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16 00:00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001060002201709003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17〕88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年08月16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紫阳县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3日

紫阳县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水平,确保我县今年顺利通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1〕17 号)、《陕西省食品安全放心县(市、区)建设标准》、县政府办公室《2016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推进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和监管行为,真正建立起“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将创建工作推向深入,争取2017年11月底前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得到省政府的验收并授牌命名。具体目标:

(一)监管责任体系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县、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完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分工明确;县、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健全并有效运行。

(二)检验检测体系完善。快速检测体系建立,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监测计划和信息发布统一有序,检验检测经费有保障。基本品种的快速筛查、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能在县内完成。

(三)日常监管有力有效。各环节监管体系健全,工作到位,产地重点品种抽检覆盖面达60%,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农村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农村家庭宴席、农贸市场监管制度健全,食品流动摊贩和加工小作坊管理规范,偏远乡村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四)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 100%;《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完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及时处理率达100%;应急体系延伸到社区、村级组织、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五)宣传教育成效明显。食品安全“五进”(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活动成效显著。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知晓率达到90%以上,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六)示范点创建着有成效。全县食品安全示范镇达标8个以上;示范村(社区)达标35个以上;示范单位达标800个以上;示范街达标3条以上。

(七)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食用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基本品种安全得到保障。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案件发生。

二、推进内容

(一)完善“五大体系”

1.完善监管责任体系。明确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政府与各镇及相关监管部门、各镇与各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食品生产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食安办、各镇)

2.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健全社会监督网络,聘请食品安全村级协管员,明确职责,落实待遇,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搜集上报,反馈监管意见,协助监管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方式。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开展食品宣传“四进”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格局。(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各镇)

3.完善信用、追溯体系。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四个环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记录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积极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奖优罚劣,对严重失信企业依法查处。引导企业建立并落实来源可查、过程可控、去向可寻的质量追溯制度。(责任单位:县农业科技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

4.完善应急体系。建立县、镇、村三级应急管理网络,各镇、各相关部门分工及责任明确。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县政府制定专项预案,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专门预案。制定完善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组织开展IV 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到位。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专家库。(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食安办、农林科技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卫计局、各镇)

5.完善风险监测和检验检测体系。配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制定年度检测计划,落实检测经费。开展重点品种食品检验检测工作,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各环节基本品种抽检覆盖率达60%以上,基本品种安全指标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网络健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对风险监测情况及时进行评估,对可能造成的食品安全危害发布预警信息。县卫计、农林、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信息,及时通报县食安办,县食安办及时调整风险监测计划,同时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因素。(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水利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各镇)

(二)加强重点环节监管

1.开展食用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林科技(畜牧)、水利(渔业)、市场监督等监管部门重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分析形势,解决重点问题,制定措施办法,建立食用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监管协商协作机制,共同查办案件,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10月底前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牵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食用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农林科技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

2.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对食品生产加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加强日常监管,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可追溯率100%。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率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监督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茶业局、各镇)

3.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所有食品经营单位监督巡查覆盖率100%,对无照无证食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l00%。超市、农贸市场销售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厂(场),乡村市场出售肉品检验检疫率达100%。提高食品监测品种覆盖率,全面扩大食品质量监测范围,强化对散装食品、生鲜食品、清真食品的抽检。基层食品监管机构能正确使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民政局、各镇)

4.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严格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对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学校食堂加强监管,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对无证餐饮单位坚决予以取缔;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厂(场)。强化餐饮单位日常监管,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餐饮单位按规定品种和范围对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率达100%,对购进食品原料进行验收率达100%,对购进和使用食品原料建立台账登记率达100%,餐饮业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率达100%,餐具消毒合格率达100%;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所有餐饮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使用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捡查率达 100%;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餐饮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 100%,对“两超一非”的查处率达100%,对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查处率达100%。(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各镇)

5.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监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管理规范,检验检疫和屠宰程序符合规定,进厂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出厂肉品合格率达100%。严禁私屠滥宰的行为发生。(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

6.做好行刑衔接。对制假售假等涉及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向司法部门移送率达 100%,查处率100%。(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各镇)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食用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准入管理,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率达100%;乡镇以上经营户持证经营率达100%,小作坊许可率达 100%;县城农贸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明确。(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农林科技局、各镇)

2.加强食品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企业法人首要责任制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所有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率达100%,所有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和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率达100%。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落实“一票通”达100%。建立健全召回制度和食用农产品、食品经营店索证索票制度;完善食品产品质量安全档案;推行良好生产经营规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茶叶局、各镇)

(四)重点打造示范点。

9月底以前,打造17个县级示范镇,其中城关镇、蒿坪镇、汉王镇、麻柳镇、高桥镇、红椿镇、高滩镇、焕古镇等8个镇创建市级示范镇,城关镇、蒿坪镇创建省级示范镇;打造城关镇高客站、蒿坪镇下茨坝、紫邑新城步行街3个县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打造镇级示范村46个,县级示范村17个,市级示范村13个;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单位800家以上(含食用农产品种植基地、畜禽、水产品养殖单位、农资经营店、生猪定点屠宰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单位、机关食堂等),形成全县食品行业各环节都有示范引领的格局,促进示范创建整体推进。(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农林科技局、各镇)

(五)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重视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坚持正面报道为主,及时客观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计划,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消费信心;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渠道,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向人民群众及时提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及奖励制度健全、渠道畅通、受理及时。(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文广局)

三、推进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至8月20日)。县政府成立推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进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召开工作推进部署会议。各镇政府、相关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部署推进工作,广泛发动辖区企业和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21日至10月20日)。各镇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照任务清单,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三)自查评估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各镇、相关部门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补缺补差,并于10 月20日前将创建工作总结和申请验收报告报县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局)。10月21日起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

(四)迎接省级验收阶段(11月15日前)。做好迎评迎检各项准备工作,收集整理创建资料,迎接省上检查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创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各镇、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广泛开展宣传。各镇、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向全社会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社会氛围。

(三)创新工作机制。各镇、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和完善符合各自实际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促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四)严格检查考核。将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对各镇、各相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由县政府督查室、食安办负责,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通报,确保按时按点完成创建工作任务,顺利验收。

附件:紫阳县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紫阳县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田 鑫县政府副县长、县食安委副主任

副组长:曹仲之 市场监管局局长、县食安办主任

成 员:余兴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程 莉县编委办副主任

罗 华县发改局副局长

毕锦国县教体局副局长

曹和荣县经贸局副局长

王志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家成县民政局副局长

马银鹏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发勤县环保局副局长

王永顺 水利局副局长

伍贤密 县农林科技局副局长

李尤学县茶业局局长

柯康林县卫计局副局长

邹学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田 丰 县文广局督查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曹仲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