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 ||
索引号 | zyxzfzyxzfbgs/2022-0766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紫政办发〔2015〕48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05月2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年05月23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淳化“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8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红线思维、底线意识,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畏难情绪,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措施,消除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龙舟节、端午节等重点时段和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时间范围
从即日起至8月20日,对全县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排查整治重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突出道路(水上)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旅游、防汛防滑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
(一)道路交通:以危桥险路、隧道、事故多发路段和安保设施为重点,全面排查高速公路进出口、310省道、通镇通村道路事故隐患;加强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营运车辆安全隐患;检查长途客车夜间停止运行、落地休息制度落实情况;夜间途经三级以下公路的客运班线及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以接送学生车辆、摩托车、客运车、货运车、农用车为整治重点,依法从严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醉酒驾驶、超速、超载、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检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25模式开展情况。
(二)水上交通: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尤其要加大对客流高峰时段的安全监管,严防船舶超载和冒险航行。对营运船舶逐船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营运船舶性能良好、设施完备,严查无证营运、超载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接送学生船舶的监管力度,对境内所有码头、渡口、船舶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对各交通运输企业驾驶员、船长的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堵塞管理漏洞。
(三)煤矿:重点检查《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明确的15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未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假借整合技改、拖延工期为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边建设边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被兼并重组煤矿未按规定变更相关证照擅自组织生产的;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不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没有能力采取“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劳动防护措施不位的。
(四)非煤矿山: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落实情况,炸药库、矿区道路、通讯信号、电力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检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管理、职业病防治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露天矿山采场深孔爆破、台阶开采、机械铲装作业等作业场所安全隐患,防止爆破伤害、坍塌、片帮、机械伤害等安全事故发生。要检查地下矿山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程执行情况,检查地下矿山企业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采空区管理制度及制定采空区处理方案的情况,要加大对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不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开采现状与设计技术资料和图纸不相符的坚决予以停产整顿。
(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防爆、防燃、防泄露为重点,从严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检查烟花爆竹“产、供、销、运”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治理三超一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生产车间、储存仓库等达不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吊销许可证并予以关闭。
(六)旅游:着力开展旅游运输和旅游景区专项整治。加强旅对游包车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超范围经营,严厉打击非营运客车从事营运活动;加大对景区道路尤其是山区旅游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可能存在滑坡、塌陷、塌方等危险路段,要立即停止通行,严格进行整治,对坡大、弯急、沟深等容易引发事故的路段,要严格落实各种安全保障设施和防范措施;加强应急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确保旅游安全。
(七)消防: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及企业的生产、经营、加工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严格检查消防通道、设施配备、安全隐患治理及消防预案、制度、责任、措施落实等情况;加强应急队伍的日常培训和演练,对消防安全不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八)建筑施工:严查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重点排查高层建筑、地下深基坑、隧道、桥梁等危险施工场所安全隐患,突出检查高大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脚手架搭建等重点施工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防坍塌、防坠落、防火灾等方面工作,坚决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九)防汛防滑:加强对电站、水库、塘坝、河流、岸堤、弃渣场和可能或经常发生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险工险段组织开展全面、细致、严格的防汛防滑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认真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有效措施,加强人防。要落实防汛防滑责任制,制定救援预案,确保安全度汛。
(十)强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铁拳执法行动”: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持续抓好安全生产监管“铁拳执法行动”,将安全生产监管“铁拳执法行动”时间延伸到8月20日,县镇联动的百人执法队伍要发挥作用、要有执法成果。还没有制定“铁拳执法行动”方案和没有开展“铁拳执法行动”的部门,要按县安委会《关于印发紫阳县安全生产监管铁拳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迅速制定方案,扎实开展好“铁拳执法行动”。
四、职责分工
(一)道路(水上)交通。县交警大队牵头,交通局、教体局、规划局、运管所等单位配合,抽调10人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县交通局牵头,交警大队、住建局、文广局等单位配合,抽调10人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和县内重点干线、旅游景点道路、通村公路的隐患,对道路安保设施隐患进行排查统计,制定整改方案,按轻重缓急安排整治。县海事局牵头,交通局、水利局、教体局等单位配合,抽调5人检查水上交通安全。
(二)煤矿及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商贸服务企业。县经贸局牵头,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国土局、工商局、消防大队、质监局、中小企业局等单位配合,抽调10人开展排查整治活动。
(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县安监局牵头,非煤矿山领域由国土局、公安局、环保局等单位配合;危险化学品领域由住建局、质监局、公安局、交通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烟花爆竹领域由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抽调5人开展排查整治活动。
(四)旅游安全。县文广局牵头,公安局、质监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抽调10人开展排查整治活动。
(五)消防安全。县消防大队牵头,公安局、文广局等单位配合,抽调4人开展重点消防单位检查。各镇公安派出所牵头,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六)建筑施工。县住建局牵头,质监局、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抽调5人开展排查整治活动。
(七)防汛防滑。县水利局牵头,抽调5人检查防汛安全。国土局牵头,抽调5人检查防滑安全。
建筑、学校、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农机、电力、供水、燃气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本行业的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县安委办牵头组织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察室,抽调4名工作人员,组成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小组,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行明查暗访,县电视台、县政府网、县安监网要对明查暗访情况进行曝光。各镇要按照要求,对本辖区的各行业领域开展排查整治,并全力配合各部门开展好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各镇和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要求、排查整治范围、内容、时间、方式及抽调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活动负责人等内容,集中力量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工作不留死角、空档和后患,推动大检查深入开展。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职责的意见》,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每项任务、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尤其要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重点抓好严重违法问题的查处、重大隐患的整改、重点危险源的监管,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应急值守。严格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完整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主要领导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亲临一线,组织做好事态控制、事故救援等工作。各镇、各部门要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迅速反应,果断处置,第一时间做好现场警戒,控制引导好舆情,避免贻误最佳处理时机,导致事态扩大,形成被动局面。
(四)严格督导问责。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能,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监管主体责任,从严从实的抓好督促指导、明察暗访、执法监管等工作,真正做到正视到位、引领到位、认识到位。县安监局要强化与纪检监察有关部门的协作,
加强对整治工作开展的督导检查,凡是工作不认真、落实不严格、检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凡工作不落实、领导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倒查党政领导责任。
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并加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信息报送,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7个牵头部门要在2015年5月25日前和8月21日前分别向县安委办报送《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和《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总结》,每周四下午3点前书面报送活动开展情况,逾期不报的,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各镇公安派出所要将每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开展情况报县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汇总后,每周四下午3点前书面报县安委办。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