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胡蜂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5-08-28 00:00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胡蜂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0000001060002201508009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15〕96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8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年08月28日
内容概述 关于切实做好胡蜂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当前正值胡蜂活动的高峰期,我县部分镇相继发生胡蜂蜇人事件。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切实做好胡蜂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今年夏季天气炎热,降雨偏少,是胡蜂活动的活跃期,加之目前已进入秋收季节,农民群众户外活动增多,胡蜂蛰伤群众风险逐步增大。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胡蜂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按照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的要求,全力做好胡蜂防控工作。各镇和相关单位一把手要亲自上手,层层落实防控责任,最大程度地减少胡蜂对群众的伤害,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加强宣传,不留死角。县林业局要通过县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网站等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胡蜂防范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理常识,提高群众的自救能力。各镇要发动和组织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宣传胡蜂的生活习性和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预防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与胡蜂接触,避免发生蜇人事件。要通过手机短信、印制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强化胡蜂防治常识的普及,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科学的防治观念。

三、科学预防,确保安全。胡蜂防控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各镇、各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加强对公路沿线、村庄周围、学校附近、景区景点等人口密集地区的排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有条件处置的蜂巢进行灭杀。对一时难以处置的,要在醒目处设立警示牌,提醒群众注意防范。县林业、消防等部门要成立专门的灭杀和应急处置队伍,根据胡蜂生活习性和活动规律进行科学捕杀,消除安全隐患。

四、全力救治,强化保障。县卫生局要在认真总结胡蜂蛰伤患者救治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做好胡蜂蛰伤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特别要为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备必要药品,开辟救治绿色通道,及时启动胡蜂蛰伤患者应急救治预案,确保蛰伤人员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治疗。

五、严格督查,落实责任。各镇和有关部门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和周报告制度,果断妥善处置本镇、本单位发生的胡蜂蜇人事件。要及时跟进掌握事件的最新动态并报告县政府,同时抄报县林业局,确保信息灵通。县考评办、林业局要对各镇胡蜂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因防范措施落实不力、救助不力而发生胡蜂蛰人伤亡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