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18-2022年) | ||
索引号 | 0000001130000201911001 | 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11月2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年11月28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18-2022年) |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是“五位一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是建设美丽中国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紫阳县位于陕西南端,汉江中游,大巴山北麓, 是全国唯一以道教名号命名的县。地处国家限制开发的主体生态功能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秦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川陕革命老区“四区叠加”的核心区。紫阳县是全国两大高硒区之一,属南水北调重要水源涵养地,中国最清洁的河流汉江纵贯全境,出境断面水质达国家Ⅱ类标准,被誉为“硒谷之乡”。紫阳县2013年编制并实施了《安康市紫阳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并于2015年底通过了初步验收。为加快推进紫阳县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根据《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陕环函〔2017〕298号新政策指标和《安康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要求,特再次编制《紫阳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简称规划)。
《规划》以2017年为规划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规划范围为紫阳县行政管辖区域,包括城关、蒿坪、向阳、高桥、洞河、红椿、双桥、双安、高滩、毛坝、东木、焕古、汉王、瓦庙、麻柳、洄水、界岭镇共17个镇,面积2204平方公里。
《规划》是紫阳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全县各级政府、各行业和各部门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的重要依据。《规划》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回顾紫阳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历程和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重点实施28个项目,总投资83.098亿元。
1总则
1.1任务由来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十九大报告为未来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指明了路线。第一,必须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一方面,过去五年来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另一方面,生态环境保护依然任重道远。第二,加快构建环境管控的长效机制。第三,全面深化绿色发展的制度创新。
陕西省于2009年启动了第一个“十百千”生态创建工程,紫阳县委、县政府根据全县社会经济及生态环境现状,把握未来发展态势,积极响应国家和陕西省号召,自2009年开始全面启动了生态县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生态镇、生态村建设活动”为载体的生态县创建工作,于2013年编制了《安康市紫阳县生态县建设规划》, 2015年申请进行生态县的初步验收工作。2017年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印发《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陕环函〔2017〕298号),对相关指标等内容进行了更新。基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以及时效性等,紫阳县原有的生态县建设规划已不能适应新指标的要求,亟需按照新的要求对规划进行修编,同时为紫阳县“五城联创”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特委托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新编制《紫阳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18-2022年)》。
1.2规划编制的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紫阳县行政管辖区域,包括城关、蒿坪、向阳、高桥、洞河、红椿、双桥、双安、高滩、毛坝、东木、焕古、汉王、瓦庙、麻柳、洄水、界岭镇共17个镇,面积约2204km2。
2、规划期限
我国目前正处于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预计到2035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构架全面建成。紫阳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从2009年至今已有10余年。本次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以2017年为规划基准年,分为近期和远期规划,近期规划以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为目标,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远期规划与国家生态文明创建相融合,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搭建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构架。本规划主要围绕近期规划展开,对远期规划远期展望。
1.3 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1.3.1建设目的
编制《紫阳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旨在进一步统一思想,立足现实基础,着眼未来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推进,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紫阳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领域和重点任务,有针对性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措施,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分阶段、分领域、突出重点、有序开展,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方式和传统生活方式加速转变,为全县实现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1.3.2建设意义
紫阳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
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发展生态经济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倡导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需要。紫阳县提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决策,就是要根据紫阳县所处的区位优势和生态环境特点,合理利用富硒、旅游等自然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与生态产业,实现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推进紫阳绿色发展方式,加强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创建生态文明,逐步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走出一条符合紫阳县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加快生态经济转型发展的战略选择
紫阳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把生态环境建设与生态经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经济产业的发展,以生态经济产业的发展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以一流的生态环境和优势资源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发展特色产业和开放型经济,是实现紫阳县生态、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3)扎实推进生态立县战略的必然选择
紫阳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以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任务之一,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是扎实推进紫阳生态立县的必然选择和强力保障,也是全力保护汉江水质安全、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保障。
1.4 规划编制的依据
1.4.1法规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8月27修订);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年12月28日修订);
15、《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7月27日修订);
16、《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1月5日修订);
17、《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年11月19日);
18、《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2013年7月26日);
19、《陕西省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3月1日);
20、《陕西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0年10月1日);
21、《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2006年6月1日);
1.4.2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
3、《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5月5日);
4、《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年9月11日);
5、《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2013年10月20日);
6、《关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年12月19日);
7、《关于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实施意见》(2015年10月21日);
8、《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015年8月17日);
9、《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15年12月3日);
10、《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2015年7月26日);
1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9月10日);
1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4月2日);
1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5月28日);
1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月);
15、《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年12月30日);
16、《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12月23日);
17、关于印发《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的函(2017年5月8日);
18、《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2018年7月10日);
19、《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2018年8月13日);
20、《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2018年9月22日);
21、《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2016年4月12日);
22、《汉江丹江流域水质保护行动方案(2014~2017年)》(2014年4月28日);
23、《安康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2017年5月13);
24、关于印发《安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度实施方案》(2018年10月8日);
25、《安康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2018年8月31日);
26、关于印发《紫阳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2015年3月19日);
27、关于印发《紫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6年10月31日);
28、关于印发《紫阳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年5月18);
29、关于印发《紫阳县茶产业创新转型升级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2017年8月15日);
30、关于印发《紫阳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年4月6日);
31、关于印发《紫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2018年8月26日)。
1、《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
2、《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
3、《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4、《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
5、《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7、《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8、《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9、《陕西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陕政发[2017]47号);
10、《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1、《安康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安政办发[2017]61号);
12、《安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3、《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5)》;
14、《安康市低碳发展规划(2018~2030年)》;
15、《安康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9-2035年)》
16、《紫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17、《紫阳县新型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
18、《紫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19、《紫阳县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
20、《紫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1、《紫阳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
22、《紫阳县2016~2020年水利建设项目规划》;
23、《紫阳县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4、《紫阳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5、《紫阳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1、《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2016年1月20日);
2、《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2016年1月20日);
3、《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修订)》(2018年5月);
4、《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县、镇、村)管理规程及指标<试行>(陕环函〔2017〕 298号)》(2017年5月8日)。
紫阳县位于陕西南端,汉江上游,因道教南派创始人张伯端(道号“紫阳真人”)曾在此修行悟道而得名,意为“紫气东来,阳光普照”,是全国唯一以道教名号命名的县。地处国家限制开发的主体生态功能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秦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川陕革命老区“四区叠加”的核心区。
1、地理位置
紫阳县位于陕西省南部、安康市西南部。地处东经108°05′47″~108°42′38″,北纬32°07′56″~32°48′04″之间,位于川陕交界的大巴山北麓,长江一级支流汉江上游。东临岚皋县,西接镇巴县,北依汉阴县,南与重庆市城口县、四川省万源市接壤。紫阳县地理位置及行政区划见附图1~2所示。
2、地形地貌
紫阳属于秦巴山地的一部分,地貌轮廓呈现为三山两谷一川的特征。汉江、任河将全县分割为大巴山、米仓山和凤凰山三个部分,山脉走向呈北西南东向,凤凰山东部有蒿坪河川道,汉江、任河流经地均为峡谷。地面海拔277m~2522m,以洞河口最低,大巴山脊最高,境内2000m以上高峰11座。北部为低山区,海拔多在600m左右,山势较缓;中、南部为中山区,海拔一般为1500m左右,山势较陡,水系发育、切割深度一般在1000m左右;东南部高山区海拔多在1800m~2100m间,峡谷深邃,峰岭陡峭。紫阳县地形地貌图见附图3所示。
3、气候特征
紫阳县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型气候,北有秦岭及其支脉凤凰山阻隔西北寒流,南有任河天然水气通道输送西南暖湿气流,因而降雨充沛,气候适中,夏无酷暑、冬无严寒。紫阳县气候特点是:由北到南、从东到西,随海拔高度的上升,光热递减,降水递增。不利因素是:光辐射偏低,日照偏少,降水丰沛但分布不均,湿害严重,旱涝交替。
境内年降水量南部多于北部,西部多于东部,春季降水量占全年的23%,夏季占39%,秋季占34%,冬季最少,约占全年的3%。近十年来资料显示:年平均降水量为947.7mm。降水量以1月最少,11.0mm;6月最多,164.7mm。月降水量分布:3月双桥最多,红椿、向阳、城关、汉王镇最少;4月降水集中在河谷地区;5~6月蒿坪、汉王镇最少,双桥、红椿镇最多;7~8月双桥、洄水镇最多,汉王镇最少。
历年平均日照1607小时,日照百分率36%,在省内均属日照低值区。月平均日照时数7月最多,201.7小时;2月最少,77.0小时,两者相差124.7小时。无霜期为268天。
4、土壤类型
紫阳县土壤共有4个土类、11个亚类、28个土属、94个土种,4个土类分别为:黄棕壤、棕壤、水稻土、潮土。以黄棕壤为主,面积2870342亩,占总面积的87.05%;其次为棕壤,面积395117亩,占11.95%;水稻土面积32044亩,占11.95%;潮土面积967亩,占0.03%。
紫阳县成土母质主要为千枚岩、板岩、花岗一片麻岩、石灰岩等。土壤有机质含量在1.68%,属中等水平;含氮量0.144%,属中上等水平;速效钾含量高,速效磷缺乏,土壤PH值6.2,属微酸性。土壤中微量元素中硒、铁、铜、锌适中,锰较缺,其中各类土壤中的硒含量平均为0.49mm,是我国第二个高硒地区。
5、河流水系
紫阳境内河流均属汉江水系,大小河流共 104 条,任河为汉江的一级支流;其它较大支流流域面积在100km2以上的有洞河、汝河、林本河、蒿坪河,流域面积在50km2以上的有绵鱼河、沔峪河等,任河一级支流有渚河、麻柳坝河、权河、绕溪河、朱溪河、盘厢河等。紫阳县水系图见附图4所示。
2.1.2自然资源
1、土地资源
根据“紫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文本”,截至2014年底,全县土地总面积224033.9公顷,其中,农用地211451.3公顷,建设用地3934.8公顷,其他土地8647.8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94.38%、1.76%和3.86%。紫阳县土地构成情况见表2.1-2所示。
2、水资源
紫阳境内平均总水量为162.44亿m3,其中过境客水总量为146.26亿m3,自产水总量为16.18亿m3,过境客水为自产水的9倍。地表水总量为12.97亿m3,地下水总量为3.21亿m3。
紫阳境内多年平均径流总量为16.18亿m³,除汉江外,境内主要河流的径流量分别是:任河3.03亿m³,渚河1.9亿m³,洞河2.5亿m³,汝河2.0亿m³,权河1.0亿m³,朱溪河0.1亿m³。全县流域面积在5km2以上的河流共104条,水能资源多年平均理论蕴藏量为29.51万kw、134kw/ km2,可开发量为14.60万kw,占理论蕴藏量的49.5%。任河等七大流域总量为5.20万kw,占全县98.4%。现已在褚河、权河、汝河、八道河、箭竹河、洞河开发中小水电站10座,总装机容量4.668万kw,占可开发量的32.11%,年发电量约1.6亿度。
3、矿产资源
紫阳县矿产资源种类繁多,已发现36个矿种74处矿产地,有6个矿种(石煤、板岩、花岗岩、毒重石、锰矿、钛磁铁矿、水泥用灰岩)属于开发前景好、市场广的特色矿种,是紫阳县矿业经济的支柱产业。板岩是紫阳县一大特色矿产,储量达60亿立方米,品种有耐酸瓦板、黄板、绿板及黑板等,其中耐酸板储量居世界首位,品质上乘,深受国内外青睐。
紫阳县的优势矿产有瓦板岩(包括饰面板岩)、毒重石、铁(钛磁铁矿为主)、钛、石煤、锰、钒、水泥用石灰岩矿、饰面和铸石原料用辉绿岩、富硒矿泉水等。毒重石矿为全国稀有的第二大矿床,储量450万吨,是生产钡盐系列产品的优质原料;锰矿储量760万吨,亟待开发;无烟煤、石煤等燃料矿产储量为3.6亿吨;以钛、铌、铁,为主的其他金属矿产和以玉石、石灰石、大理石、粘土岩为主的非金属矿储量也极为丰富。
紫阳县矿产资源分布情况见附图5所示。
4、生物资源
紫阳生物资源得天独厚,尤其是以茶叶、柑桔、厚朴、杜仲、山野菜等为主的生物资源,在全国久负盛名。紫阳境内药用植物种类繁多,约有400多种,人工种植的有厚朴、杜仲、黄柏、黄连、黄姜、党参、玄参、大黄、半夏、独活、当归、天麻、百合、土茯苓、紫苏、薄荷、何首乌、金银花、桃仁、枳壳、木瓜、细辛、陈皮等。
5、硒资源
紫阳县通过科学分析测定,全县土壤含硒平均为0.49 mg/m3,高富硒区双安镇土壤含硒平均为16.515 mg/m3。据有关专家介绍,紫阳县土壤含硒量比全国硒正常地区高四倍。1989年,权威部门宣布继湖北恩施后,紫阳县为国内第二个天然富硒区。中国营养食品所通过鉴定,紫阳富硒茶营养保健与抗癌有明显作用,获国家“八五”星火计划金奖。
1999年,国土资源部批准开发富硒矿泉水,富硒矿泉水日径流量360t。2010年10月,中国·紫阳硒谷生态工业园区内落户的第一家大型企业总投资3.3亿元,正式开工建设紫阳县富硒矿泉水项目。
6、旅游资源
紫阳县旅游资源丰富,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相得益彰,物质性旅游资源与非物质性旅游资源交辉相应。汉水、商帮、茶韵、富硒、民歌、道源六大核心资源构筑出魅力紫阳,具体景点主要有富硒茶观光园、文笔山、北五省会馆、真人宫、擂鼓台森林公园、茶马古道等。
紫阳县旅游资源分布情况见附图6所示。
1、行政区划及人口
紫阳县辖17镇,包括城关、蒿坪、向阳、高桥、洞河、红椿、双桥、双安、高滩、毛坝、东木、焕古、汉王、瓦庙、麻柳、洄水、界岭镇,面积2204km2。2017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8.7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89万人,城镇化率41.4%。全县出生率10.39‰,死亡率8.05‰;自然增长率2.33‰。紫阳县城镇体系现状见附图7所示。
2、国民经济
2017年紫阳县全年生产总值90.77亿元,比上年增长1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84亿元,增长5.3%,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3.1%;第二产业增加值48.86亿元,增长13.0%,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3.8%;第三产业增加值30.07亿元,增长9.6%,占生产总值的33.1%。人均生产总值31635元,比上年增长10.8%。
3、社会保障与居民生活
2017年年末紫阳县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058人,比上年末增加62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12120人,其中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7174人,离退休人员人数4846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3730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12900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2083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8350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500人。
2017年紫阳县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27元,比上年增长8.1%。其中,工资性收入9359元,增长2.2%,占收入的比重为34%;经营净收入2890元,增长56.3%,占10.5%;财产性收入2148元,增长1.6%,占7.8%;转移性收入13130元,增长6.3%,占47.7%。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9.5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7%。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38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工资性收入2901元,增长22.3%,占纯收入的比重为30.1%;家庭经营收入2608元,增长2%,占27.1%;财产性收入117元,增长26.5%,占1.2%;转移性收入4012元,增长6.5%,占41.6%。农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4.6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4%。
注:2014年以后使用的是新口径统计。
4、交通运输
紫阳县境内交通运输形式丰富多样,境内有襄渝铁路、包茂高速、省道310 线和汉江水运。已形成连接安康、西安、汉中、重庆、襄阳、武汉等大中城市,铁路、加上纵横交错的县乡公路,构筑起便捷通达、形式多样的交通运输网络。
“十三五”以来,紫阳县道路运输行业通过整合资源,完善服务设施,优化运输市场,拓展服务领域,道路运输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逐步构建路通、车通、站场基础设施配套的安全、经济、便捷的农村客运网络体系。截至 2017年底全县拥有客运线路 39 条,农村客运车辆 285 辆,班线客车 111 辆,出租车 217 辆,公交车 17 辆,货运车辆 2280 辆,汽车修配厂87 家,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一家。乡镇班车通达达 100%,行政村通车率达 95%。
5、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
截止2017年底,全县共有小学73所,在校学生22425人;普通中学20所,在校学生15793人、小学、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分别为100%和100%。全县共有中等职业学校1所,招生1035人,年末在校学生1694人。共有幼儿园43所,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8505人。
全年签订各类技术合同2项,合同成交总额0.04亿元。其中,技术开发合同2项,成交金额0.04亿元。
全年专利申请量53件,其中发明专利14件,实用新型专利4件,外观设计专利35件;专利授权量37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件,实用新型专利5件,外观设计专利31件。
全县共有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2017年末全县有线电视用户22397户,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19.0%。全县拥有卫生机构21个,其中医院2家,卫生院17家,妇幼保健院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共有床位1077张,其中医院病床453张,卫生院病床624张。年末全县共有卫生人员163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514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340人,注册护士422人。年末拥有村卫生室214个。
6、工业园区
紫阳县原有硒谷生态工业园区和恒紫循环产业园区两个园区,2017年将硒谷生态工业园区和恒紫循环产业园区的机构、人员及资产进行整合形成一个工业园区(硒谷生态工业园区),以集中力量建设紫阳县富硒产业工业集中区,为紫阳县富硒资源、循环经济的开发利用搭建更大的发展平台。
紫阳硒谷生态工业园区是2009年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首批重点县域工业集中区,位于紫阳县蒿坪镇,距紫阳县城15公里,已融入西安、重庆两大城市4小时经济圈。园区规划控制面积为113.09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3.95平方公里。园区以富硒资源开发为引领,以富硒食饮品为特色,集生产、科研、物流、休闲、康养于一体的设施完备、生态环境良好、地方根植性强的综合型生态工业园区。近几年来,硒谷园区以提升承载能力为突破口,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按照产城融合发展,将园区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全面推进园区扩容提质,按照规模化、集约化要求,已基本形成大园区格局。截至2017年已累计完成投资1.5亿元,完成一期征地1000余亩,所有地块全部达到“五通一平”要求,实现了给排水、电、路、网入地块的目标。先后引进硒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闽秦茶业、富硒食品、绿安现代农业等22家企业,初步形成了以富硒茶、富硒矿泉水、富硒魔芋、富硒大蒜为主的四大支柱产业。2017年园区企业实现工业产值22亿元,其中富硒食饮品产值比重达到70%以上,园区的产业聚集效应日渐凸显,并引领紫阳富硒特色产业高端化走向。
