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2-076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紫政办发〔2012〕5号 | 成文日期: | 2012年01月0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2年01月04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
紫政办发〔2012〕5号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
2012年春运工作从元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落实公共服务职能的具体体现,是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要求。各镇各部门要从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保障服务民生的高度,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方便快捷”的原则和“安全、有序、和谐、优质”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工作。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2012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各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订相应方案,切实做好本辖区、本部门的春运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和谐的春节。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具体措施。县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装载运输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交警、运管、海事部门要加强对车(船)等运输工具和相关设施的监测检查,督促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船)参加春运。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自觉做到不酒后驾驶、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确保运输安全。公安、交通部门要联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和防范超员超载、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行为。车站、码头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物品的查禁工作。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全力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部门联动,切实维护春运秩序
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维护春运期间交通和运输市场秩序。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对事故多发地段加强整治,优化交通组织,增设交通引导标志,加大对公路主干线和易堵地段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力度,确保城区和主要客运站进出道路畅通;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危险路段、施工路段检查,加大对干线公路巡查,确保道路、桥梁安全畅通;各镇要加强村级公路安全管理,严禁农用车、摩托车载客;海事部门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严禁农用船载客,严禁非客船搭客,严禁“三无”船营运;供电部门要保障重点场站、售票处等部位的电力供应;公安部门要加强火车站、高客站及临时售票窗口的治安、交通等秩序维护工作;交通运管部门要落实客运站门检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全力维护良好的春运秩序;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对春运期间乘客安全和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对重点线路、重点客运站的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行为;物价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旅客、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精心调配运力,确保安全运输需求
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大,特别是春运高峰期,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运输组织,根据民工、学生、探亲、经商等客流特点,尽早落实足够运力,确保重点线路及应急运力安排。进入客流高峰期要加强运力调配,准备充足机动运力,及时疏运滞留旅客。道路运输企业要发挥机动灵活的特点,适时增发班次、加大密度,保障民工疏运。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要保证正常营运和稳定,重点做好各客运场站与城区交通的衔接疏运工作,方便旅客换乘。人社部门要做好民工客流的监控工作,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组织引导民工有序流动。交通运输部门要本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组织好能源物资等生活必需品的运输保障,确保城乡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物价稳定。
五、完善应急措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各镇各部门要制定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提高防灾、防突发事件意识,增强应对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气象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做好发布工作,便于交通运输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六、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春运期间,各镇各部门和运输企业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班次变动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县政府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发挥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宣传春运政策和措施,发布春运进展动态,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和帮助。各部门、各运输单位要按照“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春运服务质量。各客运站要采取各种方便旅客购票措施,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方便旅客购票。各运输企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运输正点率,发生班次延误时,要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并为旅客提供必要的后勤服务。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接受旅客和媒体的批评监督。对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要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切实保障广大旅客、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
各镇、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工作,及时向县春运办反馈相关信息,按时上报有关资料。春运结束后,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上报县春运办(联系电话0915—4421374)。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