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紫阳县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紫阳县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紫阳县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 394号令)、《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1〕59号)和《安康市“7.18”洪灾灾后恢复重建暨“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以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健全群测群防体系,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加大移民搬迁、地质灾害治理和应急处置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全面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县国土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2.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群专结合、群测群防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4.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按轻重缓急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作。
三、全县地质灾害概况
2011年长安大学通过对全县182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地质环境点的调查,最终确认全县需要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772处,各镇汛期前排查时因隐患点住户全部搬迁而取消71处,详查后新增6处,目前全县实际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707处,占到全市四分之一。其中:紫阳中学滑坡为省级重点;紫阳中学初中部和县城三叉路崩塌3处为市级重点;威胁百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18处,城关、瓦庙、斑桃、洄水、洞河、毛坝、高滩等集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严峻、责任重大,各镇、各部门务必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防患于未然,全力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201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县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和全年降水趋势,2012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如下:
(一)地质灾害发生区域预测
全县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西部、南部和汉水流域,包括城关、洞河、焕古、高滩、绕溪、毛坝、麻柳、瓦庙、联合、汉王等镇。其地形地貌以中、低山为主,地层岩性主要为板岩、片岩、千枚岩及第四系坡残积层,加之人类切坡建房、修路、采矿等活动频繁,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十分发育,突发地质灾害的机率较高,是全年地质灾害防范的主要区域。
(二)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集镇街道
县城区、洄水、斑桃、瓦庙、高滩、东木(燎原)、毛坝等集镇发生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需重点监测防范。
(三)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山
瓦庙黄板石矿区、绕溪板石矿区、蒿坪石煤矿区等地方易发生泥石流、矿渣水石流、滑坡等灾害,其它不合理堆放的弃渣矿区,也有可能发生同类型的地质灾害。
(四)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交通干线
铁路主要分布在紫阳至紫黄段,公路主要分布在紫阳至麻柳段、毛坝至瓦庙段,这些地段局部极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新建成的襄渝铁路二线、安川界高速公路及村级公路、避灾移民搬迁安置点,以及正在实施项目建设的施工场地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应严密监测,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五)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分析,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安全防治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对全县实际存在的70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分级预案管理,其中威胁30人以上人身安全的94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县级预案管理,编制《紫阳县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一览表》,并按不同级别标准报省、市备案。对威胁30人以下人身安全的613处地质灾害防患点,由镇政府进行预案管理,报县国土局备案。
(六)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预测
预计2012年地质灾害发生时段为主汛期5—10月,其中7—9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各镇人民政府和国土部门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认真落实防治措施,确保汛期安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辖区和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突出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国土、水利、气象、公路、铁路、电力、住建、农业、民政、文广等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及时传达和报送,确保信息畅通,为制定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和抢险救灾提供科学依据。
2、强化措施,有效防治。一是抓好监测预警。针对我县点多面广、灾害严重的特点,要建立起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及早发现险情,及时作出预报。要严格按照“责任落实、监测规范、信息畅通、措施到位、应急有效”五项要求进行管理,提高预报成功率,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等责任事故;二是抓好搬迁避让。针对稳定性差、危险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结合避灾移民搬迁工程等及早搬迁避让,避免造成更大灾害损失;三是抓好工程治理。对暂时不能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镇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途径实施必要的、切实可行的简易排阻水、削坡减载、挡护墙和压脚工程等应急措施。县国土部门要加快已经批复立项的应急治理项目建设进度,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加大治理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力度,对威胁极大而又不能实施移民搬迁的隐患点逐步实施应急治理和工程治理。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和国土部门要对已经竣工移交的应急治理工程进行管护,保障工程正常发挥防灾减灾作用。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各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编制好年度防治方案,建立健全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汛前要开展隐患大检查,落实各项制度,完善防御措施,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并据此编制好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汛中要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深入开展巡回检查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必须立即向有关单位报告,并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汛后要及时汇总相关资料信息,建立详尽的地质灾害防治档案。二是要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警。各镇和有关隐患点责任主体单位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群测群防的重点,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立“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牌”,提高群众对防灾避灾的知晓率,落实监测领导责任人和具体监测人,加强监测,提高成功预报率;对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是列入省、市、县、镇级重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一步完善辖区2012年度《紫阳县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表》,建立好台账。要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科学编制“防、抢、撤”方案,签订监测责任书,迅速将《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发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做到相关人员熟知预案主要内容,增强临灾自救能力。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及时准确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减少灾害损失。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各镇和国土资源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开展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为重点的法规和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宣传培训工作重点要放到镇、村、组及监测员,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水平和自救能力。四是要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力度,严把审批关口,遏制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各镇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依法管理,规范人为工程活动,对于各类建设项目,要加强地质灾害执法巡查和监管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评估、勘查、设计、施工行为,防止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拟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第一关。五是各镇和隐患点责任主体单位,要将本辖区本单位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预案中重要信息的变更情况,应及时报县政府办和县防滑办备案,确保信息准确和畅通,确保汛期安全。
六、其他事项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各镇、各部门要立即启动《紫阳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紫政办发〔2011〕58号),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县防滑办值班电话(传真):4421314
邮箱:37772657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