紫阳县硒谷生态工业园区位置及规划情况见附图8~9所示。
7.基础设施建设
紫阳县大力推进城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工作。紫阳县目前已有46处污水处理站处于已建或在建状态,主要包括县城江南新区、城关镇富家村、向阳镇集镇、鸡鸣村、焕古镇集镇、大连村、东河村、春堰村、金塘村、洞河镇集镇、云峰村、田榜村、楸园村、汉王镇集镇、汉城村、蒿坪镇集镇、森林村、高桥镇双龙村、双安镇闹热村、红椿镇尚坝村、界岭镇麻园村、双桥镇莲花村、解放村、苗河村、高滩镇蓼坝村、瓦庙镇新房村、麻柳镇集镇、染坊村、毛坝镇染沟村、观音村、腰庄村、鲁家村等;紫阳县城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8000m3/d,总投资6450万元,已投入正常运营中,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任何嘴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500m3/d,总投资1500万元,已建成试运行;县城第一垃圾处理场位于紫阳县城关镇楠木村窑湾沟内,总占地面积54545m2,设计规模为日平均处理城区生活垃圾79t/d,最大日处理生活垃圾112t/d,已于2013年建成;县域的集镇垃圾堆放场、垃圾处理厂、垃圾收集池建设、污水处理站、三格式化粪池等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全面启动。
1、生态功能定位
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分,紫阳县属于国家重点功能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根据《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紫阳县属于陕西省“两屏三带”中重点维护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物种多样性、加强水源涵养的秦巴山地生态屏障,是限制开发的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丰富,有野生珍贵动物20余种,国家级重点保护植物13种,全县生态状况良好。紫阳主体功能区规划划见附图10所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情况见附图11所示。
2、生态功能区划
依据已编制实施的《安康市紫阳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2~2020年)》,紫阳县分为4个生态功能区:Ⅰ区,北部浅山丘陵农业建设与水土保持生态控制区;Ⅱ区,中部低山城镇综合发展与生态产业综合区;Ⅲ区,西南中山峡谷经济林业、牧业与矿产开发生态协调区;Ⅳ区,两山高山林牧业开发生态控制区(表2.1-2)。紫阳生态功能区划图见附图12所示。
3、生物多样性
(1)植被
紫阳县森林属亚热带含常绿阔叶树的针阔叶混交林,有针阔叶树210余种,其中优势树种40余种,银杏等珍稀植物50余种,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的有珙桐等13种,省级的有云杉等18种。由于境内海拔相对高差大,森林植被群落分布具有明显的垂直差异。天然次生林分布在与四川交界的巴山主脊及其支脉的中上部,中低山区由于人口比较密集,原有天然植被遭到人为破坏,现仅残存部分天然次生林,林相比较零乱,疏密度较低。
县境内的主要植被资源有:
①用材林树种:马尾松、油松、杉木、柏木、桦木、栎树、杨树、香椿、青冈、槐树、铁杉、泡桐等;
②经济林树种:茶树、桑树、油桐、漆树、棕榈、花椒、油茶等;
③药用树种:杜仲、厚朴、黄柏、樟树等;
④竹类:斑竹、南竹、水竹、荆竹、龙头竹、刺竹等;
⑤灌木类:马桑、胡枝子、黄栌、火棘、卫矛等。
县境内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有珙桐、杜仲、厚朴、银杏、鹅掌楸、冷杉、油杉、青檀等13种。
(2)动物
根据早期陕西省陆生野生资源调查队和林业特产局对紫阳县野生动物资源进行的调查,结合查阅《紫阳县县志1986-2010年)》(中相关记载,紫阳县共有鸟类14目36科122种,兽类4目15科34种,两栖类3目11科22种。与人类生产、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动物有饲养动物、野生动物和水产动物3大类,具体分析如下:
①饲养动物
县境内家禽类较少,有猪、马、牛、羊、兔;家禽有鸡、鸭、鹅3种,以鸡为主,鸡的种类主要有红商鸡、白洛克鸡、九斤黄鸡等。
②野生动物
据当地林业部门调查,本地区兽类在物种组成上属南方热带亚热带的兽类占当地所有兽类总数的近一半,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而与鸟类显著的差异,这里鸟类以古北界种类占优势,反映了秦岭山地对鸟类的阻隔作用较小,有较大的北方种越过秦岭分布至秦岭南坡和巴山山区,兽类则受秦岭较为陡峭的北坡影响,古北界种较少,仅有的一些古北界种有相当一部分也已分化成南方亚种。
③水生动物
紫阳县鱼类资源比较丰富,分布广、种类多。比较常见的经济鱼类有:鲤鱼、鲫鱼、草鱼、青鱼、鲢鱼等,还有少量的鲶、白条、尼罗非鱼。野生鱼类约有30种,在主河道生长的有鳊鱼、镰刀片子、鲢鱼、白条子、乌鱼、钱鱼等;在溪流中生长的有麻鱼、木叶鱼、红尾鱼;生活在水塘、稻田中的有泥鳅、黄鳝等。
1、水环境质量
(1)汉江紫阳段水环境质量
汉江为紫阳县境内主要河道,根据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15~2017年采样监测数据(表2.1-3,附表1.1~1.3),紫阳县境内汉江及其主要支流任河、洞河水质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
(2)饮用水环境质量现状
紫阳县城主要水源地有西门河水源地、长滩沟水源地与汉江抽水站水源地,根据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15~2017年采样监测数据,饮用水监测数据对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类和表2评价标准,3个水源地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限值。
2、大气环境质量
紫阳县环境空气质量基本稳定,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1天。
2015年紫阳县城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各监测时段日平均浓度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表1中二级标准;2016~2017年紫阳县城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各监测时段日平均浓度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
引用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15~2016年监测数据(附表1.4),紫阳县噪声监测点位设置有紫阳广场(2类区)、县政府院内(1类区)、县政府门口(4a类区)。
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等效声级值60dB(A)、夜间50dB(A)评价,紫阳广场(2类区)监测点位昼、夜间等效声级值均符合国家2类标准;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昼间等效声级值55dB(A)、夜间45dB(A)评价,县政府院内(1类区)监测点位昼、夜间等效声级值均符合国家1类标准;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昼间等效声级值70dB(A)、夜间55dB(A)评价,县政府门口(4a类区)监测点位昼、夜间等效声级值均符合国家4a类标准。
4、农村环境质量
监测数据引用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15年监测数据,各监测点位设置引用紫阳县环保局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对环境空气、饮用水源水质、土壤进行了现状监测。
(1)环境空气
选取紫阳县向阳镇月池村村委会、毛坝镇染沟村村委会、高桥镇双龙村村委会3个监测点位,每季度监测1次,每次监测5天,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监测结果表明,2015年各监测点位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各监测时段日平均浓度值年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饮用水源水质
选取紫阳县向阳镇月池村水源地、毛坝镇染沟村水源地、高桥镇双龙村水源地钟家沟取水口3个监测点位,每季度监测1次,监测结果表明,2015年各监测点各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类和表2评价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紫阳县生态保护区域主要包括森林公园、水源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
1、森林公园(陕西省擂鼓台森林公园)
陕西省擂鼓台森林公园是融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为一体的道教圣地和旅游风景区。擂鼓台位于紫阳县汉王镇境内,据传张飞于此击鼓挥军而得名。擂鼓台林区森林茂密,溪流四注,瀑布飞溅,绝壁千仞,绿树凌空,景色迷人。明代始建于山顶的玄天宫即真武庙,现已成为当代陕南道教的中心宫观。更是久负盛名的道教名山,素有“关南第一峰”、“陕南小武当”之美称。
森林公园经营总面积585公顷,自然景观资源包括山景、水景、植物、天象,人文景观包括擂鼓台道观、石碑、百洲寺、营盘梁、藏神洞、法水大仙墓、药王洞。
2、水源地
紫阳县共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个,其中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个(西门河饮用水源地、长滩沟饮用水源地),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个(汉江抽水站饮用水源地)。
(1)西门河水源地
西门河饮用水源地位于城关镇西门河村,2001年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陕政函[2001]41号)。该水源地年取水量为73万吨,服务人口2万人。一级保护区面积0.275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面积0.8平方公里。准保护区面积1.8平方公里。
(2)紫阳长滩沟水源地
2007年,紫阳长滩沟(大沟、小沟)饮用水源地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划定(陕政函[2007]125号)。该水源地年取水量为102.2万吨,服务人口2万人。一级保护区面积0.44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面积1.6平方公里,准保护区面积3.6平方公里。
(3)汉江抽水站水源地
2001年2月,汉江抽水站饮用水源地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陕政函[2001]41号)。
3、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任河多鳞铲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保护区位于安康市紫阳县西南部,包含任河干流上游及其9条支流,总长268公里,面积2686.5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为1000公顷,实验区面积为1686.5公顷。特别保护期为每年3月20日-9月20日。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多鳞铲颌鱼、大鲵等珍稀鱼类。多鳞铲颌鱼俗称:钱鱼、梢白甲、赤鳞鱼、石口鱼,是陕西重要经济鱼类。2004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将多鳞铲颌鱼列入《陕西省重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名录》。
4、重要湿地(任河湿地)
任河湿地范围从四川省万源市大竹镇到紫阳县城关沿任河至任河与汉江交汇处,包括任河河道、河滩、泛洪区及河道两岸1km范围内的人工湿地。行政区划上包括四川省万源市、陕西省紫阳县,该湿地为“河道滩涂+人工”类型。
5、景区(文笔山休闲公园)
紫阳县文笔山休闲公园与紫阳县城隔江而望,公园建设布局以紫阳真人宫为中心,以森林自然景观为主,与县城滨江景观长廊、紫阳真人宫、紫阳沟水上游乐场融为一体,形成具有紫阳特色的生态旅游景区。公园规划用地13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健身、休闲、观景三个平台景观工程、道路工程、地面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夜景观工程、建筑工程建设等。
生态环境是各种生物存在和发展的空间,是资源的载体。环境接受来自经济体生产加工过程和人类生活的废弃物,并将其净化处理,是资源承载能力和经济生产能力以及人类生活的重要保障。当经济增长过快,使得环境所接受的废弃物的种类和数量超过其自净能力后,环境质量将急剧降低,影响到资源的存量水平和质量水平,导致资源破坏、环境污染,乃至生态系统的恶性循环,使生产效率、人类健康以及未来发展机会蒙受损失,反过来阻碍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尽管在经济和资源环境的关系中,我们更多地看到经济体对资源的索取和对环境的排放,但同时经济体又以其物质再生产功能为资源环境的持续发展和完善提供物质和资金支持。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才能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资源开发中去,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培育可再生资源和寻找开发非再生资源,提高资源的可开采量;也只有当经济不断发展,才能够不断提高环保投资和环境改造技术水平,提高环境承载力。
可见,资源环境与经济处于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统一整体之中,只有当资源环境和经济系统之间和谐一致、协调发展,才能建立一种良性循环,实现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能否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取决于经济体对资源的开发保护和对污染的控制与经济体对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之间的角力,这两种影响的综合作用决定了今后经济持续发展所能够依赖的资源环境基础。
近年来,紫阳县政府在发展经济建设、实现GDP连年增长的同时,也注重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全县积极实施环境保护制度、措施,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等,使得全县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生态环境的改善也为全县的旅游业带来了更大的发展机遇,美丽乡村游、生态观光园、农家乐等生态旅游蓬勃发展,为全县的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
2013~2017年,紫阳县GDP呈稳步增长态势,2013年为54.38亿元,2017年达到90.77亿元, 近五年年均增长11%以上,高于全省8.86%的增长率,但总体增速呈下降趋势。
2013~2017年,紫阳县产业结构形态为“二三一”,即以第二产业为主,第三产业为次,第一产业所占比重较小。2013年国民经济第一、二、三产业比例关系为19.5:50.5:30.0,到2017年转变为13.1:53.8:33.1,变幅相对较小。
2013-2017年,紫阳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2337元增加为2752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6849元增加为9638元。
根据《紫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目标要求,预计到“十三五”末(2020年),紫阳县生产总值达到138亿元,年均增长11%;五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0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140元,年均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290元,年均增长10%。
紫阳县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天然气、液化气、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所占比例偏低。
根据安康市统计年鉴(2013~2017年),紫阳县工业增加值能耗呈下降趋势,其中2012年工业增加值单耗0.601吨标准煤/万元,至2016年工业增加值单耗降为0.148吨标准煤/万元。
“十三五”期间,紫阳县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发展机遇,立足国家主体功能区及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的定位,牢固树立“新型工业、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旅游兴县”战略,突出精准脱贫攻坚、循环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综合治理,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和绿色化进程。通过不断调整结构、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提升经济质量的总体要求发展工业经济,以招商引资为引擎,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两个园区”为主战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带动区域经济,提高区域内居民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也给紫阳县提升现有企业能源利用水平、降低能耗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根据安康市环境监测站数据,2015~2017年紫阳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监测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日均值二级标准要求;2017年,紫阳县境内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全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类和表2评价标准要求。
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通报2017年全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的函》(陕环函[2017])803号)可知,紫阳县生态环境质量变化为0.16,综合考核结果(△EI)为 0.65,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6年全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的通报》(陕环函[2016]609号)可知,紫阳县的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考核结果(△EI)为0.16,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近年来,紫阳县积极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先后编制了《安康市紫阳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2~2020)》、《紫阳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13~2030)》、《紫阳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紫阳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统筹实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此外,通过天然林保护、长防林(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等工程的实施,紫阳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但由于紫阳县旱涝无常、地质灾害频发等自然原因;交通格局的影响所带来的森林病虫害的扩散传播速度加快,增大了林业有害生物的治理难度;且紫阳县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森林质量仍有待提高。紫阳县属于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重点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更高、更严。因此,加强已取得成果的保护,以实现“陕南山地森林化”和“森林城市”,紫阳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也将越来越大。
资源环境承载力分为资源承载力和环境承载力两个方面。其中,“资源”主要包括淡水、土地等重要自然资源。“环境”主要是指自然生态环境。资源承载力是指:评价区域自身天然具有的、不可流动的资源科学可供利用规模,对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最大保障程度。环境承载力是指:评价区域内自然生态环境对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负生态效应所能容纳或者自然消解的最大限度。
1.耕地资源承载力
耕地资源需求规模=(区域总人口×450千克)/(区域耕地平均单产×合理的复种指数);区域耕地资源承载力=耕地资源可供给规模/耕地资源需求规模。
测算得紫阳县耕地资源需求规模为37.35万亩。根据《紫阳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提要》,全县2017年末常用耕地为36.05万亩,计算得紫阳县耕地资源承载力为0.96,耕地资源承载力小于1,说明全县耕地供给不足,耕地资源面临一定的压力。
2.建设用地承载力
(1)农村生活空间承载力
测算农村生活空间承载力,首先需对农村生活空间合理需求规模进行测算,然后将农村生活空间实际规模进行比较,得出区域农村生活空间承载力,其中农村生活空间合理需求规模计算公式如下:
农村生活空间合理需求规模=区域农村总人口×人均用地空间标准;
因此,区域农村生活空间承载力=农村生活空间实际规模/农村生活空间合理需求规模。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紫阳县农村生活空间合理需求规模为2524.5公顷,根据二次土地利用调查和变更调查数据,紫阳县农村居民点用地为2556.1公顷,紫阳县农村生活空间承载力为1.01,说明全县农村生活空间实际规模与合理需求规模基本一致。
(2)城市建设空间承载力:
城市建设空间合理需求规模=城市总人口×人均用地空间标准;区域城市建设空间承载力=城市建设空间实际规模/城市建设空间合理需求规模。
根据《安康市紫阳县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2013-2030),紫阳县选择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70.0平方米/人以内的标准,2017年紫阳县城镇人口按11.89万人计算,城市建设空间合理需求规模为832.3公顷。根据二次土地利用调查和变更调查数据,紫阳县城镇用地面积477公顷,计算得其城市建设空间承载力为0.57,说明紫阳城镇建设实际规模仅为合理需求规模的57%,在规划期内应合理安排规划城镇建设用地。
3.水资源承载力评价
水资源承载力评价公式如下:
水资源需求规模=(生产用水规模+生活用水规模)×(1-节水率);
水资源承载力=(地表水合理利用规模+地下水合理利用规模)/水资源需求规模
根据数据测算得紫阳县水资源最大需求规模为0.1亿m³,全县水资源总量为16.18亿m³。因此,紫阳县水资源承载力很强,水资源生态和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强,潜力大。
1.大气环境纳污承载力
紫阳县2017年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为331天,优良率为90.7%,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5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值为30微克/立方米,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因此,全县大气环境纳污承载力处于可承载范围。
2.水环境纳污承载力
根据《陕西省水环境功能区划》,紫阳县境内汉江、任河的水质目标为Ⅱ类。对紫阳县2015~2017年地表水环境监测数据分析可知,紫阳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Ⅱ类)。因此,其水环境质量处于纳污承载力处于可承载范围。
安康市汉江干流和九条支流水能蕴藏量469万千瓦,在水资源短缺的大西北和极度缺水的陕西,宝贵的水资源优势,不仅是大开发的“瓶颈”性资源,也是建立水产业不可替代的资源。
紫阳全县流域面积5km2以上河流共104条,县境内多年平均总水量为162.44亿m3,居陕西之首。其中过境客水总量为146.26亿m3,自产水总量为16.18亿m3,过境客水为自产水的9倍。地表水总量为12.97亿m3,地下水总量为3.21亿m3。以水资源总量计,人均水资源总量为56559.89 m3,是全国人均水平的60多倍。如仅以自产水总量计,县人均水资源量为5633.70 m3,是全国人均水平的6倍和全省人均水平的12倍。县境内丰富优质的水资源,无疑是得天独厚的一大优势。
汉江水质较好,流量大,为“南水北调”工程的主要水源地。紫阳县境内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良好。饮用水监测数据对比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各项指标均达到Ⅱ类标准,主要水系水质方面:根据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历年来采样监测,汉江紫阳段水环境质量及其主要支流任河、洞河等主要水系水质状况均为优,水质保持稳定。
紫阳县北有秦岭及其支脉凤凰山阻隔西北寒流,南有巴山天然屏障,还有任河、汉江两条河流滋润,使的紫阳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山清水秀。紫阳属典型的山区县,区内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覆盖率60%以上,生物丰度指数66.8以上,年空气优良天数在330天以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紫阳是闻名遐迩的茶乡、歌乡、桔乡和板石之乡。“紫阳富硒茶”是国家原产地保护品种,富硒茶闻名海外;紫阳民歌被确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紫阳民歌藏量极为丰富,所发现曲目总数已达5028首;紫阳是中国道教南派发源地,同时是迄今世界发现最完整的“弓笔石圣地”,紫阳也是全国唯一因道教名号命名的县,民风民俗中保存着许多道教元素;紫阳县域是省级瀛湖风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有擂鼓台森林公园、文笔山森林公园等;魔王沟、紫阳沟、水洞泉、晴雨泉等名瀑布奇泉20多处,名洞10多处。紫阳是汉水多元文化融合的典范,涵盖11种文化类型。独特的民歌文化、茶文化、板石文化、道教文化、地史文化极大的提升了县域旅游产业的文化内涵。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兼备,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并蓄,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并重,发展旅游业成为富民强县的科学选择。
近年来,紫阳县以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为抓手,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及全过程,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各项措施,努力促进城乡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截止2017年,紫阳县共获得省级命名的生态乡镇11个(向阳镇、洄水镇、蒿坪镇、城关镇、洞河镇、焕古镇、界岭镇、汉王镇、双桥镇、东木镇 、 红椿镇),省级生态村1个(高桥镇兰草村),市级生态乡镇17个镇,市级生态村42个,县级生态镇17个,县级生态村149个(2016年机构改革以前数据)。
紫阳坚持国家主体功能区定位,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节能评估备案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截至目前,已实施2015-201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环境整治项目,累计实施农村环境整治村123个,已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2处(含任何咀污水处理厂)、9处集镇污水处理厂(站)、38处集中安置点污水处理站、小米溪沟及田家湾水污染防治工程和蒿坪河流域陈家沟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同时加快推进任河中小河流域治理;强化环境“网格化”“视频化”监管,深化“河(湖)长制”,全县落实各级河长504人,警长18名,汉江出紫断面水质保持国家Ⅱ类标准。实现重点能耗企业管理5家,全年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27个,持续打好“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组合拳,“气化工程”加快实施,完成中压管网建设5.26公里,居民用户安装1188户,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3个,围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完成造林绿化4.3万亩,建成区五类绿地绿化覆盖总面积401.26万平方米,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GDP能耗、节能及二氧化炭指标任务均完成。
1、紫阳县产业扶贫措施得力,成功形成了五个扶贫模式。
一是“党支部+X+贫困户”扶贫模式。坚持以村支部为核心,以特色产业链及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全面推进“党支部+X+贫困户”抓党建促脱贫模式,培育企业、园区、社区工厂、经济合作组织等市场经营主体320多个,帮助带动贫困户整合利用好资源、选准产业项目、对接好市场主体,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二是“能人+贫困户”扶贫模式。远元集团公司创始人郑远元,郑远元少时因家贫离家,成功后心系贫困农民,带动从事修脚产业的脱贫人数上万人,超过紫阳年脱贫人数1.5万人的60%,实现了培训一人脱贫一家,打造一个产业带动一方百姓致富的总目标。2017年9月作为全省唯一荣获“2017年全国脱贫攻坚奖奉献奖”,受到汪洋副总理的亲切接见。三是“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扶贫模式。由龙头企业融合市场,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产业基地,通过有偿整合利用贫困户的资源资产、劳动力或订单生产等方式,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紫阳县富硒食品有限公司就是成功范例。四是“互联网+x”扶贫模式。紫阳三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商服务工作,借助互联网+的潮流,前后策划了“私房茶”、“紫阳乡礼”、“寻味紫阳”“青春洋芋”“蜜密”均受到业界好评,着力于打造富硒农产品品牌,做紫阳富硒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开创者和引领者,为脱贫攻坚助力,为紫阳百姓服务,截至目前已完成村镇服务站点80余家电商服务工作、智慧物流网货供应中心建设,目前销量已突破4700万元,成为陕南最具代表性的农村电商智慧物流样板企业。五是“财政扶贫资金+企业+贫困户股份量化固定收益综合扶模式”。紫阳县于2016年启动的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试点项目,将财政扶贫资金委托省供销集团,供销集团与县内龙头企业合作,供销集团按照财政资金的一定比例配置资金,将所融资金按照每户贫困户3万元量化给贫困户,入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与贫困户通过帮扶协议确保入资年固定收益5%的前提下,通过有偿整合贫困户的资源、园区工厂务工、订单农业等综合措施进一步促进贫困户增收。2017年省供销集团共投入5030万,分别注资至富硒食品、秦巴山茶叶、开源富硒、紫诚旅游4家公司,帮扶带动1334户贫困户,每户可获得入资固定分红收益1500元,年度每户综合收入预计超过5000元。
