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001060002201612005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紫政办发〔2016〕141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12月0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年12月02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紫阳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
紫阳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着力解决行政检查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安康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安职转小组发〔2015〕4号)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加快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检查行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依法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行政检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检查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检查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执法权力,公开行政检查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协同推进。充分利用现有市场主体有关信息数据,立足检查对象分布结构等实际情况,就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有关事项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具体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具有检查职责与权力的部门,均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确定的职权范围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1)和省统一平台发布标准模板(见附件2)要于2016年12月7日前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县编委办)。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见附件3),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各部门要于2016年12月7日前将抽查机制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名单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县编委办)。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县级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四)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明确承办机构职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有条件的部门可探索通过公证部门公证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现场监督抽查过程。(县级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五)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县级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六)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各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信息共享与交换,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依法合规地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信息系统,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县发改局牵头,县内各金融机构配合,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探索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实行一次多查,提高执法效能,避免重复检查,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县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抽查。(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各部门于2016年12月2日18:00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附件4)上报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县编委办)。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四)强化督促检查。随机抽查不仅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也要在各部门的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要把推广随机抽查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在本部门、本领域推广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要求,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县编委办)。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务求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改革向纵深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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