍。
(1)县级医疗单位执业医师7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执业护士50%达到专科以上学历。80%以上科室达到合理人才梯队结构,床护比达到1:0.5,医、护、技比趋向合理。
(2)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县级70%以上达到大专学历水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科学历人员2014年达到35%以上。
(3)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70%以上达到专科以上学历,执业护士30%达到专科以上学历。
(4)30%的乡村医生接受专科以上的继续医学教育,其余的乡村医生应具有中专学历。
(5)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
(6)加强学科带头人队伍及重点专科建设。重点抓好县医院的示范引路,加快形成全县合理的年龄、学历梯度和学科结构。至2015年,全县力争进入市级医学重点专科3-5个,市级医学重点人才5-10名。新增县级临床重点专科2-3个。
(7)“十二五”期间,全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引进本科以上高素质人才为主。
(8)“十二五”期间每年组织乡镇卫生技术人员20名左右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一次,时间不少于三个月;每年对全县村卫生室村医培训一次;每年安排一批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全科医师、护士等专业的省、市级岗位培训。计划学历教育200人、继续医学教育6000人次。
(9)县医院每年发表于CN期刊上的论文不少于10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3篇;县中医院每年发表于CN期刊上的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每年发表于CN期刊上的论文不少于2篇。
(十)财政供养规划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6〕33号)文件“9、切实解决乡镇卫生院人员待遇和工作经费,从2006年起,县级财政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新增财力安排等途径,全额安排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的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改革和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陕政发〔2009〕14号)文件“个人收入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和“10、完善投入机制。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由县级财政全额预算安排,对其职工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统筹费用单位负担部分及按照国家标准核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由县级财政负担”的规定。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职工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统筹费用单位负担部分由县财政全额预算安排。
对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医疗部分的大修大购、基本医疗服务亏损和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实行财政定额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