2、生态脱贫效果明显。
一是精准选聘生态护林员,直接带动354个贫困家庭实现稳定脱贫。全年177万元生态护林员工资全部兑现到位,带动354个贫户家庭实现了稳定脱贫。二是生态公益林政策资金扶持直接覆盖贫困户。全县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2163万元,覆盖29500个贫困户95021贫困人口补偿资金860余万元。三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助力生态产业脱贫。全年发展林下养殖168万头(只),林下种植15万亩,带动农户2万余户。四是山林经济园区直接带动贫困脱贫。依托林业生态产业扶持,全县培育出一大批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实现了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紧密链接,全县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直接带动贫困户1850户6575人。五是乡村森林旅游产业助力脱贫攻坚。全县培育和发展森林农家乐200余家,擂鼓台森林公园及乡村森林旅游示范村持续推进。
安康市整体经济水平较低,经济发展滞后,也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制约了紫阳县域经济的发展,与省内外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有交大差距。2017年,与安康市内其他县、区相比,紫阳县地区生产总值虽排名第四,但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排名靠后。紫阳县经济总量小、产业支撑弱,特别是缺乏大项目支撑,新型工业化水平较低,特色产业效益不高,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发展活力不足,资源、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缺乏。
一是紫阳县工业以上经济总量偏小,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绝大多数企业处于上游初级加工制造阶段,科技创新力不足,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较弱。
二是制约工业经济运行要素越位突出。受市场因素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普遍较为艰难,融资渠道单一,流动资金紧缺的状况无明显改观。工业土地储备不足,项目建设用地紧张,环境承载力进一步加大,工业发展所需的软硬环境需进一步改善。
三是工业发展后劲不足。2013年工业增加值增速30.2%,2014年工业增加值增速21%,2015年工业增加值增速19.4%,2016年工业增加值增速16.1%,2017年工业增加值增速15.0%,增速呈明显下滑态势,缺乏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是工业发展受限。与其他地区不同,紫阳县属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国家限制开发的主体生态功能区,是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地区;该地区虽然矿产资源丰富,但基于生态保护的目的,矿产资源的开发受限;且紫阳县以山地为主,城市建设用地稀缺,面积占比不足紫阳总面积的2%,也制约了工业的发展。
紫阳县地处秦巴山区,地形复杂,境内地形起伏,群山叠障,沟壑纵横。且紫阳县处于生态脆弱且地质构造较为复杂的土石山区,在自然因素和人类活动作用下,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且分布广,是全省乃至全国地质灾害重灾区之一。全县总面积2204km2,海拔800m以上的区域占全县土地面积的48%,建设用地面积仅占土地总面积的1.76%,可供使用的建设用地无法满足县域经济社会突破发展的需要。
紫阳县目前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循环经济、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等领域的制度尚未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奖惩机制、绿色考评体系不够完善,环保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红线制度等有待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没有全面建立,排污权交易、绿色信贷和环境责任保险等仍处于探索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投入与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1)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总揽,共同推进五城联创工作。
紫阳县积极推进城市创建工作,紧密围绕全力推进“五大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美丽紫阳。按照依法创建、科学创建、民生创建的总体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为总揽,以创建森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环保模范城市为推力,共同推进紫阳五城联创工作。
(2)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河(湖)长制等制度建设,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工作。
紫阳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限制开发的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也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为确保汉江及其主要支流任河等河流水质达标,紫阳县加大县城范围内污水以及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工程,规划实施集镇及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资源化处理与利用项目,涵盖全县17个镇,包括70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及8处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与利用设施。同时,紫阳县牢牢把握工作重点,抓好工作节点,稳步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一河一策”方案,多措并举,共保水质优良。
(3)加强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规划实施力度,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工作。
农业是生态产品的重要供给者,乡村是生态涵养的主体区,生态是乡村最大的发展优势。紫阳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推行乡村绿色发展方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紫阳生态立县的体现,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4)加强县城绿化,为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工作增彩。
紫阳县在已获得“全国造林绿化模范县”成绩的基础上,将继续推进绿化造林工作,拟对县城进行全方位绿化美化建设,已启动道路绿化建设和城市增绿添彩工程;并继续实施防护林、生态林的建设,加强森林抚育工作,提高森林总量和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为生态文明建设增光添彩。
(5)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走生态立县、富硒强县的生态文明之路。
紫阳县拥有丰富的水资源,汉江、任河等河流水质良好,富硒土壤分布广泛,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全年优良天数90%以上,森林覆盖率60%以上。良好的生态资源以及丰富的人文资源为打造汉水文化旅游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生态立县为基础,以富硒产品为支撑,发展特色农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使紫阳迈入生态文明之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文旅兴县、创新活县、惠民安县”战略,突出精准脱贫攻坚、循环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综合治理,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和绿色化进程,加快追赶超越,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加快建设美丽紫阳,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碧水常在、净土常在。
——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作为基本方针。在资源开发与节约中,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在环境保护与发展中,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在生态建设与修复中,以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
——坚持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建立在资源得到高效循环利用、生态环境受到严格保护的基础上,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
——坚持把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深化制度改革和科技创新,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坚持把培育生态文化作为重要支撑。将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生态文化的宣传教育,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坚持把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作为工作方式。既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约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攻坚战;又着眼长远,加强总体部署与鼓励基层探索相结合,持之以恒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中国重要的富硒产业基地,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秦巴汉水人文生态旅游区,脱贫攻坚示范区,以特色农业、生态旅游为主的休闲度假山水宜居城市。
紫阳县以生态立县为基本思路,维护、保障和提升秦巴山地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以生态旅游为抓手,打造秦巴汉水人文生态旅游区;以丰富的硒资源为基础,推动富硒产业链的不断完善,树立一流的富硒品牌。
——打造中国富硒产业基地。紫阳富硒资源优势突出,以富硒茶叶为名片,富硒食饮品为特色,以加工制造业为主体,全面推动县域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形成富硒茶叶、富硒粮蔬、富硒魔芋、富硒林果、富硒中药材等产业,将紫阳打造成为中国富硒产品研发、生产、贸易中心。
——打造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紫阳县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确定的限制开发的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是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涵养区。依据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紫阳县主体功能区划方案,实施“水源保护、生态移民、美丽乡村建设”,加强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长防林建设、小流域治理等,坚持“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文旅兴县、创新活县、惠民安县”战略,科学谋划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推进重点开发体系和民生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重大制度创新,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把紫阳建设成为发展优质、生态优良、环境优美的国家秦巴生物多样性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县。
——打造秦巴汉水人文生态旅游区。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机遇,围绕紫阳“民歌文化、道教文化、汉水商旅文化、茶文化”等11种类型形成汉水多元文化融合的典范区,依托汉江紫阳段秦巴阻隔、汉水冲刷形成的峡湾生态景致,结合“汉水、商帮、富硒、茶韵、民歌、道源”六大元素,围绕“生态观光、文化休闲、养生度假”主题,共同构筑魅力紫阳。
——打造产业精准脱贫攻坚示范区。全面贯彻落实市县脱贫攻坚工作精神和部署,坚持把产业精准扶贫作为帮助贫困群众建立“造血”技能、稳定增收长效机制的关键措施,突出“富硒”特色,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龙头带动、政策扶持、资源整合、加快发展”的思路,实行项目规划到贫困户、到地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广泛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扶贫产业项目有效实施。
力争到规划期末,使紫阳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市前列,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增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在“天蓝、地绿、水清”的环境中生产生活。科学推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促进资源节约利用、产业循环发展;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增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南水北调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的服务功能,建成空间布局合理、经济生态高效、城乡环境宜居、资源节约利用、绿色生活普及、生态制度健全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逐步优化。全县经济空间、生态空间、村镇空间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空间开发强度、县城空间规模得到有效优化发展,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明显优化;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分区,划定并遵守生态红线、耕地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
——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高。产业转型升级效果明显,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提高经济发展的均衡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得到有效落实,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稳定并逐步提升。
——生态文明社会风尚基本形成。生态文明科普宣传、公共教育和专业培训等工作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公众参与度明显提高,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人心。
——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生态文明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干部绩效考核中的重要性和约束力明显提升。
根据陕西省关于印发《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的函(陕环函[2017]298号)的政策要求,紫阳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具体目标及创建计划主要包含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6个方面。
全面启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分解、落实建设任务,有计划地推进各项重点建设工程,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作的全面展开。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发展资源节约型生态产业、控制环境污染、加强生态建设和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意识等一系列措施增强经济实力、改善生态环境,对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体系,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创建目标。
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基本指标达标的基础上,不断探寻其所存在的不足与缺陷问题,及时予以改进弥补完善,继续深化产业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生态文化和生态人居体系建设,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果,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步入持续健康发展轨道,建立起基本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提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整体发展水平和层次。
(1)生态空间
紫阳县通过明确县域空间开发管制范围,制定严格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措施,为各类开发建设行为规定了必须共同遵守的行动纲领和行为准则。规划县内空间管制主要分为重点开发区、点状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四类。结合紫阳县未来经济发展的方向、产业布局、公共服务设施规模等级和各村镇分布状况,按照“核心引领、轴线带动、多点呼应、区域提升”的空间发展思路,确定未来紫阳县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重点抓好“一心、两带、三园”建设,推动“三区”错位发展,引导重点开发区、点状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科学有序开发利用。推进紫阳县城中心建设;发展沿汉江生态经济带和沿任河生态经济带;完善硒谷工业园区、恒紫“飞地”园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凤凰山区、米仓山区和大巴山区的农业和林业经济。
同时根据规划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紫阳县空间规划,遵守生态保护红线和耕地红线。在规划区内划定的受保护地区不断进行整治提高;在受保护地区占国土比例不降低的前提下,结合陕西省和安康市的空间规划,不断优化调整紫阳县的整体空间格局布局;规划环评执行率100%。
(2)生态经济
立足全面小康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紧跟省市发展步伐,适应新常态,着眼中高端,保持中高速,奋力实现全面脱贫“一大核心任务”,基础设施、城乡面貌“两个显著改善”,绿色发展、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三个大幅提高”,经济总量、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增速和质量“四个追赶超越”。按照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的思路,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以县城为核心、集镇为依托、新型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镇化体系基本形成。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经济结构类型,通过县域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和增长方式转变使得单位GDP能耗、水耗、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等指标稳步提升,并达到省级考核要求,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单位GDP用水量等指标继续优化。通过区域空间格局的优化,加强资源节约利用管理,提倡清洁生产,提升产业循环发展水平,使得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到规划末期,全县生产总值达到160亿元,年均增长1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达50%以上。
(3)生态环境
生态建设步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生态环境和谐优美,生态文明得到全面提升。基本控制新的环境污染,重点地区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初步遏制生态破坏的趋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标准。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并达到功能区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逐年减排;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加强环境风险控制,通过对环境风险发生点的筛查,加大日常环境风险发生点的监管力度,同时应建立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保证区域内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到规划期末,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等环境质量指标改善并达到考核要求;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提高区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数值;森林覆盖率达到65%以上;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加大外来物种监控,使得区域内外来物种入侵不明显。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4)生态生活
社会事业更加繁荣,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等化,城镇面貌明显改观,城镇化水平逐步增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增强。人居环境达到改善,并大力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
到规划期末,区域各个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污水处理率等持续保持达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达到省级考核要求并在省内名列前茅,城镇绿色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政府采购中的绿色采购比例达到80%以上;在政策方面加以引导,提高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和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积极倡导公众绿色出行。
(5)生态制度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制定并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进行离任审计、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实绩考核,并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考核比例,作为一届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全面推行河长制;开展固定源排污许可核发,到规划末期,确保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达100%;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的占比达80%以上。
(6)生态文化
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生态文化的认识和关注,通过传统文化和生态文化的对比,提高公众对生态文化的兴趣,有利于资源的开发,保护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促进经济发展,造福于子孙。
从党政领导干部对生态文化的观念意识普及抓起,进一步推广到普通公众。做到行政区内副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100%;同时带动公众对生态文化的认识,通过对环境信息的公开,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得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的知晓度、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不断提高,保证区域内公众的满意度、知晓度、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90%以上。
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的函》(陕环函〔2017〕298号),从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个方面,分别设置37项(示范县)建设指标。本指标是衡量一个地区是否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的依据。
紫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及指标预测见表3.5.1-1。
在上述37项指标中,紫阳县已达指标30项,占全部指标的81.1%;尚有7项指标未达标,占全部指标的18. 9%。将根据指标达标性安排重点任务及实施进度,保障紫阳县全面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具体达标情况详见表3.5-1所示。
为了更好地表示规划指标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差距,引入差距指数的方式。差距指数的计算公式是:如果i指标已经达标,则差距指数设定为0;如果i指标未达标,其计算公式为:
CJ=│Aix-Aim│/Aim
其中:CJ 为差距指数,Aix 为i指标的现状值,Aim为i指标的达标值。
根据差距指数的值,可以将规划指标分为3类,包括:已达标指标(CJ=0),易达标指标(CJ≤20%),难达标指标(CJ>20%)。
注:外来物种入侵为定性指标,没有定量值,且目前外来物种入侵程度已受到控制,认为属易达指标;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为定性指标,没有定量值,启动即达标,认为属易达标指标。
紫阳县在生态保护红线、土地规划功能、规划环境执行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林业用地规划占比、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城镇污水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公众绿色出行率、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政府绿色采购比例、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人数比例、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环境信息公开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30项已达或超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指标考核要求,今后随着紫阳县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生态经济系统不断完善,生态意识不断增加,这些指标将持续优化。
(一)约束性指标
(1)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
紫阳县省级生态镇占比为64.7%,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考核要求值为75%,差距为13.73%。
紫阳县共有17个镇,截止2017年,已获得命名省级生态镇11个(向阳镇、洄水镇、蒿坪镇、城关镇、洞河镇、焕古镇、界岭镇、汉王镇、双桥镇、东木镇 、 红椿镇),按照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印发的《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县、镇、村)创建管理规程及指标(试行)》(陕环函〔2017〕298号)要求,已经命名的 11个省级生态镇仍需再次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根据《紫阳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18-2022年)》,到2022年,紫阳县至少应完成13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镇创建工作。目前,正在开展紫阳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通过全县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等方面的改善,紫阳县各镇的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指标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目前,紫阳县17个镇均已启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工作,到2022年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达到75%以上。
