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陕西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安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安合疗组发〔2011〕1号)要求,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筹资由30元/人·年提高到50元/人·年。为切实做好我县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推进全县新农合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资对象:凡属本县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合。
二、筹资标准:2012年筹资标准为年人均30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纳50元,各级财政补助250元。
三、筹资时间:2011年10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四、筹资目标:2012年农民参合率以镇为单位不低于95%。
五、工作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今年新农合筹资标准大幅提高,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筹资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继续坚持实行领导挂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迎难而上、以干克难、扎实工作,确保筹资任务圆满完成。
2、加大宣传动员。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农合政策,把新农合的参加办法、参合者的权利与义务、报销比例提高、报销程序简化等信息,及时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到新农合的优越性,从而引导其主动、自愿地参加新农合,努力扩大覆盖面,提高参合率。
3、严肃财经纪律。筹资工作要严格按程序办事,要做到帐、款、票、表相符,收取参合资金要及时开具专用发票,认真核对参合名单后登记造册,确保参合农民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各镇要安排专人做好参合资料的登记、造册、建档、微机录入、图片采集等信息化建设基础性工作,建立新农合信息电子档案,为信息化建设打好坚实基础。
4、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完善措施,严格按照下达任务数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个人参合费征缴上解工作;县民政局、计生局要做好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家庭以及计划生育奖补对象确定和资金拨付,确保100%参合;县监察局、财政局要加强资金收缴监管,实行专帐管理,要求及时缴存,参合票据同步上缴,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查处;县政府督查室、合疗办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定期通报筹资进度,严格考核奖惩,力促全年参合任务全面完成。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