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开展2016年汛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001060002201604003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紫政办发〔2016〕35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4月2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年04月27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2016年汛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全县防汛防滑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防汛备汛工作,县政府决定开展2016年汛前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各镇备汛情况。各镇防汛组织机构、预案落实情况(防御山洪(防滑)预案是否落实到位并上报备案、是否具有操作性、实用性,转移撤离路线是否安全合理、是否符合实际,预案是否综合考虑上下游、左右岸关系);汛前隐患排查情况;重点人群、重点部位“三到户”责任落实情况;防汛预警设备、物资管理准备情况;抢险应急队伍组建情况,是否开展防汛演练等。
(二)重点企业备汛。电站、水库和地处洪水滑坡威胁地段的企业落实防汛责任制情况;预案制定、汛前检查、队伍组建和自查整改情况;防汛物资储备、重要部位是否设立安全警示牌等情况;值班制度、巡查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是否上墙;电站是否通过安全运行验收;电站闸门是否能够正常运行;有无备用应急发电机(现场测试)等情况。
(三)重点部位检查。排查尾矿库、重点滑坡地段和山洪灾害群众威胁区、避灾移民安置点、敬老院、危房校舍、在建重点工程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排查河道是否存在乱倒弃渣、垃圾,违法非法侵占河道,影响行洪安全。
二、督查分组
从县水利局、国土局、民政局、扶贫局、交通局、安监局、经贸局、住建局抽调干部成立4个检查组。
第一组由县水利局牵头,负责检查城关镇、蒿坪镇、双安镇、汉王镇、焕古镇、洞河镇,重点地段主要涉及蒿坪滴水岩水库、汉城紫安水库、五郎坪万良堰塘,洞河镇明华煤矿尾矿坝,541国道建设,焕古田坝、大连河堤建设。车辆由县水利局调配。
组长:刘让书(水利局主任科员)13259397670
成员:谢吉涛(交通局干部) 15594506162
李锦全(安监局干部) 18991539565
曹 飞(水利局干部) 13109272858
第二组由县经贸局牵头,负责检查向阳镇、红椿镇、东木镇、高桥镇、高滩镇。重点地段主要涉及红椿电站、深阳电站、尚坝电站、东木镇天地板石有限公司(尾矿坝)。车辆由县经贸局调配。
组长:明勇(经贸局副局长) 15029591328
成员:刘国义(扶贫局干部) 18700511066
陈一松(经贸局干部) 13909151076
高 洪(水利局干部) 15929152471
第三组由县国土局牵头,负责检查洄水镇、斑桃镇、界岭镇、双桥镇、广城镇。重点地段主要涉及洞河八庙梁电站、斑桃电站、双桥蛇嘴梁电站、华兴电站。车辆由县国土局调配。
组长:杨学军(国土局副局长) 13772968866
成员:曹 萍(水利局干部) 15029706566
吴远顺(国土局干部) 13259393388
唐建桥(民政局干部) 18429057181
第四组由县防汛办牵头,负责检查绕溪镇、毛坝镇、联合镇、瓦庙镇、麻柳镇。重点地段主要涉及毛坝关电站,湘桂锰业。车辆由县防汛办调配。
组长:朱贵山(防汛办副主任) 15091555111
成员:李季鹏(水利局干部) 13649155528
叶永顺(民政局干部) 13891503106
彭友俊(住建局干部) 15809155265
三、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各有关单位的防汛防滑备汛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所查镇辖区内重点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
(二)各检查组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分别拍照建立好隐患台帐,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导整改销号,必须由被检查单位签字盖章后带回。
(三)各检查组务必于4月27日当天迅速到各镇开展检查工作,4月30日18:00前将检查情况书面反馈县防汛办,由防汛办汇总整理后上报县政府。
附件:1.紫阳县2016年备汛工作情况检查表
2.整改通知书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