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组建茶园标准化管理专业服务队暂行办法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001060002201702010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紫政办发〔2017〕14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02月0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年02月08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组建茶园标准化管理专业服务队暂行办法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紫阳县组建茶园标准化管理专业服务队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2017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
紫阳县组建茶园标准化管理专业服务队暂行办法
为有序推行茶园标准化管理,提升茶园管理科技化水平,大力促进茶农增产增收,现就组建专业服务队推进茶园标准化管理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思路
通过茶叶企业及专业合作社连接茶农、包联贫困户脱贫增收扶持机遇,采取镇、村统一组织,由茶叶企业、专业合作社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组建茶园标准化管理专业服务队,形成镇村、专业服务队、茶农 “三方联动”机制,有序推行茶园标准化管理,打造一批集中连片、树冠宽阔整齐、生长旺盛的标准示范茶园,带动茶园管理标准化水平的持续提升,提高茶园经济效益。
二、组建要求
1.由各镇政府选择区域内茶叶企业、茶叶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组建茶园管理专业服务队,按照其应承担的管理规模明确管理责任区域,并报县茶业局备案。
2.各镇政府督促指导被选定的茶叶企业及专业合作社,按照人员、设备、办公室、库房、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六个到位”要求,完成茶园管理专业服务队的组建。专业服务队须设队长、副队长各1人,队员人数按每人管理50亩核定,同时配套茶树修剪机、除草机、采茶机等管理设备。
3.县茶业局负责编印《紫阳县茶园标准化管理技术手册》,制定出台《紫阳县茶园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并对全县专业服务队队员进行系统培训。各专业服务队与所服务的村委会、茶农签订《紫阳县茶园标准化管理服务协议》并报县茶业局备案。
三、服务规模要求
依据企业及专业合作社经营规模明确服务管理茶园规模:省级茶叶龙头企业及茶叶专业联合社管理茶园规模应达到1000亩以上;茶叶骨干企业管理茶园规模应达到500亩以上;一般茶叶企业、专业合作社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茶园规模应达到300亩以上。
四、组织实施
1.由各镇政府组织实施,按本《办法》二、三条要求,落实领导、机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夯实村委会、专业服务队、农户各自职责。村委会负责本村的组织发动、协助专业服务队与茶农签订《紫阳县茶园标准化管理服务协议》、监督专业服务队和茶农按《紫阳县茶园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实施茶园管理;专业服务队向茶农提供有偿服务,负责各季节的机械化修剪、除草、病虫害绿色防控、鲜叶机采;茶农自行负责各季节其它常规管理。
2.各镇、村要切实加强组织发动与实施过程的督促检查,及时调解处理相关矛盾纠纷,促进工作顺利推进。
3.各镇要成立核查验收小组,在各季节管理结束后随即对专业服务队实施的管理内容开展核查验收(主要依据《紫阳县茶园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对实施的管理茶园类型、面积、质量水平进行评价)。县茶业局、督查考评办及时进行抽查、复核和认定,以复核认定的面积为依据下拨政府补助资金到各镇政府,由各镇按程序和标准向服务队兑付。
五、扶持政策
1.对各企业及专业合作社为标准化茶园管理专业服务队购置的各类器械给予的40%补助(以发票为依据),由县茶业局于每年6月底前核查验收兑付。
2.对各专业服务队服务管理茶园经核查验收(分别于每年7月上旬和11月中旬核查验收)合格的,给予每亩200元补助。
3.补助资金由县政府统筹解决,于每年11月底前下拨。
六、奖惩措施
1.将此项工作纳入各镇茶产业发展年度考核进行严格考评。
2.被选定为标准化茶园管理专业服务队的企业及专业合作社,有下列情形的,政府将在2年内取消一切扶持:
(1)不组建成立茶园管理专业服务队的;
(2)成立专业服务队但不能按相关要求认真实施管理的,完成管理规模不足80%的,管理质量不达标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
(3)不生产加工夏秋茶的;
(4)对能够机采的茶园不实施机采的。
3.开展年度评优活动。每年评选先进镇5个、先进村8个、优秀企业(或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队8个,政府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2万元的奖励。
七、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