(二)参考性指标
(1)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
紫阳县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率46.7%,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95%,差距为50.84%。紫阳县耕地多为坡地,平地很少,增加了秸秆综合利用的难度;粮食产量较低,秸秆产生量也较低,限制了秸秆综合利用的规模,多种原因导致了紫阳县秸秆综合利用率低下。
近年来,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切实增强做好秸秆禁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缕烟”目标的顺利实现。要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严肃查处违规焚烧秸秆行为,建立奖励和补偿机制。
通过堆肥、还田、气化等措施,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到2022年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
(2)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
紫阳县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为40%,与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差距为20%。
紫阳县近年来大力倡导生态富硒特色优势农业产业,以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现代农业园区、富硒农业品牌为抓手,推进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实现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升值。通过实施富硒茶叶产业园区、富硒魔芋产业园区、富硒杂粮产业园区、富硒林果产业园区、富硒油料产业园区等建设项目,并完成相关产品认证,到2022年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比重超过50%,满足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
(3)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紫阳县2017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63%,与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差距为33.68%。
紫阳县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民收入普遍不高,贫困地区厕所多是传统的旱厕。近年来,紫阳县全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政府各种脱贫政策的扶持,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持续改善。目前紫阳县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为63%,根据《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中的要求,以及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紫阳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推进,到2022年,紫阳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将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
(4)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紫阳县暂未收集到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的相关统计数据。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要求,紫阳县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应大力推广新建绿色建筑,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生态环境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在进行装修、扩建、加层等改造以及抗震加固时,综合采取节能、节水等改造措施。
已知目前拟建建筑物均需符合绿色建筑的相关要求,到2022年,紫阳县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将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
(5)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外来物种入侵
紫阳县主要的外来入侵种为松材线虫,2017年经陕西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鉴定,紫阳县已被确定为松材线虫病疫区,受危害面积约5万亩。紫阳县政府高度重视,下拨专项资金进行防治,2017年下达400余万元经费,按此趋势进行分析,到2022年,对于松材线虫已进行了有效防控,外来物种入侵程度将降低为不明显,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
(6)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目前,紫阳县尚未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有关“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工作安排,陕西省各地市已陆续启动“三线一单”及其中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工作,紫阳县力争在2020年完成编制工作,到2022年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
空间格局是一个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规划的重要基础。紫阳县要紧密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新《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和目标,在生态空间领域加快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耕地红线、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和规划环评执行率4项约束性指标,并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明确经济、城镇和生态等三大空间格局,逐步形成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全域空间发展格局。
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安康市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为指导,围绕美丽富裕和谐新紫阳建设目标,坚持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旅游兴县三大战略,科学谋划国土开发格局、加快推进重点开发体系和民生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重大制度创新,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把紫阳建设成为发展优质、生态优良、环境优美的国家秦巴生物多样性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县。
紫阳县主体功能区划分,以村为基本单元,统筹考虑全县生态重要性、生态脆弱性、生态系统风险、水源保护、土地资源、“飞地经济”、生态移民搬迁、人类活动适宜性、经济发展水平、发展战略和未来发展潜力等因素,综合分析而得出。到规划末期,禁止开发区域面积不少于6.14万亩,耕地保有量不少于74.3万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100%。
(一)重点开发区
包括城关镇、蒿坪镇、向阳镇的部分村及社区,硒谷生态工业园区。共涉及21个村、6个社区、1个工业园区,总面积132.2平方公里,占规划总面积的6%;工业园区2017年人口64446人,占全县现状总人口的18.63%。
功能定位: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人口和公共服务聚集区;对接“飞地经济”、生态移民搬迁、以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主阵地”;生态宜居旅游城市。
发展方向:以县城为中心,蒿坪和向阳组团为副中心,构建县城空间开发格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公共服务功能,承接农业人口转移。提升发展具有决定意义的支柱工业和传统工业;优先发展生态友好型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业和餐饮、商贸、养老健康等服务业;以文笔山公园、富硒茶文化产业园、汉水文化体验园等为节点,重点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汉水文化生态旅游业;科学规划建设产业园区,按照循环经济模式积极发展优势资源加工业和大工业配套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大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一江两岸”护岸林建设等项目实施力度;加快国家园林县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
(二)点状开发区
包括除城关、蒿坪、向阳之外的14个镇的集镇规划区和城乡连接村。共涉及 39个村(其中城乡连接村18个)、13个社区,覆盖面积432.14平方公里,占本规划总面积的19.6%;现状人口85219人,占全县现状总人口的24.64%。
功能定位:县域人口、经济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聚集区,统筹城乡发展、承接县域内避灾扶贫移民搬迁、集聚生态友好型产业的重要平台,适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产城融合发展区。
发展方向:以避灾扶贫移民搬迁为抓手,适度扩大集镇规模,带动城乡结合部发展;完善集镇基础设施,增强公共服务功能,承接农业人口转移;重点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业,餐饮、商贸、旅游、物流等三产服务业,在符合《紫阳县石材石煤矿山设置方案》的前提条件下,适度开发矿产资源。
(三)限制开发区
共涉及150个村、1个社区,总面积1640.65平方公里,占规划总面积74.4%;现状人口196226人,占现状总人口的56.73%。
限制开发区(I):涉及90个村,总面积972.88平方公里,占规划总面积44.12%;现状人口114851人,占全县现状总人口的33.2%。
功能定位:保障全县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维护秦巴生物多样性的战略板块,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
发展方向:加强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长防林建设,开展小流域治理,防止水土流失,促进植被恢复,保护重要物种栖息地,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在不破坏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发展山林经济、文化旅游等生态友好型产业;在符合《紫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前提条件下,适度开发优质矿产资源;健全土地流转、人口流动的体制机制,逐步引导区内超载人口和生存环境危险恶劣区域的人口向城镇化区域转移转化,减轻人口承载压力。
限制开发区(II):特指各镇规划移民安置点的中心村及重点矿产资源分布村。涉及60个村和1个社区,总面积667.77平方公里,占规划总面积30.28%;现状人口81375人,占全县现状总人口的23.53%。
功能定位:维护生态安全、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促进优质矿产资源适度开发的重要区域,生态农业、现代农业、生态旅游、山林经济等绿色循环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农村居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美丽乡村建设的示范区。
发展方向: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着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打造特色农产品基地;因地制宜发展涉水产业、山林经济、乡村旅游、劳动密集型产业;本着“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的原则,在符合《紫阳县石材石煤矿山设置方案》的前提条件下,适度开发优质矿产资源;按照居住集中化、管理社区化要求,高标准建设移民集中安置点,完善基础设施和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增强人口吸纳和产业聚集能力;加强生态建设,保护汉江及其支流水质。
(四)禁止开发区
是呈面状和点状分布于重点开发区、点状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之中的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特殊保护区。其中,紫阳县的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包括任河多鳞铲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陕西省擂鼓台森林公园、县城西门河水源地、汉江水库、长滩沟水源地、瓦房沟水源地等。紫阳县的特殊保护区主要包括特殊水质保护区和特殊生态保护区。其中,特殊水质保护区为汉江及其一级支流两侧以山脊为界范围内及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域;特殊生态保护区为重点开发区和点状开发区中坡度25°以上(含25°)的区域。
功能定位:自然文化资源、重要水源地、水源涵养地、珍稀动植物基因资源保护区。
发展方向: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的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实现环境污染“零排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自然保护区按照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分类管理,核心区严禁任何生产建设活动,缓冲区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活动外,严禁其他任何生产建设活动,实验区除必要的科学实验和符合自然保护区规划的旅游、种植业和养殖业等活动外,严禁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森林公园除必要的保护设施和附属设施外,禁止从事与资源保护无关的任何生产建设活动,禁止采石、取土、开矿、放牧活动,禁止毁林开荒和非抚育、非更新性采伐活动;特殊水质保护区和重要水源地要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坚决取缔区域内的直接排污口,禁止新上污染水源、破坏生态环境的工业、养殖业等项目,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防止人为因素对保护区的破坏和干扰。特殊生态保护区要做好退耕还林、还草,封山禁牧,有序转移区域内的农户和不符合主体功能的企业,禁止搞城镇化建设。
构建“三屏两廊”生态安全战略格局,让我们的家园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地更净。
三屏。即大巴山水源涵养、天然林保护和生物多样性生态屏障;米仓山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育、特色农业生态屏障;凤凰山水土保持、绿化造林、旅游景观生态屏障。
两廊。即汉江干流及两岸生态走廊,重点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污染防治和沿江绿化,打造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绿色生态走廊。高速公路、铁路、任河沿线生态走廊,重点加强林地保护、污染治理、绿化美化净化,打造联通县域生物多样性及物流的核心生态走廊。
——加强国土空间绿化。建立全民植树造林常态化机制,加大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三沿三边”绿化、旅游景观打造等重点工程实施力度。区别林地功能及区位,科学确定保护、利用方向和重点,优化林业结构。制定管理管护制度和措施,对绿化林和防护景观兼用林加强补植、割灌、修枝、病虫害防治等抚育管护工作,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林分景观功能。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严格管理林地征占用,严禁散养放牧,加强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以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为抓手,加强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完善森林公园景区景点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城市森林文化主题公园1个,生态旅游基地2个,积极展示林业生态发展重大成果,倡导环保低碳生活,推动生态文化市场大发展大繁荣。计划每年完成人工造林5.5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2万亩。到规划末期,全县林地保有量达到274万亩以上;森林保有量维持在215万亩以上;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6%以上,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功能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
——加快生态保护红线勘界。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号)、《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方案》(陕环函 [2017]914号)以及《安康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17]116号)精神,根据安康市所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尽快推动落实生态红线勘界、落地工作,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落到实处,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和紫阳永续发展。
新型工业战略格局
构建以“园区承载、四业支撑”为主体的新型工业战略格局,推进特色优势资源有序开发,加快培育工业骨干,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园区承载。即以富硒生态产业园区承载全县工业发展。
——四业支撑。即以富硒食品、新型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四大产业为支撑,带动全县工业健康持续发展。
生态农业战略格局
构建以“四区七基地”为主体的生态农业战略格局,着力促进富硒生态资源开发利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有效安全供给。
——低山区(海拔1000米以下):重点建设紫阳种富硒茶种植基地,以精细菜为主的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和富硒小杂粮综合开发基地。
——中山区(海拔1000米-1800米):重点建设富硒魔芋种植基地和富硒干鲜林果种植基地。
——高山区(海拔1800米以上):重点建设厚朴、黄柏、杜仲等为主的木本药材种植基地。
——沿江(河)库区:重点建设滤食性鱼类和多鳞铲颌鱼、大鲵、钢鳅等特种珍稀鱼类养殖基地。
生态旅游战略格局
构建“一轴、一廊、一城、两环线、四片区”为主体的生态旅游战略格局,彰显汉水生态文化资源优势,加速形成“人养山、山养人”、“人养水、水养人”的良性循环发展格局。
——一轴。以包茂高速紫阳段为全县旅游交通主轴,构建旅游发展大动脉。
——一廊。打造以滨水休闲、五省会馆、水运观光、渚河亲水娱乐、民俗风情、居家休闲为主的汉水民俗风情画廊。
——一城。将紫阳县城打造成以精美板石建筑为特色,以文笔山公园、真人诚信文化园、汉水文化体验园、道教养生谷、滨江商业步行街、仁和国际社区、西门河新区等为支撑的县域旅游接待集散中心。
——两环线。以县城为起点和终点,以541国道(G541)和310省道(S310)为主的米仓山——凤凰山旅游环线;以县城为起点和终点,以S310和权洄路为主的大巴山旅游环线。
——四片区。即任河茶商水运旅游片区,紫阳硒谷观光产业园旅游片区,巴山山地生态旅游片区,米仓山生态旅游片区。
构建“一主两副、十四镇多点”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格局,积极推动农村人口就近就地市民化,稳步提高城镇化水平。
——一主两副。按照县城老城、江南新区、任河嘴新区、西门河新区和火车站新区的“一城四区”布局打造县城主城区,使其成为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人口聚集核心区;把蒿坪集镇和向阳组团纳入县城规划,将其打造为与县城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的县城副中心。
——十四镇多点。除城关、蒿坪、向阳镇外,将其余十四个镇的集镇作为承接农村转移人口和特色产业的主阵地,突出功能特色,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城镇容量,完善城镇功能,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城镇化步伐。同时,结合扶贫开发和移民搬迁工程,综合考虑服务半径,高点规划建设村级移民集中安置点,打造服务设施和产业配套的点状新型农村社区,推进有地域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加快村庄总体规划和重点村的新村规划,合理确定村庄规模,增强规划的实用性,加快村镇规划编制进程;二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建设,从2016年起,全县选择20个产业基础较好、相对集中的村强力推进新农村建设,起到示范引导作用;三是扎实开展村庄整治工作,通过整治达到村容村貌整洁优美,交通便利,饮水水质达到标准,厕所卫生符合要求,农村住宅安全、经济、美观并富有地方特色。
——重点镇和美丽乡村建设。蒿坪副中心镇红旗新区、河道综合治理、汽车客运站等10个重点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加紧施工中。成立了紫阳县美丽乡村和改善人居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了《紫阳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方案》和2017年试点村建设工作方案,编制完成了美丽乡村建设规划10个,各镇村正在按照“九大工程”建设目标组织项目实施;协助向阳、焕古镇加快集镇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做好项目审批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要加快生产方式的绿色化,就是要通过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起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目标,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破解资源瓶颈约束,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推进水、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全面推动能源节约。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实施锅炉(窑炉)、照明、电机系统升级改造及余热暖民等重点工程;加大对现有工业企业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强化老污染源的综合治理,坚决淘汰或关闭工艺落后、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熟练运用节水、节药、节肥、节地、节材的节约型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尾菜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沼气发电及污液、沼渣综合利用项目,大力推进降解农膜使用,防治农村面源污染;加快烟尘、噪声、机动车尾气、扬尘和餐饮油烟的监管和治理,重点实施好以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城市集中供热(气)和黄标车淘汰为主的“蓝天碧水清洁”工程,开展绿色机关、绿色饭店、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到规划末期,全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总量不超过0.39吨标煤/万元,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不低于25%,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75%。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推进企业节水改造,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发展节水农业,加强生活节水,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产品,重点加强矿产采选、电力等新鲜水耗高的行业用水监管,鼓励一水多用、优水优用、分质利用;加强工业用水、建筑用水、市政设施用水等再生水利用系统的建设,逐步推进新建小区、宾馆、饭店、学校等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构建以河道生态用水为主,市政绿化用水为辅的污水回用体系;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力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单元载体建设,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活动。到规划末期,全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65立方米/万元,且用水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值。
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控新增建设用地,清理和盘活工业用地存量,提高单位土地的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率,建立低效用地退出机制,逐步淘汰占地多、用地浪费、效益差的项目,把土地调整供应给用地集约化程度高、效益好的项目;优化园区产业空间布局,提高企业准入标准,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鼓励分散型企业进园区,对于部分现有产出效益不高、增资扩建有困难,而又暂时无法运用退出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企业,鼓励其利用现有厂房、场地招租,解决部分中小企业用地问题;加强城镇集约高效用地管理,做好城镇建设用地存量挖潜工作;探索农林用地高效利用机制,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为基础,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腾退机制,逐渐将土地整理重心从耕地数量向耕地质量转移。到规划末期,全县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不低于114万元/亩。
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紫阳县所在的陕南地区作为国家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生态保育区,环境保护标准高,经济发展和工业规模扩大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压力,同时,受到山区地形、交通不便、农业产业化水平低等制约因素影响,工业发展缓慢,且发展成本高。为了既保护生态环境,又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发展绿色产业是紫阳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绿色产业是立足于紫阳当地绿色资源优势和生态环境优势基础上形成的,指依托本地丰富的水力、中药、农牧业、林特产品、生物能源、食品、水电、旅游等以可持续发展为宗旨的产业。发展绿色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对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意义深远。
以市场为导向,统筹规划管理,推行入园企业的经济和资源环境综合控制要求,建立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高起点、高要求选择入园企业,突出特色产业和主导企业的发展,避免盲目竞争和不合理的圈地行为。以配套互补,合作衔接为原则,提升园区企业素质和竞争力。
要求园区内各企业间实现物质闭路循环,物质的闭路循环是最能体现工业生态自然循环理念的策略。生态工业园区的物质闭路循环并不局限于单个企业内部,而是通过不同企业间生产链的相互关联实现的,通过对入园企业的认真筛选,使园区的企业之间形成紧密的产业链,上游企业的产品和废弃物能够被下游企业充分利用,提高产业的总体经济效益。
积极发挥园区的产业集聚和生态工业效应,运用生态工业规律,促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开展污水集中处理和废水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完善各工业区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建设,降低单位产品水耗;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管理工作,鼓励企业之间进行废弃物交换利用。实现园区基础设施的共享和规模化经营,园区内部以及园区之间的废弃物交换体系和资源、能源梯级利用,发展跨园区的信息与物流网络管理协调机构,加速生态循环型工业园区的建设。结合生态型工业建设,优化城镇布局,推进工业园区建设与城镇化发展的有机融合,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和各具特色的园区经济。加强园区工业企业与社区建设的和谐沟通。
在保障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科学、有序、集中、适度发展新型工业。坚持以园区聚集提高集约循环水平,以发展“飞地经济”破解土地“瓶颈”制约,以技术更新和创新推进转型升级,着力打造四大特色主导产业,支撑全县工业经济发展,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
(1)加快园区建设
