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开展全县冬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 ||
索引号 | 000000106000220160101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紫政办发〔2016〕11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1月2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年01月21日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全县冬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相继发生多起严重火灾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随着春节临近,返乡务工人员进入高峰时期,各公共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加之我县消防安全工作基础薄弱,易发生火灾事故。为全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持续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公安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紫阳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月4日,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各镇、相关部门要准确判断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冬春季火灾的规律和特点,紧紧抓住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全面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有效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冬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闫锋任组长,县公安局局长周斌任副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杨韬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冬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调度指导。
三、职责分工
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管经营、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成立5个检查组,在县城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一)电力检查组。由电力局负责,在2月4日前对城区安全用电进行全面检查,整治电气线路乱搭乱接和线路老化等隐患;
(二)市政设施检查组。由住建局负责,消防、供水部门配合,在2月4日前对以消火栓为重点的市政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三)重点场所检查组。由公安局牵头,消防、安监、教体、民政、卫生、工商、住建等部门配合,对学校、敬老院、医院、饭店、宾馆、商场、娱乐休闲、小加工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拉网式清查,重点检查各相关单位、场所消防手续办理情况,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消防安全值班情况,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火源、电源安全管理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的配备运行情况等;对各类新建、改建工程及企业厂房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彩钢板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检查;
(四)“九小场所”检查组。由各镇政府负责,辖区派出所、工商所、食药监所等部门配合,对全县“九小场所”(小商铺、小补习学校、小门诊、小餐饮店、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场所)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
(五)社区安全检查组。由各镇负责,组织社区居委会干部在春节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要针对棚户区等火灾重点防范区域进行入户消防安全教育;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居民小区、社区居民楼、移民搬迁安置点的消防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设置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各镇、各部门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杜绝侥幸心理,高度重视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将其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印发消防宣传资料、设置消防宣传栏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
(三)强化执勤备战,做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实际,从思想、组织、装备等方面切实抓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研究制定群众性活动场所的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到一旦发生火灾,以最快的速度救人,最快的速度灭火,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四)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掌握和及时总结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在2月5日前将检查情况分别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人:罗兴强,联系电话:1377298385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登记造册,跟踪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报告县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