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为更好地保障广大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现就进一步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管理工作
随着我县农村劳务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其子女多数留在家中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友邻居代为照管。由于父母长期不在子女身边,家庭教育缺失,部分留守儿童在身心健康、道德品质、人身安全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管理问题已经刻不容缓。各镇、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使每一个留守儿童都能幸福生活、健康成长。
二、扎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管理工作
(一)摸清留守儿童底子并建立档案。由县教体局牵头,各镇和团县委、县妇联配合,各学校具体负责,开展留守儿童信息摸底、核实工作,查清全县留守儿童数量、构成、特点以及家庭状况等,明确其分布情况及家长务工去向,重点摸清父母双方在外务工的留守儿童信息,要在8月20日以前,按照父母双方在外、父母一方在外、孤儿等类别建立好留守儿童数据库。以镇中心小学和初中学校为单位,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记录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性格特点、兴趣爱好、父母务工情况,在学校、家庭中的心理、活动、劳动和学习等情况,对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建立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机制,每年春季、秋季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普查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全县留守儿童变化情况,定期分析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学习状况,与各镇进行信息交流与反馈,及时更新留守儿童档案。
(二)大力改善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环境。由县教体局牵头,县住建局协助,按照镇中心小学和初中学校的建设规划,积极争取项目,整合各类资金,加快农村留守儿童成长中心建设,配套建设餐厅、游乐室、浴室、心理健康辅导室、亲情电话室等附属用房,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医疗服务室或确定专兼职医务人员负责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检查、咨询、辅导(原则上由镇卫生院负责),添置完善体育、音乐、美术等教学设施。力争用三年时间,建成覆盖全县所有镇中心小学和初中学校的功能齐全、服务设施配套的留守儿童成长中心,使学校真正成为留守少年儿童成长的校园、家园、乐园。
(三)抓好关爱留守儿童队伍建设。由县教体局负责,根据寄宿生规模大小设置生活教师和宿舍管理员,从现有的教师中选聘富有爱心、具有奉献精神的人员,或通过社会化服务的方式解决留守儿童生活服务人员,负责寄宿生的饮食起居、生活服务及安全管理等工作。建立“代理家长”志愿者队伍,积极组织动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教师和社会爱心人士加入到“代理家长”志愿者队伍中来,在思想、生活上对留守儿童进行全方位的关爱。建立“手拉手”队伍,让城镇学校学生与农村留守儿童互结对子,开展“手拉手”活动,促进城镇、农村儿童共同成长。
(四)全方位对留守儿童进行帮扶。重点对父母双方在外务工的留守儿童推行“代理家长制”,代理家长做到知晓留守儿童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和学习情况,多与留守儿童沟通谈心,多参加学校学生集体活动;定期与留守儿童父母、托管人、老师联系沟通;每周与留守儿童联系交流、辅导作业一次,每月与留守儿童父母、任课教师、托管人联系一次,每月到留守儿童家中走访一次,每学期初制定一份帮扶计划书,学期末撰写一份帮扶工作总结或教育经验文章。各学校要落实教师与留守儿童建立一对一、点对点的关爱帮扶制度,并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各镇和民政部门要把家庭困难留守儿童纳入救助范围。教育部门对困难留守儿童家庭收取的有关生活费用要给予优惠。县司法局、团县委要开通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和维权热线,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法律咨询服务。各中小学校要开通亲情电话,为留守儿童和父母搭建沟通联系的平台;要及时为留守儿童提供生长发育监测、营养指导、计划免疫、常见病诊治等卫生保健服务,改善留守儿童健康状况;要大力开展家庭教育,积极向留守儿童家长、临时监护人和代理家长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知识和方法,使他们能真正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各镇以及县公安、交通、工商、文广、卫生、食药监等部门要深入开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积极预防和打击侵害留守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留守儿童“自觉、自信、自理、自律、自强、自立”意识,增强自主发展、独立生活能力;要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切实关心留守儿童的学习问题,特别是要对留守儿童中的学困生进行耐心教育和引导,舒缓他们的心理压力,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经常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富有趣味性的课外文化、艺术、体育、科技活动和公益性劳动,丰富留守儿童的精神生活和课余生活。教育部门要针对留守儿童的实际,在各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排除心理障碍,树立乐观向上的心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和引导,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管理工作的领导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领导,县上成立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文广局、卫生局、计生局、司法局、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全县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管理工作。各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干部包组联户“五个一”的重要内容,包组联户干部要建立帮扶工作日志,定期到所包联村组的留守儿童家中走访,深入掌握留守儿童的家庭状况、思想动态,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二)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优势,紧紧围绕关爱留守儿童主题,积极宣传“以人为本、以德育人、儿童优先”的教育理念,宣传国家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留守儿童及家长先进典型事迹以及各镇、各部门、社会各界关爱留守儿童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留守儿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建立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实行项目资金捆绑,切实抓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留守儿童成长中心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每年预算专项经费,用于留守儿童管理、教师队伍培训、代理家长培训、开展帮扶活动等工作经费。制定出台对留守儿童的救助政策,落实好困难家庭留守儿童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切实解决好其生活学习困难。
(四)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县政府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对镇、部门主要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评估和考核的内容,教育部门要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对各学校年度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各镇要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对镇、村级目标管理以及干部包组联户工作的考核内容,制定出台考核办法,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