致力于打造新型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基地,高点规划恒紫循环产业园区,加大融资力度,加快推进园区道路、给排水、电网、污水处理、创业孵化园等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一流的企业入驻环境。全力争取项目,尽快实施紫阳硒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加强园区管理,努力打造国家级富硒食品生产基地。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原则,本着“规模适度、集约高效、大企业(集团)引领”的思路,以企业为投资主体,规划建设麻柳锰矿开采及加工、东木板石开采及加工,促进特色优势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2)培育工业支柱
——富硒食品。以打造“中国硒谷”品牌为目标,坚持基地化培育、集团化引领、园区化承载、项目化推动,加快富硒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发展茶叶、魔芋、矿泉水、食用菌、小杂粮、白山羊、金钱桔、饮料、保健品等富硒产业集群,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国富硒食品加工基地。
——新型材料。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引进大企业、大集团,按照集约、高效、环保要求,着力推进有色金属新材料、电解金属锰生产以及锰系锂电材料、农业秸秆、尾矿砂、粉煤灰等废弃资源利用、生产板石加工及附加轻质骨料等新材料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生物医药。充分依托秦巴山区丰富的优质药业资源,引进制药企业深度开发厚朴、云木香、杜仲、黄柏等富硒中药材,推进生物医药产业由种植型向加工型转变,提高产业效益。
——电子信息。规划建好恒紫循环产业园区电子信息产业专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引进一批高成长性的电子信息企业,重点发展电子元器件、节能灯具、电子表机芯等污染小、就业充分的电子信息产业项目。
坚持生态功能区分区定位,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以富硒品牌建设为核心,按照“低山茶叶蔬菜,中山魔芋林果、高山木本药材、库区渔业养殖”的总体思路,立体布局生态农业产业,壮大产业基地,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产业化水平。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以上。
(1)建好现代农业园区
依托优势资源,坚持业主主导、政府支持、农户参与,按照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模式,围绕茶叶、魔芋、畜牧水产、中药材、富硒杂粮等重点优势产业,着力扶持建设20个现代农业园区,引领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到规划末期,现代农业园区产值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60%以上。
(2)做大富硒生态农业集群
坚持园区承载,立足“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稳步做大富硒优势农业集群,提高规模效益。
——富硒茶产业。以红椿、向阳、焕古、城关、双桥等16个茶叶基地镇为重点,新建紫阳种茶园3万亩,不断壮大产业基地。加大紫阳种茶苗繁育力度,建成茶苗基地2100亩。持续推进低产茶园改造,加强茶园管理,提高茶叶产量。积极开发富硒茶饮料,发展茶旅游、茶食品等相关产业,提高产业综合效益。到规划末期,全县茶园总面积达到30万亩,茶叶产量达到9000吨,实现产值10亿元、综合收入25亿元。
——富硒魔芋。以紫阳富硒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按照订单农业模式,以瓦庙、高滩、高桥、毛坝等15个镇为重点,建设魔芋产业园区10个、商品魔芋基地5万亩、种芋基地3000亩。到2020年,魔芋产量达到9万吨,实现产值6.5亿元。
——富硒木本药材。以双桥、高桥、洄水、界岭镇等中高山区域为重点,新建厚朴、黄柏等中药材产业园区5个,新发展木本药材10万亩。到规划末期,全县木本药材基地达到40万亩,实现产值5亿元。
——富硒渔业。坚持大水面放养与池塘及围栏精养相结合,重点依托汉江、汝河、洞河等库区水面,以及任河、六河等水域,巩固发展大水面滤食性鱼类和多鳞铲颌鱼、大鲵、红尾钢鳅等特种珍稀鱼类5万亩,同步建设珍稀鱼类保护区、鱼苗繁殖场、休闲鱼庄,推进水产品加工及冷链物流。到规划末期,水产品产量达到8万吨,实现产值10亿元。
——富硒林果。以汉江、任河两岸、541国道沿线、中半山拟退耕区为重点,新建金钱橘、本地李子、核桃、皱皮柑、板栗等富硒林果基地10万亩。到规划末期,全县富硒林果基地达到20万亩,实现产值25亿元。
——其他特色产业。坚持种养结合,积极拓宽经营主体,巩固发展汉王、双安、洄水等镇设施蔬菜3000亩。大力发展猪-沼-菜(粮、茶)循环农业,建设种养结合的万头生猪养殖小区5个,年出笼10万羽商品鸡林下养殖场10个。立足物种保护和绿化需求,建设珙桐、银杏、鹅掌楸等名贵苗木基地5万亩。发展壮大富硒小杂粮、富硒辣椒、富硒大蒜、富硒皱皮柑、富硒油茶、秦巴硒菇等产业基地,提高富硒资源综合利用率。
(3)做优生态富硒品牌
“生态富硒”是紫阳县农产品最具市场竞争力的特色资源优势。按照“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品牌化营销、全方位推介”的要求,努力打造“生态富硒”特色农业品牌,使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经济优势。完善农业投入监管制度,以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为主体,支持开展茶叶、魔芋、蔬菜等有机、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认证,鼓励企业开展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有机食品认证、HACCP质量安全体系认证等,支持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名优产品和著名商标,不断提高富硒农产品质量和综合效益。
依托山、水、茶、歌、道、硒等资源优势,围绕四大旅游片区,以县城为核心,全面推进“水域风光、茶歌体验、乡村民俗、历史文化、休闲度假、山地生态”六大旅游产品体系建设,全力打造文化为魂、生态为根的“汉江画廊、茶歌紫阳”旅游品牌,推动生态、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的服务业发展。全县旅游综合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5%以上。
(1)打造景区景点
——板石县城。依托任河嘴跨汉江大桥、紫阳港跨汉江大桥、西门河跨汉江大桥(彩虹桥)、高速公路引线桥,构建西扩、南接的县城大格局。以板石为建筑特色,配套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建设县文化艺术中心、原生态文化创意产业园、滨江商业步行街、道教养生谷、文笔山公园等重大项目,彰显县城文化、历史、生态环境品位,构筑全县旅游核心区。
——汉江画廊。对接安康瀛湖旅游线路,稳步推进洞河民俗风情村、县城汉水文化体验园、焕古古镇、焕古富硒贡茶山、鲢鱼河水上游乐园、金川沙坪河景区、白马石遗址景区、中坝岛风景区、擂鼓台森林公园等景区开发,持续打造汉江两岸金钱桔、茶园、竹木等生态景观,建成洞河、县城、焕古、汉王旅游码头,着力打造“一江清水、两岸秀色、人水相映、浪遏飞舟”的汉江画廊。
——任河茶商水运游。以茶马古道为历史内涵,以北五省会馆、富硒茶文化产业园、任河漂流、木兰峡景区为节点,打造任河一日游旅游线路,重现中国古代商业、水运文化。
——硒谷观光产业园。以双安、蒿坪高品位富硒资源为基础,完善硒谷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招引企业深度开发硒资源,逐步将园区打造成集加工体验、消费购物、旅游观光、仓储物流为一体的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富硒食品基地,实现旅游促工业、工业带旅游的良性互动发展格局。
——巴山山地生态游。以巴山风情为底蕴,以山水森林、草甸、中草药、野生动植物资源为依托,建设以狩猎、野生动植物养殖及观赏、野生动植物美食体验为主的山地生态旅游区。
——米仓山区生态游。以渚河水上游乐园、盘龙观、花园民居、古栈道、木竹林、奇石、茶园、箫洞、板石、古树等为依托,大力发展田园风光、特色农业、民俗民居观光休闲度假游和亲水体验游。
——特色旅游村。以农耕文化、富硒菜肴、民俗风情、田园风光、古镇风貌为特色元素,按照环境生态化、居住文明化、餐饮本地化、服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要求,以集镇、景区、观光示范区(带)、农家乐为依托,大力发展休闲型、娱乐型、观光型、参与型、产业带动型等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以高速路、541国道沿线、汉江画廊主要节点为重点,培育发展20个以上特色旅游村,带动乡村旅游业全面发展。
(2)提升旅游保障水平
——出行。以包茂高速紫阳段为主轴,加快与重点景区景点连接线建设;全力援建541国道;新建文笔山-双桥苗河(香茶)村、汉城西河-擂鼓台森林公园、塘么子沟-营梁旅游公路75公里;进一步提升改造县城通镇主干道;建好县城-红椿-东木-焕古-汉王-双安-蒿坪-县城、县城-向阳-高桥-双桥-洄水-洞河-县城两条旅游环线;逐步实现县城周边景区公交车全覆盖,改善旅游交通条件。
——食宿。加快对现有宾馆饭店星级改造,建设星级酒店。规范提高农家乐及旅游村的服务标准;加快江南新区和仁和国际社区开发进度;打造紫阳菜系,推出紫阳富硒宴、紫阳知名小吃系列;建立游客本土即时消费和“富硒食品”类旅游纪念品消费营销体系,最大化满足游客的饮食需要。
——娱乐。深入挖掘紫阳民歌文化、茶文化、道教文化、民俗文化,包装打造一批面向旅游市场的文化演出项目、体验项目;编撰一套以紫阳民歌、民俗、风光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丛书、画册、光碟;培养一批专业演艺人才、营销人才,创办一批旅游文化娱乐、传播和演出公司。
——购物。围绕富硒食品、矿藏产品、民间工艺、民歌茶艺等重点,深挖资源潜力,培育一批地方特色浓厚、文化内涵丰富、投资效益好、代表紫阳形象的特色旅游商品;在县城、重点集镇、景区建立旅游商品销售网点和营销网络,方便游客购物。
(3)加强旅游宣传营销。认真策划紫阳旅游目的地形象,深挖旅游特色内涵,围绕旅游理念、兴趣、行为和感觉识别等侧重点精心包装。突出地域专题策划、季节专题策划,针对不同人群市场开展营销。加强本地与周边省市旅游热线连接,推动区域旅游合作。
加快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积极构筑区域物流中心,不断优化商贸物流结构,扶持培育外贸出口企业,促进商贸流通业繁荣发展。到规划末期,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亿元。
——建设城乡市场。新建茶业综合交易市场、10个集镇农贸市场,重点打造滨江商业步行街、西门河新区商业步行街,完善市场配套功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加强集镇服务功能建设,支持商贸企业开办连锁超市,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优化商业网点布局,扩大农村消费。加强商务综合执法,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权益。
——发展电子商务。出台扶持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加大电商扶持、奖励、培训以及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力度。以富硒农产品销售为突破口,加强与淘宝、京东、1号店等第三方电商机构合作,建立紫阳富硒农产品特色馆,吸收产销方加入,实行抱团销售。实施电子商务暨青年网上创业示范培育工程,加大创业扶持和信贷支持,打造一批电子商务示范网店。依托县职校开办电商培训班,加大信息技术和电商知识培训,培养电商人才和管理人才。到规划末期,发展电商500家,带动就业2500人,实现销售额1亿元以上。
——壮大商贸物流。引进培育大型物流企业,建成向阳铁路物流中心、硒谷工业园区富硒食品物流中心、恒紫循环产业园区综合物流中心、绿安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中。提升物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水平,不断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初步形成以铁路、高速公路为主,地方公路和水路为辅的现代物流体系。
——做好外贸出口。以茶叶、毛绒玩具等特色产品为依托,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做好外贸出口,增强核心竞争力。到规划末期,外贸出口达到2000万美元以上。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全市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排污者主体责任,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到规划末期,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大于全年天数的80%,SO2、NOx、PM10三项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综合治理大气污染
以治理燃煤污染、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遏制扬尘污染、预防复合型污染为重点,强化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着力解决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为重点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
1)优化工业布局,调整工业产业类型
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据环境容量和总量控制指标的大小,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新建工业企业向硒谷工业园区集中;大力发展资源利用效率高、能耗低、污染少的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压缩过剩产能,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整治废气重污染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超标准、超总量的重点工业企业,必须进行脱硫、脱硝处理,加快对有色金属冶炼、水泥行业、大吨位工业锅炉脱硫、脱硝设施安装过程,大力推广工业炉窑使用清洁燃料技术,严格控制烟(粉)尘的排放,坚决淘汰小砖窑等落后产能。以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为重点,切实加强对排污单位的审核和监管,对于污染物排放的重点企业,确定排污总量削减指标,并实施在线监控,采取改进生产工艺、深化末端治理、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等综合措施,全面提升工业污染治理水平,实施大气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2)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推进清洁能源利用,积极推进“煤改气、油改气”,加强天然气供气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城市燃气,积极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逐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落实《紫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煤区和限煤区的通告》中禁煤区和限煤区的划定,根据城镇发展逐步扩大禁煤区和限煤区范围,拆改城市规划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并扩大县域高污染燃料禁煤区范围,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
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加强环保检验机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任务,逐步淘汰高排放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不断优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鼓励倡导绿色出行,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到2020年,全面实现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环保标志核发工作。强化扬尘污染整治和增绿工作。积极推行绿色施工,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要求,全面实施城市道路机械吸尘式清扫,确保洒水保洁频次和效果。严控原煤散烧,禁止垃圾、秸秆焚烧,大力推广秸秆还田、资源化利用,严格管控燃放烟花爆竹。推进国土空间绿化,提高绿化水平,增强环境自净能力。
3)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源防治
统筹规划紫阳硒谷生态工业园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促使工业废气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实现增产不增污。工业炉窑要使用清洁燃料技术,以细颗粒污染物为重点,严格控制烟(粉)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开展新一轮的除尘改造,推广使用高效的布袋除尘等设施。继续抓好有色、精细化工和建材等行业的废气污染源控制,大力推广煤炭清洁燃料技术,对重点工业废气污染源实行自动监控。规划期间,对全县15家页岩砖厂建设除尘脱硫脱硝设施。 完成水泥、冶炼等重点企业废气治理及提标改造,淘汰关闭小煤窑、粘土砖厂及“散乱污”企业等落后产能,加强页岩砖厂废气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实施汽车维护、家具制造、印刷包装、化工涂料、餐饮服务等行业有机废气治理。大力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4)深化面源污染源控制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加强对餐饮、夜市烧烤等的油烟治理,各餐饮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对全县加油站进行油气回收改造,敷设油气回收管道及购置新型加油枪,对预期不完成治理工作的加油站,不予年检,并限期停业整改,规定时间内仍未整治到位的取消成品油经营资质;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废油、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料,确需焚烧处理的,要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农业部门和各镇要大力推广秸秆微生物高温快速沤肥、秸秆饲料开发、养殖食用菌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鼓励机械化秸秆还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引导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人造板材、包装材料、编织等加工业。
5)加强地面扬尘污染防治
加强施工扬尘监管,推进绿色施工。施工现场试点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拆除工程推行湿法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作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建筑工地沙土堆料场进行防风抑尘覆盖,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逐步推行预拌砂浆。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天气时,城市规划区应暂停建筑工地出土、拆迁、倒土等所有土石方作业。
细化落实城市建成区环境卫生整治责任,把所有街道保洁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人,并积极组织各单位开展环境卫生义务清扫活动。进一步加大道路清扫的硬件配套投入,增加保洁清扫频次。
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大力实施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等水污染防治项目,加强汉江水质保护,不断巩固和改善水环境质量。
到规划末期,确保流域水功能区及汉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排污口向河流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8%;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不低于90%,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为100%。
1)加强汉江水质保护
制定出台紫阳县《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实施意见》、《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汉江水质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汉江及其支流沿岸公路两侧土地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办法》、《汉江水质保护处突应急预案》等文件,以“一江三河”(汉江、任河、洞河、汝河)为重点,严格执行“分段防污治污”的监管机制和污染追责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禁止在沿江沿河从事有污染的项目开发。加强水污染防治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属地群众参与河道管理和护水的长效机制,确保汉江及其支流水质始终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以上。
2)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
强化硒谷生态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园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6-2020年投资7100万元,日处理6000吨硒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座。
规划期间,实施紫阳县养殖场及养殖小区污染物综合利用项目,对紫阳县养殖场新建大型沼气池、有机肥生产车间,购置仪器设备及安装工程,用于对养殖废水、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并建设规模化有机肥厂,生产固体有机肥。
在重点行业全面推广废水循环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努力实现废水少排放或零排放。
3)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完善农村地区的污水收集体系。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低是我国大部分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解决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收集问题是治理农村水环境的重要环节。现有的收集处理方式主要可分为三类:农户分散收集处理、村镇集中收集处理、统收集归入城镇污水管网。
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维持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期有效运行,要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以满足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工作所。中央财政应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支持力度,进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地方财政则负责解决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所要的资金。另外,可以向村民征收少量污水治理费用,一方面提高村民的环境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可对污水的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及维护提供支持。在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方面,可以承包给专业的第三方服务公司,由这些服务公司对设备的运行进行定期检查,监测运行状况及出水水质,地方政府则可提供专业培训,以及对专业人员和服务公司进行资质认证和监管。
规划期间,健全全县污水处理系统及配套管网系统。目前已完成紫阳县城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新建主要包括紫阳县17个镇(包括集中镇和村、集中安置点)的70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新建94.56公里,其中主管道长度为59.1公里,支管道长度为35.46公里。采用预脱硝+厌氧+缺氧+移动床生物膜好氧(简称A3/O+MBBR)工艺技术,解决紫阳县各乡镇污水处理。
4)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紫阳县辖区集中式水源地数量为36个,其中县城3个(西门河、长滩沟、汉江抽水站),集中供水量约3.74万m3/d,服务人口12.53万人。结合《紫阳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完成17个建制镇(含县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分别在水源地一级、二级、三级区域内建立明显标示牌和防护设施,实施封山育林,在一级区域内禁止渔牧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区域内存在影响的厂矿企业予以关闭或者迁建,并制定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汉江紫阳段一江两岸绿化工程,栽种经济树木和多种灌木;强化预警监测,制定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坚持每季度定期对水源地进行环境监测,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强化环境监管,根据《关于加强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告》,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严厉打击和查处违反水源地保护规定的违法行为,强化综合治理。
5)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严格控制农药、化肥施用,实施化肥和农药减量、增效、控污技术,积极推行秸秆综合利用和地膜覆盖回收。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明确环保要求,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降低化肥使用率,统防统治农作物病虫害,提高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农作物秸秆和农用地膜的综合回收利用率。到规划末期,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保证农药高效安全施用。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
积极防治土壤污染
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计划》,实施土壤污染分类分级防治,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
1)开展土壤环境污染详查工作
开展粮油产区、蔬菜基地、农业园区等农用地、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染工业企业周边、工矿废弃场地和尾矿库等重点区域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工作,全面掌握污染土壤分布、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等信息,建立污染地块清单。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县土壤环境状况详查工作,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绘制土壤环境质量图集,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县区全覆盖。
2)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按照未污染、轻中度污染、重度污染质量等级对我县农用地进行管理,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分为优先保护类,轻中度污染的划分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分类别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现严格保护,确保其治理不下降、面积不减少。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和土壤质量下降的县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措施。加快淘汰饮用水源地、粮食主产区、蔬菜基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周边采选矿等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落后产能和工艺设备,确保土壤环境达标率不下降。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救等措施,降低轻中度污染农用地产出农产品超标风险。严格管制重污染农用地用途,禁种食用农产品,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到规划末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
3)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
建立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强制调查制度,对建设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并提出污染物防治措施。建立现有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与评估制度,跟踪企业生产过程中土壤环境质量动态变化情况。根据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健全完善建设用地开发与流转过程土壤环境监管制度,各类开发用地必须达到相应用地的土壤风险管控目标。加强对建设用地污染土地的排查,定期开展污染场地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到规划末期,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
4)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怱复
重点做好重金属重点区域、重污染工矿企业、尾矿库、污灌农田等典型污染场地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污染防治工作。分区域、分类别选择典型代表性的土壤污染场地开展土壤治理恢复和风险控制试点工作。
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开展建成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加大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控制噪声污染。
