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2-076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紫政办发〔2011〕118号 | 成文日期: | 2011年09月0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1年09月07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
紫政办发〔2011〕118号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为切实做好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面完成1.8万人的参保任务,实现居民医保全覆盖目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实施,全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展良好。2011全县参保居民1.77万人,参保率99.82%,筹集基金504.44万元,其中个人缴费131.04万元,各级财政补助373.4万元。截止今年7月底,768名参保居民享受住院医药费报销258万元,人均报销额3360元,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抓实抓好,真正让城镇居民得到实惠。
二、扎实做好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2012年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目标任务是:2011年9月30日前,城镇中小学在校学生(包括幼儿园儿童)全部参保;10月15日前,城镇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全部参保;12月底前,所有城镇居民应保尽保,实现居民医保全覆盖目标。
1、开展摸底动员,明确扩面重点。各镇要抽调专门力量,集中时间逐户调查摸底,逐人建卡立档,并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三无”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进行分类汇总,切实做到应保对象不掉一户、不漏一人。要全力做好续保工作,对已参加2011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要采取张贴公告、电话通知、上门通知等形式,积极续缴2012年度居民医保费;要锁定重点人群,对中小学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劳动年龄段有稳定收入的城镇居民、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城镇低保户等几类人群,要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推进参保扩面,为全面完成任务开好头、起好步。
2、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水平。要加强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社区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拓展社区医疗保险服务功能,建立优化便捷的服务流程,为城镇居民提供优质的经办服务。要实施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用现代化手段增强管理和服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要及时结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及时协调定点医院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提供医疗服务,做好待遇的审核、结算,解决居民困难,提高周围人群的参保积极性。
3、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资金筹集、医疗待遇、体制转换等方面的制度优势和政策吸引力,设计科学、简捷、高效的经办流程,提供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人性化的经办服务,让居民在参保、缴费、就医、报销等方面享受到实惠,增强自觉参保的积极性。要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和管理服务网络,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学校等组织的作用,提高服务居民、管理社区的能力。
三、强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为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各镇政府作为实施本辖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目标任务的要求,将城镇居民医保扩面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严格考核奖惩,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对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妥善加以解决,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县人社局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的责任,全力以赴抓好推行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业务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补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核拨工作,积极支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镇(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平台建设;民政部门要提供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关资料,保证享受“特补”人员的身份准确无误;教育部门要做好在校学生的参保动员,确保我县中小学生医保覆盖率达到100%;卫生部门要按照构建新型城镇卫生服务体系的要求,加强医疗机构建设和监督管理,为城镇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医疗服务机构监管和政策宣传、医保信息统计及基金管理等工作;各镇要根据工作需要,充实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做好辖区内居民参保登记、申报、医疗保险费征缴及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填发等工作,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宣传,大造声势。各镇、有关部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多侧面的进行宣传引导。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县政府网站要通过开辟专栏、政策讲座、新闻采访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居民自觉参保的积极性。街道、社区要发挥优势,以上街开展咨询、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公开信等简洁明了的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居民积极主动参保,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的良好局面。
4、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县政府继续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县考评办、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开展好、进度快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圆满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任务。
附:紫阳县2012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任务表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紫阳县2012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任务表
乡镇
参保人数
乡镇
参保人数
城关镇
10000
焕古镇
280
向阳镇
1080
瓦庙镇
260
蒿坪镇
1000
双桥镇
230
毛坝镇
1000
斑桃镇
160
洞河镇
850
麻柳镇
160
汉王镇
750
双安镇
120
高滩镇
600
洄水镇
380
高桥镇
550
东木镇
50
红椿镇
500
绕溪镇
30
合 计人数
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