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县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调整暨实行AB角工作制度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001060001201708001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紫政发〔2017〕8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7月20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17年07月20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县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调整暨实行AB角工作制度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为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相互协作,确保县政府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根据《紫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要求和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予以调整,并在县政府领导之间实行AB角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情况
陈佳斌:不再负责水利、民政及民族宗教工作。不再分管水利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民政局(老龄办)、气象局、残联。
夏志文:协助罗云忠同志分管方面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协助负责园区开发建设方面工作。分管县招商局,协助分管富硒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
殷贵军:协助陈佳斌同志负责脱贫攻坚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县扶贫开发局(世行办)。
田 鑫:协助夏志文同志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分管县招商局。
周 斌:增加负责民政及民族宗教方面工作。增加分管民政局(老龄办)、残联。
张宗军:增加负责水利方面工作。增加分管水利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气象局。
刘军号:增加协助田鑫同志分管方面的工作。
何 平:增加协助陈佳斌同志分管方面的工作。
张 麟:增加协助张宗军同志分管方面的工作。
县政府领导其他分工不变。
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负责人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二、县政府领导AB角工作制度
县政府领导AB角工作制度,是指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在一方因会议、出差、学习、请(休)假或其他情况不能在岗履职时,由对应的另一方临时代为处理其分管及联系有关工作的制度。
(一)AB角设置
1.罗云忠同志与夏志文同志、张麟同志互为AB角;
2.陈佳斌同志与殷贵军同志、何平同志互为AB角;
3.田鑫同志与刘军号同志互为AB角;
4.周斌同志与张宗军同志互为AB角。
(二)AB角工作要求
1.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一方外出或离岗前,及时向另一方交接有关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衔接。
2.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同时外出或离岗。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同时(或先后)外出、离岗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互相代为处理相关工作的,由县长指定其他领导同志代为处理相关工作。
3.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成员在代行履职期间,相互要加强沟通衔接,对急需决策的重大事项,代为处理的县政府领导应主动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必要时报县长决定。县政府领导代为履职结束,一方要向另一方主动通报有关情况。
4.县政府领导在代行履职期间,离岗县政府领导的联系副主任及分管、联系部门要主动及时向代为履职的县政府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按规范程序呈报相关公文。
紫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