到规划末期,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60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70dB(A)。
1)合理规划声环境功能区
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区域开发建设时,合理安排声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噪声防护距离,划定县城各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确保全县建成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
2)加强工业噪声防治
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对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加强绿化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在工业区和居住区之间建立绿化隔离带。
3)加强建筑施工噪声防治
加大有关防治建筑施工噪声的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防止建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加强交通噪声防治
根据紫阳县区域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及时调整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禁止其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通过合理规划县城交通系统,鼓励居民绿色出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等措施。
5)加强社会生活噪声防治
严格执行有关防治社会生活噪声的法律、法规,加强商业经营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力度,防止社会生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到规划末期,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70%;加强工业危险废物的监管,建立工业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医疗单位医疗废物日常监管,全县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100%。
1)建全县域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
为全面提升汉江污染防治工作水平,确保“一江清水永续供北京”,实施生态家园工程,紫阳六大生态工程正加速推进,加快实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使汉江水质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目前县城已建一座卫生垃圾填埋场,库容51万立方米,正在申请在城关镇新建处理规模为100t/d的紫阳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覆盖县城、向阳镇、城关镇、洞河镇;蒿坪镇单独建设规模为10t/d的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厂,麻柳镇单独建设规模为10t/d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厂;在高滩镇新建处理规模为20t/d的垃圾处理厂1处,覆盖高滩镇、高桥镇、毛坝镇,在双桥镇新建规模为10t/d的垃圾处理厂1处,覆盖双桥镇及界岭镇部分村,在洄水镇新建规模为10t/d的垃圾处理厂1处,覆盖洄水、界岭镇,在汉王镇新建处理规模为10t/d的垃圾处理厂1处,覆盖双安、汉王镇,在红椿镇新建处理规模为10t/d的垃圾处理厂1处,覆盖红椿、东木镇,在蒿坪镇、麻柳镇分别新建处理规模为10t/d的垃圾处理厂各1处,采用“垃圾分类资源化、热解气化”两种工艺处理,配套垃圾处理建设钢结构厂房、安装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对生活垃圾分类后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达标处理。
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终端处理方面,依靠乡镇、社区、村居组织党员等各类入户和依托各种阵地及载体,开展县级、乡镇、社区、村居等多层级垃圾分类宣传;定期开展专题垃圾分类及处理培训培训,启动垃圾分类处理行动,加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通过党员分片包干宣传、村民代表分亭定点监督、村干部每周分网格上门督查、驻村干部每月开展巡查、不定期复查等方式,层层把关,常态化督查,多措并举抓好源头分类。同时,建立社区垃圾兑换站、村庄垃圾兑换点等平台,极大地提高村民垃圾分类回收的热情。建立“户收集、村清运、镇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机制,提高农村环卫保洁水平。
2)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规划期间通过采取集中力量、依法整治、限期治理、关停关闭等强制性措施,以重点工矿企业污染整治为切入点,推动全县老污染源的全面治理,老污染源治理取得良好效果。规划期间建设紫阳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中心,将全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收集处集中外置,配备处置设备、车辆及业务用房等;并对全县污染土壤情况进行普查及监测,分析原因,寻找对策。为加强紫阳县城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改善城市市容,根据《紫阳县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各施工单位建筑垃圾须运送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严禁随意倾倒。
3)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和管理
认真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经营许可证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建立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废弃剧毒化学品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实现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剧毒化学品的安全处置。
4)推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把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作为维护群众健康,保障环境安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举措。一是重点推进粉煤灰、炉渣、尾矿渣、共生矿产资源选矿和冶炼过程中废渣的综合回收利用。推进建筑垃圾及秸秆、畜禽粪便等综合利用。二是重点推进废旧家电、废旧轮胎、废塑料、废纸、包装物、废弃木制品、废弃油品回收利用的产业化进程。
持续推进汉江综合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治理和滑坡治理工程,建设县城、集镇、移民安置点等重点区域防洪堤180公里,治理重点滑坡22处,维护群众生命财产与生态安全。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大力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出台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规范企业开采行为,建立并严格执行矿区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监督企业按期完成洞河明华煤矿等矿山覆绿工程。坚持有序、适度开发,开发与保护并重,建立健全企业开发与保护汉水生态文化旅游资源的管理机制,维护重点旅游资源的原真性、完整性和相关功能。
建立任河多鳞铲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瀛湖库区野生鱼类天然产卵场保护区,完善保护区监管设施,成立保护机构,加强执法监管,落实红线保护措施,做好珍稀鱼类研究和人工繁育,稳步扩大多鳞铲颌鱼及大鲵等种群数量。做好境内金雕、黑鹳、红腹锦鸡、中华虎凤蝶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和豹猫、苍鹭等省级重点保护动物栖息地及种群数量,以及珙桐、银杏、鹅掌楸等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和紫薇、杜仲等省级重点保护植物生长环境及分布情况普查,建立保护区,制定保护措施,落实保护责任。因生存生长环境发生变化濒临灭绝的动植物,要尽力改善其生存生长环境,加强科研,搞好人工繁育。切实保护和建设好野生动物迁移通道,严禁人为破坏。积极争取建设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和预警系统,加强珍稀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和救治工作。
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防控力度。深化重金属综合防治,实施蒿坪河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每两年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辐射类建设项目审批,强化辐射环境执法检查,实施Ⅲ类以上放射源在线监控与事故预警信息化管理,强化放射性废物收贮安全管理工作,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广播电视、移动通信、高压输变电等伴有电磁辐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效控制电磁辐射污染。严控危险废物源头管理,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管理、转移审批、制定应急预案等各项制度。推进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化学品风险防控重点企业数据库,防止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有效降低化学品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隐患行业、企业排查和管理。按照“四个清楚”的要求,对《安康市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手册》中确定的企业,逐一督促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评审备案,完善信息反馈网络。同时严格按照环境执法监察要求对国、省控企业每月检查一次,其他企业每季检查一次,对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动态掌握重点环境风险源情况。
健全环境风险预警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环境风险企业档案库,对不同的风险等级企业,分类指导,加强监管,并实行一企一档,专人负责,动态管理。对辖区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和环境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并依法严肃进行处理。对突发环境事件特别是涉及饮用水、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污染事件以及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必须做到“六个第一”,即:第一时间组织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实施监测;第一时间开展调查;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第一时间发布信息。提高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综合能力。结合县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增加实验室快速测定分析设备,确保能够得到快速识别、及时处置区域内发生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严格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准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开和“三同时”制度。充分评估城市规划建设、土地和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方面的环境影响,优先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生态安全。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预警水平。健全生态环保执法队伍,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和社会监督,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到规划末期,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和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60天。
推进节能减排降耗。全面开展项目能评,从源头上预防高耗能项目开工建设。对现有高耗能企业,在逐年下达专项用能计划、实行能耗总量控制的同时,督促企业加快设备提升改造或逐步关停。强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鼓励企业开展清洁化生产,实施一批重大节能技术改造和示范工程。突出抓好湘贵锰业等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尾矿库治理。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物排放量。严格落实上大关小、“治旧控新”等工业发展措施。持续开展治污防霾行动。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到规划末期,万元GDP能耗由2013年的0.833吨标煤降至0.662吨标煤以下;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0.324万吨削减至0.262万吨以下;氨氮排放量由0.046万吨削减至0.037万吨以下;二氧化硫排放量由0.075万吨削减至0.065万吨以下;氮氧化物排放量由0.0131万吨削减至0.0106万吨以下。
防治农村环境污染。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目标,结合双创和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控制。以中心村为重点抓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推进农村“三改一建”和“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卫生村镇”、“平安村镇”、“生态村镇”等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出台《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建立“户收集、村清运、镇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机制,提高农村环卫保洁水平。大力推广太阳能、节柴灶和沼气利用,科学施肥用药,强化动物防疫,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全面推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紫阳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构建一个覆盖全县、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环境监管网络,实现责任具体化,管理网格化,执法全覆盖,形成属地管理、重心下沉、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便于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紫阳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
网格划分
一级网格:一级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主体为县政府,监管范围为本级行政区域,下辖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在辖区各二级网格实行“包片制”,落实包片执法人员及监管责任。
二级网格:二级环境监管责任主体为镇政府及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二级网格单元要设置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机构、人员,各镇监管人员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的包片执法人员共同开展监管工作, 接受上级部门业务指导。
三级网格:各镇在辖区村、社区建立三级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居)委会,村(居)“两委”班子成员、镇包村干部实行分片包抓。每个三级网格设置若干环保监督员协同开展工作。
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实施方案工作。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美丽紫阳为目标,以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治理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县境内104条河道管理范围内全面推行河(湖)长制,2017年6月底,全面建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县、镇、村(社区)三级河长制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治理与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责任机制。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踩乱挖、乱刀乱排等现象,各项治理工程措施和管护措施全面落实。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河道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强化河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严格执法监管,到规划期末,全县河流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人水和谐共处目标。
要推进生活方式的绿色化,加快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完善交通运输体系
以打造县域重要交通枢纽为目标,统筹铁路、公路、水运建设,构建“能力充分、服务优质、运行高效、安全生态环境管理先进、保障有效”的交通运输体系。
完善城乡路网。以541国道建设为契机,建成高速路、541国道与沿线集镇连接线;提升改造陕西省道310线安康-镇巴两河口紫阳段(红椿至尚坝段)24公里,洄水-双桥段42公里。力争改造石泉-蒿坪、滚子垭-洞河等县道55.3公里,五金等15条乡道222公里;规划建设县城至蒿坪副中心快速干道12公里;力争2座跨汉江特大桥立项建设,建成中型桥梁10座。大力推进村道提等升级,实施1200公里村道拓宽、硬化和安保设施等建设工程。
完善运输设施。提升改造向阳铁路货运站;客运码头1个,集镇码头5个;建成县城及蒿坪、洄水、双桥镇等一批客运站及主要景点停车场。加快数字化交通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县城、集镇、景区等交通要道视频监控设施。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文体基础设施。新建紫阳县文体活动中心、县城“一江两岸”汉水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集镇及移民安置点文化活动广场。
——县城市政设施。建设排水管网50公里、道路5公里、防洪堤10公里、天然气供气管网25公里,神钟路改造工程和环城路综合改造工程。新建和改造县城棚户区电网、供排水管网、广场、公厕,实施小区绿化。
——教育基础设施。新建蒿坪中学,扩建紫阳中学生活用房、县职教中心校舍,新建和改造20所镇中小学校舍、职工周转宿舍及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县城、集镇、移民安置社区、中心村幼儿园37所。
——卫生基础设施。迁建县中医院,改扩建蒿坪镇中心医院为紫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新建焕古、麻柳等7个镇卫生院业务楼、17个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及污水处理系统、163个村卫生室及18个社区卫生室。
——殡葬基础设施。推进殡葬改革,大力推行集中安葬。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墓地占地量,规划建设镇殡仪馆和公墓区各17个。
完善供水、供电设施
——城乡供水设施。实施县城供水工程,建设瓦房沟水库、水厂及输配水管道、汉江抽水应急工程,保障8万居民正常饮水。实施蒿坪新区供水工程,建设汉江抽水站、水厂及14公里管道,解决蒿坪副中心居民饮水难。2018年在建工程217处,投资7554万元,解决5.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019年拟建农村饮水工程110处,投资 6500 万元,解决2.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城乡供电设施。优先实施移民安置点电网和户表工程,积极实施城乡电网、输变电升级改造工程,新建和改建电网823公里,改造提升双桥、向阳输变电工程,提高城乡居民用电质量。
完善通信网络设施
建设覆盖全域的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改扩建电信网络、移动网络、广电网络及配套设施;建设移动联通 4G 基站,升级优化宽带固话网络;建设覆盖全县的集数据采集和生产、网络汇接为一体的县级电子政务平台,承载省市纵向业务在县级的落地应用;建设覆盖全县集基础支撑系统、综合应用系统、应急指挥场所及移动应急平台为一体的县级应急平台和视频监控系统。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全力做好生态移民搬迁安置、扶贫救助工作,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建好移民安置点。按照整合乡村、集中安置、统筹协调的原则,促进移民搬迁、保障性住房、农民工进城、产业发展、保障服务“五位一体”发展。加大跨区域搬迁安置力度,引导限制开发区(I)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Ⅱ)转移。
——统筹解决移民就业。通过建设特色产业基地、现代农业园区消化一批,发展工业企业、民营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安置一批,扶持发展城镇服务业转化一批,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输出一批,安排社会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的“五个一批”办法解决进城、入镇、到中心村定居群众的就业问题,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完善安置点配套设施。依据搬迁安置现状城镇和村庄的实际条件,优化安置点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网络,完善教育、文化、医疗、商业、安保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移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扎实推进扶贫救助工作。按照“整体规划、资源整合,综合开发、合力推进”的原则,整合项目资金,建立资金硬性捆绑机制,以贫困村为载体集中布局扶贫开发项目,整村推进移民搬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灾害综合防治等重点工程,夯实发展基础。大力实施智力扶贫,全面开展贫困家庭免费职业技术培训,加强乡土人才培养,深入开展农村实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贫困村劳动力素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2014年-2020年,全县减少贫困人口10.5万人。
——巩固教育优先地位。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农民工子女上学、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建成学前教育县、镇、村三级网络;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着力推进高中免费教育。
——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县内异地结算,建立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保合一”机制;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强化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和卫生应急等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实现县、镇、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全覆盖,公共卫生人员规范化培训全覆盖。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低保标准衔接并轨;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标准,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建成县、镇、村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和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实施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托养机构。
形成绿色生活习惯。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深入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引导机关、企业及广大居民从生活的点滴做起,争做低碳环保生活的倡导者和践行者。党政机关带头开展反浪费行动,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编制节能环保手册,大力宣传和引导居民在消费行为中注重节约、节能和环保,提倡使用节能节水器具、养成节能节水的生活习惯、减少洗涤剂使用、减少一次性产品使用。强化资源回收意识,做好生活废弃物的合理处理,促进资源再利用。
推广绿色节能办公方式。政府机关率先推动办公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行能耗统计与能源审计制度,逐年降低人均综合能耗。提倡办公人员日常办公方式的“绿色化”;全县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室内温度最低和最高标准,在全社会倡导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室内空调温度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 20℃;尽量减少一次性纸杯、烘手机、电梯、饮水机的使用,营造节能办公环境。推行绿色办公方式,开展办公耗材的回收利用,减少一次性办公耗材用量,进一步推行“无纸化办公”、视频会议等电子政务,提倡节约使用、重复利用纸张、文具等办公用品。
推行低碳出行方式。倡导公众优先选择节能生态环境有益健康、兼顾效率的出行方式。改善公交网络,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鼓励居民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购买小排量、新能源等环保车型。
一是推行绿色采购。制定绿色消费产品采购指南,引导公众优先采购绿色标识产品。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提升绿色采购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制定并实施政府节能和环境保护产品采购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将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杜绝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耗能设备或产品。二是提倡使用绿色产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限制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鼓励使用环保包装材料。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扩大市场占有率。三是推广绿色经营和服务。制定绿色商场准入标准,创建一批绿色消费示范点,促进商家有效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鼓励商家发展网上交易、邮购和电子业务。
坚持将制度创新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加快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强化法制保障,完善政策调控,加强能力建设,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从宏观上优化生态空间布局,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紫阳县应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号)、《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方案》(陕环函 [2017]914号)以及《安康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17]116号)精神,根据安康市所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制定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对其实施严格的保护。
落实严格的水源保护红线制度。依据《紫阳县城乡禁建区和控制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划定汉江及其管控支流的禁建区和控制区规划管理范围,对禁建区和控制区内居住的群众,县政府优先将其纳入棚户区改造、避灾移民搬迁范围,动员搬迁;对禁建区和控制区内的企业,强令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或搬离。从严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重点项目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要达到100%。严把项目准入关,对有碍生态环境及水质保护的项目不予审批。提高招商企业准入门槛,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禁止落户紫阳。
