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1年为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扶残助残工作,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县政府决定,2011年继续为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
一、实施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工程。立足残疾人自身条件和县域产业发展实际,依托社会和部门培训机构,对420名残疾人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增强残疾人就业能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同时对6名社区和县镇残疾人工作者实施技能培训。
二、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争取省市残疾人危改项目支持,安排配套资金,对5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改造,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
三、实施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争取省市残联项目支持,安排配套资金,为7名智力残疾儿童、8名脑瘫儿童实施康复训练,为符合配助的聋儿免费适配助听器,为符合手术条件的肢残儿童免费实施矫治手术。
四、实施肢体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项目。争取省市项目,安排配套资金,为3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为重度肢体残疾人免费配发轮椅100辆,为100名残疾人适配个性化辅助器具。
五、实施残疾学生助学项目。争取省市“扶残助学项目”和“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配套资金,对20名贫困残疾中小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对今年被普通高校或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录取的部分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对在校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给予每年1000元的资助。
六、实施贫困精神残疾人医疗救助项目。为8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提供药物救助,为重度精神残疾人提供医疗救助。
七、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为符合手术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对贫困白内障患者除享受农村合疗、城镇医保报销外,其余费用由政府予以补助。
八、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争取省市残联支持,县政府配套相应资金,为50名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其提供生活和康复服务。积极实施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项目,使更多残疾人享受托养服务。
九、实施贫困残疾人生产扶持项目。争取省市扶贫项目,县政府配套相应资金,为2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每户提供1000元资金扶持 ,为20户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给予康复贷款贴息,为150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给予燃油补助。
十、开展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工作。以社区为重点开展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印发5000-10000册残疾预防知识宣传手册,增强社会对残疾预防和早期康复的认识,提高残疾预防意识。
各镇、各部门要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千方百计帮助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尽心尽力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使广大残疾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二0一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