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环境综合整治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6-02-01 00:00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环境综合整治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000000106000220160200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16〕15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2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年02月01日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环境综合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为巩固环保工作成果,保障春节期间环境安全,营造舒心节日氛围,县政府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迅速开展环境排查整治。各镇、各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群众对县城、集镇背街小巷、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移民安置点、交通干线、江河河道、居民房前屋后卫生死角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清理各类脏乱杂物,加大卫生保洁频次,确保城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序。

(二)全面整治生活污水直排。各镇节前要对辖区内沿江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整治,坚决杜绝污水直排江河现象;要进一步加强对已建化粪池排查,对管道破裂、“爆池”等情况立即整改到位。

(三)加强垃圾堆放场(池)管理。各镇要进一步加强垃圾堆放场、垃圾池管理。集镇垃圾堆放场及时填埋、消杀,垃圾池(房)及时清运,杜绝垃圾池(房)爆满、焚烧垃圾等现象。

(四)加强江河漂浮物监管。各镇要充分发挥“河长”作用,切实加强江、河漂浮物监管,及时组织清理河岸垃圾,确保水面清洁、水质安全。

(五)切实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县卫生局要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设施管理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镇及中心卫生院要加强辖区内村级卫生室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坚决杜绝医疗废水直排,规范医疗废物处置。

(六)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县农业局、各镇要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场特别是沿江沿河养殖户监管,督促、指导业主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对污水直排现象要迅速限期整改到位。

(七)开展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安监、国土、经贸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政府要对全县矿山、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禁企业向江河直排生产废水,倾倒废渣、废料。

(八)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倡导文明祭祀,县公安局、规划局、城关镇要加强巡查、管控,禁止群众县城规划区内祭祀时燃放烟花爆竹;县规划局要强化城区道路保洁措施,增加洒水频率,减少道路扬尘;县住建局要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理,建筑工地必须做到“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凡未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一律停工整顿。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违规车辆,杜绝“抛洒、滴漏”扬尘污染现象;各镇要加强集镇道路、施工工地扬尘监管,整治燃煤锅炉、木炭烧制、秸秆(垃圾)焚烧等造成的烟气污染,烟气污染情节严重的要迅速报告建设项目主管单位或相关执法单位依法处理。

(九)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整治。县环保局要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县城垃圾填埋场、湘贵锰业、便民屠宰厂等重点企业进行检查,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对不正常运转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十)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要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学生返乡之机,扎实开展以《新环保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环保意识。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我县在环保工作所做的工作、取得的 成绩,引导返乡公务人员、务工人员、学生了解环保工作的长期性、反复性,理解环保工作困难,客观理性面对存在的环保问题,不随意发布有关环保问题的微博、微信。各镇一旦发现环保负面报道要及时向宣传部、环保局报告,及时正面回应,尽力消除或减少不良影响。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治合力。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对违法排污等问题出重拳、下硬茬进行整治,确保工作实效。

(二)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实效。县汉江水质保护办、双创办、电视台要组成暗访组,对各镇、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及时通报暗访督查情况。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整治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紫阳县汉江水质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严格责任追究。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将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于2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办、抄送县环保局。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