制定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的要求,将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实行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建立自然资产产权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对紫阳县管辖区域内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水域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明确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权利。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制度,明晰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全面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分质使用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紫阳县环境保护局应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关,并积极推进规划项目和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到政府综合决策中,真正建立起环境和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积极探索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水法》关于“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缴纳水资源费”的规定,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探索征收专项水资源税费并全额用于水源涵养区环境保护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健全限制纳污制度和固定源排污管理体系。根据县域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目标,严格考核,制定奖惩措施,确保不突破国家下达的指标。形成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的“一证式”固定源排污管理体系。
制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议紫阳县探索建立一套系统、完整、规范的资源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动态数据库和预警响应系统,对各类超载区实行限制性措施。
执行严格的水源保护监管制度。设立全县南水北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汉江水质保护办公室,建立水质保护联防联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水质保护措施;组建汉江水源保护督查办公室,强化水质保护责任督查;抽调镇干部组成河长队伍,分段包抓河流防污治污工作;全面拆除关闭排污口,实现水源区污染物“零排放”;出台《紫阳县瀛湖库区漂浮物打捞监督管理办法》,健全漂浮物打捞常态机制;建立汉江大水面视频监控系统,对县城及沿江两岸住户密集区域实行24小时监控,杜绝污水垃圾乱排乱倒现象;成立汉江水质保护联合执法大队,定期开展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巡查,加大污染行为查处力度;建成连接城乡的水质监测网络,实时监测水质变化情况;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出台《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建立“户收集、村清运、镇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机制,健全村级专职保洁员队伍,积极探索多种运行模式,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确保汉江水源品质。
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认真履行社会稳定第一职责,围绕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活动,由责任主体牵头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确保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顺利推进。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体系。在现有考核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在党政实绩考核中的比例。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
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环境损害赔偿方面的相关制度、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依法严惩重罚;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以损害程度等因素依法确定赔偿额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合理考虑客观自然因素基础上,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以领导干部任期内辖区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为基础,通过审计,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
实行严格的水源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汉江水污染防治县、镇、村三级行政单位负责人责任追究制度,出台《汉江水质保护责任追究办法》,由县纪委、创建办、生态环境分局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履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未按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的,对责任单位的具体经办人和分管领导进行效能告诫,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出现水源污染事故的,由县政府组织专家调查污染原因,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推进不力,失职、渎职而导致污染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坚持严格的水源保护目标考核评价制度。出台全县《汉江水质保护工作方案》、《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将河流断面水质的监测结果和水质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列入全县各年度20项重点工作,与各镇、各部门签订《汉江水质保护目标责任书》,定期通报监测结果和任务完成情况,年底按照“水质好转、维持现状、水质恶化”三种情况确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渎职、失职造成水污染事故的,要严格行政问责;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完善河(湖)长管理考核机制。实行河(湖)长责任制是加强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的一项有效手段,各镇要切实强化河(湖)长管理,抓好责任制落实,严格考核奖惩。要通过定河道、定范围、定目标,定考核和竖立公示牌,注明责任人、责任区域、投诉电话等措施,督促河长履职尽责。对因工作变动、岗位调整的,要及时更新管理台账,并上报县汉江水质办备案。
强化移民搬迁督查考核制度。将避灾移民安置工作纳入各镇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评,县政府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年终进行全面考评,兑现奖惩;开设紫阳县移民搬迁热线,及时解决移民反映的问题。落实责任追究制,并将处理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拓宽融资渠道。在现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内,争取国家进一步增大转移支付额度,用于水源地保护、植被覆盖、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等多方面支出。采取政府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和安排前期经费等方式,鼓励企业、个人等各类投资主体以不同形式参与生态建设。实行贷款贴息政策。对企业开展绿色产业技术研发、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发展循环经济等项目,帮助协调争取优惠利率贷款。
创新生态建设融资机制。推行绿色信贷。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重点支持循环经济、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生态环境部门、银行、保险等方面要加强协作联动,及时通报环境违法企业,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推行涉重金属、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制定优惠的生态移民补偿制度。实现“两个转化”(农民转化为市民、农业转化为城市产业),让移民带着生态和劳动力两个资本进城,将生态财富转化为生产力。依据《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试点工程规划》制定紫阳县生态移民补偿办法,除对移民实际受到的财产损失进行补偿外,实行住宅补偿、后续产业扶持补偿、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偿等。
多渠道筹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基础上,与招商项目捆绑,积极鼓励社会工商资本到基础良好的乡村投资;尝试推行“县级奖补、镇村统筹、社会支持”的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筹集方式,破解美丽乡村建设投入资金不足问题。
发展绿色产业解决村民就业增收。结合村情发展绿色产业,打造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良性互动格局。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农业技术推广,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坚持“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结合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全力发展生态旅游,着力解决村民就业增收问题。
大力发展生态文化、培育生态意识,通过生态教育、生态宣传、生态文化传播等多种形式,提高全民生态文化素质和生态文明意识,让生态保护理念转化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营造时时处处体现生态意识、生态理念和生态责任的社会氛围。到规划末期,全县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达 90%;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环保公益性活动的比例达 100%;生态文明建设占党政绩效考核的比重由2013年的25%提高到35%;生态文明建设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由2013年的3.5%提高到4.5%。
全方位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一是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全县各级党政干部培训体系中,入职培训要安排生态文明理念、知识、环保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内容。二是把生态文明内容纳入继续教育课程和企业培训计划,强化企业生态文明建设社会责任,营造企业的生态文化。切实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生态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实施企业员工环境教育,加强企业环保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探索建立企业环保从业人员资格化管理制度。三是把生态文明知识和生态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编写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教材,加强生态教育能力建设,强化青少年生态文明意识。四是定期举办生态文明专题培训班,开展群众性生态文化活动,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五是加强农村生态文明教育,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内容,促进生态文明理念向农村传播。
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一是加强政府的宣传引导。在全县党政机关出版物、广播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生态文明建设专栏,及时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发布制度,建立和完善环境舆情研判和引导机制,构建新型、和谐的环境公共关系。二是完善公共传媒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不断创新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形式。三是充分利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载体。将生态文明宣传工作纳入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内容,健全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机关”、“生态文明校园”、“绿色社区”、“生态城镇”、“生态园区”等系列创建活动。
引导培育生态文明企业。对企业的环境行为定期进行审核和评估,确定不同的信用等级,建立企业环保诚信档案。每年定期发布优秀环境行为企业名单和环保诚信污点企业名单,把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与商业信贷、外贸出口、工商年检和企业上市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直接挂钩。
建立开放的公众参与平台。充分发挥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建立系统化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畅通公众诉求渠道;健全和落实环境会议公开制度,逐步建立以听证会为论证主导程序的制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公众参与规划、建设和评估全过程。
加强地方文化展示。认真贯彻落实紫阳县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和奖励办法,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文化场馆、旅游景点、宾馆饭店、校园社区等为载体强化紫阳民歌文化、道教文化、汉水文化、茶文化、会馆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展示。
打造生态文化品牌。加强民俗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打造“民歌之乡”等民间文化品牌。建成一批城乡文化地标和特色文化名镇,打造生态文化品牌。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保护与传承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涉及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六大领域,还可细分为空间格局优化、资源节约利用、产业循环发展、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保护、环境风险防范、人居环境改善、生活方式绿色化、制度与保障机制完善、观念意识普及等十个方面的任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围绕生态示范县建设目标,突出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关系,谋求可持续发展。有序扎实地开展生态重点建设工程,发挥重点工程的支撑作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根据紫阳县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现状,对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验收标准,查找紫阳县在生态文明创建过程中的问题和差距。从产业循环发展、生态系统保护、人居环境改善、生活方式绿色化、制度与保障机制完善、环境质量改善6个方面提出28项重点项目,总投资83.098亿元。
产业循环发展中未达标的指标有:有机和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比重。规划项目有:紫阳县农作物秸秆气化建设项目、新材料产业链建设、紫阳县富硒茶产业园区建设、紫阳县富硒魔芋产业园秸秆综合利用率区建设项目、紫阳县富硒杂粮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紫阳县富硒林果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紫阳县富硒油料产业园区建设项目5个项目,共投资10.2亿元。具体情况见表5.1-1。
2017年秸秆产量约为9.65万吨,已综合利用的约为4.52万吨,主要用途为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为达到省级生态建设示范县的要求,应加大堆肥、还田、气化的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在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左右。
针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比重,通过项目实施,同时加速推进相关认证手续,可实现2022年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比重超过50%的目标。
生态系统保护中未达标的指标是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外来物种入侵。重点项目包括紫阳县汉江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紫阳县任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紫阳县防滑治理工程、线虫病疫区防治4项,共投资8.9亿元。项目具体情况见表5.1-2。
通过规划生态系统保护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首先完善紫阳县目前洪水季节滑坡导致的生态损害,通过紫阳县全县域的防滑治理工程,极大减少滑坡造成的损失。同时加强松材线虫防治,减少松材线虫对紫阳县域内松木的损害,保护各种松木的良好生长。对汉江紫阳段生物多样性开展调查评估,制定汉江紫阳段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及任河流域综合治理,划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在保护区设置警示标识牌,投放滤食性鱼种,库岸种植水生植物,保护汉江及任河的生物多样性。
人居环境改善中未达标指标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办发〔2018〕5号),加快补齐我省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建设美丽宜居村庄,陕西省制定了《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方案中要求:紫阳2018~2020三年间,每年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户数0.91万户。2017年,紫阳县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为63%,农村总户数为7.65万户,2018~2020每年新增0.91万户,到2022年底,紫阳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8%以上,满足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中的指标要求。
按照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每户5000元计算,共需投资1.365亿元。
生活方式绿色化未达标的指标为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包括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物。绿色建筑技术注重低耗、高效、经济、生态环境集成与优化,是人与自然、现在与未来之间的利益共享,是可持续发展的建设手段。基于此,规划的项目包紫阳县江南新区开发项目、紫阳县西门河新区开发项目、紫阳县仁和国际社区开发项目、紫阳县河堤路西段外侧滨江(应急避难)生态广场建设项目共4项,总投资26.44亿元,具体情况见表5.1-4。
通过以上新开发的商业小区、生态广场,力争打造绿色建筑,提高新建绿色建筑比例,2022年实现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超过25%的目标。
(1)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
在改善紫阳县生态环境的同时,不断加强旅游业的发展。通过度假村、特色小镇及景区建设,打造更多特色生态镇和生态村。紫阳县目前已有11个省级生态镇(向阳镇、洄水镇、蒿坪镇、城关镇、洞河镇、焕古镇、界岭镇、汉王镇、双桥镇、东木镇 、 红椿镇),按照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印发的《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县、镇、村)创建管理规程及指标(试行)》(陕环函〔2017〕298号)要求,已命名的11个省级生态镇仍需再次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在本规划的期末,至少应申请创建命名13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2022年实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命名占比达到75%以上目标。
(2)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就是以核算账户的形式对紫阳县主要自然资源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化进行分类核算。编制负债表,可以客观地评估当期自然资源产实物量和价值的变化摸清某一时点上自然资源产的“家底”,准确把握经济主体对自然资源产的占有、使用、消耗恢复和增值活动情况,全面反映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和生态效益,从而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政府政绩评估考核环境补偿等提供重要依据。同时,这也是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倒逼机制改变唯GDP的发展模式。
目前,紫阳县尚未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预计投资200万元,在规划末期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
对于产业循环发展已达指标,可通过相应项目继续巩固、加强。新建项目共投资27.75亿元,包括紫阳县粪污集中处理(有机肥)建设项目、紫阳县富硒水产开发园区建设、紫阳县健康养生小镇建设项目、紫阳县焕古硒茶小镇建设项目等9项,总投资27.75亿元。对于产业循环发展中已达标的指标,可通过拟建项目巩固已达指标,构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工程基本情况见表5.2-1。
环境质量改善项目共投资5.94亿元,重点项目包括蒿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恢复治理工程、紫阳县集镇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2项,工程基本情况见表5.2-2。
通过以上规划项目,根据自然生态属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的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按区域分工和协调发展的原则划定具有某种特定主体功能定位的空间单元,按照空间单元的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科学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以“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为手段,以“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为目标。从而规范开发秩序,管制开发强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好、保护好我们的家园,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空间,为子孙后代留出充分的发展空间。统筹城镇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均衡发展的需要,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
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中,已建项目有:洞河镇污水处理工程、江南新区污水处理工程、焕古镇污水处理工程、向阳镇污水处理工程、汉王镇污水处理工程、蒿坪镇污水处理工程;在建项目有:任河咀新区污水处理工程、麻柳镇污水处理工程;拟建项目有:紫阳县集中安置点污水处理工程(包括高桥镇、双安镇、红椿镇、东木镇、城关镇、高滩镇、界岭镇、洄水镇、毛坝镇、双桥镇、瓦庙镇11个镇)、紫阳县农村散户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简易),共投资2.7亿元,新建项目投资2.483亿元。项目基本情况见表5.2-3。
人居环境整治主要集中的农村部分,通过农村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资源化处理与利用项目以及农村散户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整体改善农村污水处理。以上项目的实施有利用改善农村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居住环境是每个地区发展时居民所关心的头等大事,好的居住环境是提高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经济、文化和社会等的重要支撑之一。
紫阳县建设涉及生态产业体系、生态保护与建设、环境污染治理与管理能力建设、生态人居建设、综合能力建设等重点领域,共计28个项目,总投资约83.098亿元。
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统计见附表2。
(1)地方及国家财政支持
生态保护与建设是一项具有长远意义的举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要与《紫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规划紧密结合,项目联动,资金整合。在建设过程中,除地方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给予支持外,同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取得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等有关专项资金和贷款的支持。
(2)建立和完善投融资机制
制定有利于筹集生态建设资金的各项政策,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不同形式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各界和群众投入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引进外资,不断加大生态建设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
(3)生态环境保护投资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进一步促使企业环保“三同时”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综合利润留成、排污收费和环保补助资金等投入足额到位、合理利用。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项目的资金来源,按照建设的主体、受益的主体及是否具有经济效益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投资方式。对于直接能产生经济效益的建设项目,发展项目的经费筹集应以建设主体为主,可以通过自筹、贷款和市场融资等渠道筹措资金;对于能通过收费等形式收回成本和获得收益的公共项目,如污水处理厂、截污工程、垃圾处理设施等,可以通过财政拨款、BOT、银行贷款等形式筹措资金,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对于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公共项目,如水、气环境质量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工程、城镇绿化、生态公益林保护等,应争取地方及国家财政支持。
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目的是努力实现经济现代化、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良好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和谐统一。通过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程全面实施,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通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将使紫阳县的生态环境得到较大的改善,为紫阳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和支撑。
产业结构得到调整,节能减排成效显著。通过规划,合理调节三产的分配比率,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逐渐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增加比重。单位COD(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逐步降低,资源利用效率有效提高。
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通过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推广清洁燃料、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和建筑施工扬尘,鼓励污染型企业加强技术改造,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通过开展流域治理与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城镇绿化、重点污染防治工程、植被恢复、水源保护等各项环境治理和建设工程的有效实施,使大气、水、声环境保持在良好的水平,三废得到适当的处置,污染物排放总量、农村面源污染得以有效控制。
