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佘在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11-06-27 09:30
文件名称 关于佘在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引号 001030000201506039 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组干〔2011〕66号 成文日期: 2011年06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1年06月27日
内容概述 关于佘在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汉王镇党委:

县委决定:

佘在随同志任中共紫阳县汉王镇委员会委员;

饶帮才同志任中共紫阳县汉王镇委员会委员,汉王镇综治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县委决定,提议:

佘在随同志为紫阳县汉王镇人大主席人选;

赵安红同志为紫阳县汉王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人选。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紫阳县委组织部

201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