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批转紫阳县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紫阳县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紫阳县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
推广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节能工作部署,切实加大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程实施力度,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1年10月—2012年元月,完成3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年实现节电180—200万度,为全县节能奠定良好基础。
二、推广方向
在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商场、宾馆、餐馆、居民小区、市政设施、在建工程、重点用能企业等推广小功率紧凑型荧光灯24000只,直管荧光灯6000只。
三、步骤与进度
第一阶段(2011年10月):制定推广方案,下达推广计划,开展推广宣传;
第二阶段(2011年11月):完成部分推广任务,进行第一批财政补贴资金申报;
第三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1月):完成剩余额度推广任务;
第四阶段(2012年2月):进行第二批财政补贴资金申报。
第五阶段(2012年3月):上报工作总结,提出2012年推广计划。
四、推广方式
大宗用户(100只以上)采用网上申购(www.3qec.com《高效照明推广栏目》)或书面申购、确认、签约、供货模式;城乡居民用户通过社区、村委会或在推广点凭有效证件购买。
五、责任分工
县发改局、财政局牵头组织实施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程;县节能办负责推广工作的具体监督和抽查,保证推广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并做好其他日常工作。
县政府办负责政府机关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
县教体局、卫生局、公安局分别负责全县各学校、医疗机构、公安机关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
县文广局、工商局、规划局分别负责文广机构和旅游景区(点)、大型超市和商场宾馆、餐饮门店和个体经营户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市政公共设施、保障性住房及在建工程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
县扶贫局负责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扶贫重点村、特困村、迁移式扶贫整村推进村、移民安置小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敬老院、殡葬服务场所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
县经贸局负责各企业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
县交通局、水利局分别负责系统内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
各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居民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
六、有关要求
将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程纳入年度节能考核,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程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推广计划,促进全县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1、紫阳县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计划
2、2011年陕西省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价格表
附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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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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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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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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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紧凑型小功率荧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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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TCL直管荧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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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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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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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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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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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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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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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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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机关及镇辖区农户,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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蒿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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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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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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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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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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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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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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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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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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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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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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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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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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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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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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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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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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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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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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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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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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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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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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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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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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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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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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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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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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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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焕古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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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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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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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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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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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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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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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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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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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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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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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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洄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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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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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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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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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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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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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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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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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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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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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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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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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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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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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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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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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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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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