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表彰2015年度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
索引号 | 0000001060002201603002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紫政办发〔2016〕21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3月1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年03月20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表彰2015年度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2015年,县政府系统承办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85件、参考案21件。各承办单位按照县政府、县政协的要求,把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作为践行执政为民宗旨、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紧紧围绕委员所提问题的解决率和满意率为中心,强化领导,夯实责任,注重实效,狠抓落实,所有提案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各项工作。为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县政府、县政协同意,决定对县电商办、规划局、住建局、文广局、食药监局5个办理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创新方式,增强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紫阳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