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紫阳县养蚕大户扶持奖补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2-03-29 09:57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紫阳县养蚕大户扶持奖补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zyxzfzyxzfbgs/2022-0760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12〕39号 成文日期: 2012年03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2年03月29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紫阳县养蚕大户扶持奖补办法》的通知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紫阳县养蚕大户扶持奖补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紫阳县养蚕大户扶持奖补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紫阳县养蚕大户扶持奖补办法

为积极应对目前国际国内蚕茧丝绸市场疲软的严峻形势,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增强蚕农生产信心,巩固和提高全县蚕桑产业发展成果,确保农民持续增收,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对象
  凡紫阳县境内年养蚕5张以上,年产茧125公斤以上的农户均属于本办法的奖扶对象。
  二、奖补标准
  (一)年养蚕5张以上10张以下,年产鲜茧125公斤以上并交售给紫阳县康宏茧丝公司的,一次性奖励给农户现金500元。
  (二)年养蚕10张以上20张以下,年产鲜茧250公斤以上并交售给紫阳县康宏茧丝公司的,一次性奖励给农户现金1500元。
  (三)年养蚕20张以上50张以内,年产鲜茧500公斤以上并交售给紫阳县康宏茧丝公司的,一次性奖励给农户现金3000元。
  三、资金筹集
  全县奖补资金预计需要三十万元,由康宏茧丝公司筹集2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林业局负责筹集。
  四、兑现办法
  养蚕大户认定程序为:由各镇政府根据蚕种发放名单和农户提交的售茧发票初审,再由县林业局和考评办审核后报县政府分管县长审定。养蚕大户奖补名单在县电视台和县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镇到县林业局结算并向养蚕大户兑付奖补资金。
  本办法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