重点区域和农村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结合重点镇、典型村落景观建设以及绿化工程,能够防治荒漠化、保护水源地、提高绿地覆盖率等,同时,能够增强城区、镇村景观多样性,进一步改善城镇面貌,为城镇居民的休憩、旅游提供优美的场所,逐步形成生态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生态景观。特别是生态农业建设有效防止和控制面源污染,不断改善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条件,为全县生态系统安全、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区域生态安全得到保障,生态功能得到恢复。按照主体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及生态红线保护要求,统筹区域功能定位,对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按照开发要求,实施生态环境分区控制管理,使得区域生态安全得到保障。湿地的保护,有效的调节降水的季节分布不均,在蓄水、调节河川径流、补给地下水和维持区域水平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森林覆盖率的提高,不仅净化了空气,调节气候,而且对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有重要意义。生态宣传教育的普及率的提高,绿色活动的积极创建,政府绿色采购、居民绿色消费的倡导,使得区域生态文化建设逐步提升。
总之,规划的实施有利于维持并提升湿地资源、植物生境和动物栖息地的质量,实现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达到提升环境承载力的目的。区域流域的治理可以实现水源涵养、绿色屏障等生态工程建设,维持紫阳生态环境,整体推进城市、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
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实施将有效拉动地方产业经济增长,促进人民增收;促使传统粗放型农业向现代高效益、低投入和有机质废弃物循环使用的生态农业转变;工业通过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形成高效、低耗、减排的资源利用方式,将使得产品具有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等特征,经济运行效率和经济活力明显提升;生态旅游业以及其他现代服务业的有序建设,将带动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通过复合生态产业体系构建,使紫阳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方式得到根本性转变,综合竞争力显著提高。同时,通过绿化美化、基础设施、资源保护等投资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城镇品位和形象,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通过规划,将完善基础设施和健全生产生活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及舒适的生产、生活空间,显著提高紫阳县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有利于实现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和文明进步,提升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通过生态文化建设,有效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态文明的有机结合,使环保意识、清洁生产、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素养以及决策者、企业家和公众的生态环境决策能力和参与能力,有效缓解社会发展矛盾及其发展所面临的外部风险,营造出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相处的浓厚氛围,促进社会、经济、环境、资源、人口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协调各方力量,科学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领导小组,统筹实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城市城市创建办合署办公,由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负责业务指导,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评估考核和项目推进等职能。各镇党委、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相应成立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建立高效有力的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人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发挥政协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助推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为生态文明建设献计出力,形成县、乡镇联动、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实现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多规融合”,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转化和落实。各部门要积极做好行业规划与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衔接和细化工作,在行业规划中充分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各乡镇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将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逐一落实。
坚持以项目为载体,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计划。对于既定的工程项目,要逐一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项工程的责任单位、资金来源和年度建设计划。精心组织工程项目的实施,加强重点工程项目跟踪管理,定期分析通报项目建设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各种困难和实际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规划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逐一分解到各部门。各各部门细化规划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编制并实施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计划。各部门每年向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对生态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的镇、部门、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结果未通过的部门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
《规划》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及时组织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内容,组织广大干部和群众开展规划学习讨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解规划、关心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引导企业理解和领会规划的战略意图,使全县的规划目标与市场主体行为结合起来,推进规划的有效实施。
附件3
紫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解释
1、生态保护红线
指标解释: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指标是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落实情况的综合评定。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管控要求,明确政策措施;红线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国土等部门。
2、土地规划功能
指标解释:本指标主要考察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生态用地面积比例。生态用地是指生产性用地和建设性用地以外,以提供环境调节和生物保育等生态服务功能为主要用途,对维持区域生态平衡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土地利用类型。其中,环境调节功能主要是指气体调节、气候调节、水文调节、土壤调节与控制、干扰调节等,生物保育功能主要是指为人类之外的其他生物提供栖息地、丰富的基因库、生物防治等功能。要求在区域土地利用规划中生态用地面积比例不得降低。
数据来源:国土部门。
3、规划环评执行率
指标解释:规划环评执行率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是指区域内近3年实际进行规划环评的开发利用规划数占应该进行规划环评的开发利用规划总数的百分比。其中,应该进行规划环评的开发利用规划,是指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各类开发利用规划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要求,应当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门。´
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的能源消耗量,是反映能源消费水平和节能降耗状况的主要指标。要求地方能源消耗总量不超过国家或上级政府下达的关于区域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目标。
计算公式:
注:GDP与能源消耗同步核算,GDP按可比价计算。
数据来源:统计、经信(经贸)、发改等部门。
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所使用的水资源量。同时,要求行政区水资源消耗总量不超过国家或上级政府下达的水资源总量控制目标。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水利、统计等部门。
6、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内单位面积工业用地产出的工业增加值,是反映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的指标。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越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越高。其中,工业用地参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统计,工业增加值采用不变价核算。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经信(经贸)、统计、国土、发改等部门。
7、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1)秸秆综合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内综合利用的秸秆量占秸秆产生总量的百分比。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包括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质化等。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农业、统计、生态环境等部门。
(2)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内畜禽养殖场通过还田、沼气、堆肥、培养料等方式,综合利用的畜禽粪便量占畜禽粪便产生总量的比例。有关标准参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和《陕西省大中型家畜养殖场建设环境保护标准》(DB61/422-2008)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
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量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当年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处置往年贮存量和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之和)的比值。有关标准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执行。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门。
9、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内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占农作物种植总面积的比例。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按国家有关认证规定执行。
计算公式:
注: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不得重复统计。如涉及水产品养殖,其养殖水面面积计入种植总面积。有机农、水产品种植(养殖)面积按实际面积2倍统计。因土壤本底等原因生产的农产品,完全用于工业等其他用途的可不纳入种植总面积统计范围。
绿色、有机食品的产地环境状况应达到《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332-2006)、《温室蔬菜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333-2006)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无公害农产品种植的环境要求,参照有关无公害产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
数据来源:农业、林业、生态环境、统计、市场监管(质检)。
10、环境空气质量
(1)质量改善目标
指标解释:指依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省、市制定的关于大气污染的防治行动计划,地方完成国家或上级政府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情况。要求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降低并达到考核目标。
数据来源:上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
(2)优良天数比例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比例。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门。
11、地表水环境质量
(1)质量改善目标
指标解释:指依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省、市制定的关于水污染的防治行动计划,地方完成国家或上级政府下达的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情况。要求区域水环境质量不降低并达到考核目标。
数据来源:上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
(2)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内主要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的比例。要求行政区地表水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且I、II类水质比例不降低,过境河流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不降低。
注:行政区有国控断面则考核国控断面达标情况,无国控断面则考核省控断面,无国控、省控断面的则考核市控断面。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
(3)劣V类水体
指标解释:要求消除行政区内劣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 类的水体。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
12、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指标解释:指依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及省、市制定的关于土壤污染的防治行动计划,地方完成国家或上级政府下达的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情况。要求区域土壤环境质量不降低。
数据来源:上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
13、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指标解释:该指标旨在强调按时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重点关注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书项目和年度减排计划工程措施的完成情况。主要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其种类随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数据来源:上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
14、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指标解释: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是表征行政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胁迫指数、污染负荷指数和环境限制指数的综合反映。指数的计算执行《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要求该指数反映的生态状况级别不降低。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门。
15、林业用地规划占比
指标解释:指土地利用规划中专门用于林业生产的土地的比例。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统计、林业、国土、等部门。
16、生物物种资源保护
(1)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
指标解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依法保护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野生动、植物,无违法采集及猎捕、破坏等情况发生。
数据来源:林业、水利(渔业)、生态环境等部门。
(2)外来物种入侵
指标解释:指在当地生存繁殖,对当地生态或者经济构成破坏的外来物种的入侵情况。要求外来物种入侵对行政区生态系统的结构完整与功能发挥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未导致农作物大量减产和生态系统严重破坏。
数据来源:林业、水利(渔业)、生态环境等部门。
17、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危险废物实际处置量占危险废物应处置量的比例。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或液体废物。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住建、卫生(卫生健康)、经信(经贸)等部门。
18、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建立了污染场地环境全过程监管体系,因地制宜出台了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范的调查、监测、评估、修复等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形成了污染场地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且没有污染场地风险事故发生。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门。
19、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三年内发生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以及问题整改情况。要求三年内无国家或相关部委认定的资源环境重大破坏事件;无重大跨界污染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判别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分级规定。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
20、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农村地区以自来水厂或手压井形式取得合格饮用水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雨水收集系统和其他饮水形式的合格与否需经检测确定。要求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且连续三年未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卫健(卫生健康)、住建、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
21、城镇污水处理率
指标解释:指县城及城镇建成区经过污水处理厂或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土地、湿地处理系统等)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排水量占县城及城镇建成区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要求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安全处置,污泥处置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有关规定,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住建、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
22、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指标解释:指县城及城镇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占行政区垃圾产生量的比例。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住建、卫健、生态环境等部门。
23、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使用卫生厕所的农户数占农户总数的比例。执行《农村户厕卫生标准》(GB19379-2003)。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卫健(卫生健康、爱卫办)、住建等部门。
24、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内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行政村的数量占行政区行政村总数的比例。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行政村认定标准为:村容整洁,无“脏、乱、差”现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100%、60%、70%和70%。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统计等部门。
25、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的城镇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住建部门。
26、公众绿色出行率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使用公共交通(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班车、城市轮渡等)、自行车、步行等绿色方式出行的人次占交通出行总人次的比例。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交通、统计等部门。
27、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通过认证的节能、节水器具销售数量占同类用电、用水器具销售总数量的比例。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经信(经贸)、商务(招商)、水利、发改、统计、生态环境等部门。
28、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政府采购有利于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的产品规模占同类产品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财政、统计等部门。
29、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指标解释:指地方政府组织编制的具有自身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要求规划通过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后,由当地政府提请同级人大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制定了规划实施方案,规划的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落实到各相关部门。规划实施年限达3年以上。完成了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规划重点工程完成率达到80%以上。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门。
30、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指标解释:指地方党政干部实绩考核评分标准中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所占的比例。该指标旨在推动创建地区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实绩考核范围,通过强化考核,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数据来源:组织、生态环境等部门。
31、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指标解释:指在一定时期内行政区自然资源资产的增加和减少及其平衡关系的分析表格。该表格可以反映创建地区在年度内、规划期内、政府届内或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自然资源资产的变化及使用等情况。自然资源资产增加,有利于区域可持续发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要求地方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数据来源:统计、生态环境等部门。
32、固定源排污许可证覆盖率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内发放执行排污许可证的固定源占固定源总数的比例。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因地制宜的进行顶层设计,统筹考虑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弃物等要素,基本形成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的“一证式”固定源排污管理体系。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门。
33、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占比
指标解释:指本县行政区内各镇经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认定,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标准的个数占本县乡镇总数量的比例。
计算公式:
注: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命名的比例不低于75%。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门。
34、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内副科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组织部门认可的生态文明专题培训、辅导报告、网络培训等的人数比例。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组织、生态环境等部门。
35、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
指标解释:指资源节约、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全球及区域环境问题、可持续发展等生态文明知识在行政区公众中的普及程度。该指标通过抽样调查获得,用以综合反映学校教育、科学普及、公众媒体等的宣传教育效果。选取调查对象时应考虑年龄、学历、职业、性别等情况,以充分体现调查结果的代表性,调查总人数不少于行政区人口的千分之一。
数据来源:问卷调查、独立机构抽样调查。
36、环境信息公开率
指标解释:指政府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和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公开的比例。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5号)要求开展,其中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等要求执行。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门。
37、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指标解释: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程度。该指标采用省级生态文明评估考核组现场随机发放问卷与委托独立的权威民意调查机构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获取,以现场调查与独立调查机构所获取指标值的平均值为最终结果。现场调查人数不少于行政区人口的千分之一。调查对象应包括不同年龄、不同学历、不同职业等人群,充分体现代表性。
数据来源:问卷调查、独立机构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