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9月10日夜间至9月11日上午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5-09-10 00:00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关于做好9月10日夜间至9月11日上午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0000001060002201509003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15〕98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9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年09月10日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9月10日夜间至9月11日上午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从9月9日开始,我县境内普降中到大雨,全县平均降雨量达20毫米以上,麻柳、蒿坪、瓦庙、高滩、毛坝5镇累计降雨量超过40毫米。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天夜间到明天上午降雨还将持续,特别是今晚将会出现大到暴雨天气过程,防汛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本次强降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警惕。当前正值防汛关键时期,尤其是本次强降雨主要集中在夜间,各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各镇、县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坐镇指挥,全力做好本次强降雨防范工作。镇、村干部要迅速将预警信息传递到各家各户,提前落实好防范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防范重点。各镇、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今天夜间雨情动态,加强对江河沿岸、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房校舍、敬老院、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的监测巡查,切实落实防范责任和措施,严密防范暴雨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要落实鳏寡孤独、留守老人儿童、老弱病残等重点群体的监管责任,提前做好转移避险准备,确保不出问题。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镇、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及时传递信息和指令,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快速应对,果断处置,第一时间上报信息和抢险动态。对漏报、瞒报、迟报信息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县防汛办要加强对防汛值班情况的抽查,严肃防汛纪律,确保责任落实。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