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00106000220171200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紫政办发〔2017〕139号 | 成文日期: | 2017年12月0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年12月05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紫阳县“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培育践行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县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推进新民风建设,助力脱贫攻坚,根据省脱贫办印发的《脱贫攻坚工作导引(“爱心超市”模式)》,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全县各行政村(农村社区)筹备建设“爱心超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爱心超市”建设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秉承“爱心扶贫、用行济困、全民文明”为宗旨,积极探索“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变生活,环境提振精气神、全民共建好乡村”的模式,力争实现爱心超市建设在所有行政村中全覆盖。
二、组织机构
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民政工作副县长为组长,县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扶贫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慈善协会分管领导和各镇分管副镇长为成员的全县“爱心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爱心超市的建设管理和规范运行工作。各镇也要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具体负责辖区内“爱心超市”的建设管理和规范运行工作。
三、服务对象
“爱心超市”面向本村全体农户,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建设标准
爱心超市展示厅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要有粮油区、生活用品区、衣物区、学生用品区等,物品种类不低于30种,要有签收人、签支人、做账人,做到账物相符。
五、管理模式
1、“爱心超市”由各镇政府主抓,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指导,民政部门筹建和分配物资,各镇和行政村负责爱心超市建成后的商品对接、兑换等具体工作。
2、爱心超市建设可采用购买服务的办法,也可由在村电商服务站或代销点有偿进行。爱心超市建成后由县级爱心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验收。
3、大力支持鼓励帮扶单位、民办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积极捐助,形成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使用的良好氛围。
4、县镇要建立爱心超市管理运行监督机制,成立爱心超市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爱心超市运营期间的全程监管。制定积分兑换标准,积分卡积分兑换管理办法,兑换流程,积分兑换信息登记台帐等。
5、镇、行政村是爱心超市的管理运行主体,要按照相关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积分标准,做好积分的登记,积分卡的管理和发放。
6、爱心超市要设置专职服务人员,各镇安排村民政协理员负责调研和收集困难群众服务需求,根据群众需求和季节变化,安排补货调货和项目设置。
7、行政村成立爱心积分卡管理工作小组,驻村第一书记和党支部书记任正副组长,每村设爱心积分卡管理员和监督员各一名(可由村干部兼任),管理员负责本村爱心积分卡的管理、发放、登记和日常记分工作,监督员负责本村爱心积分卡积分监管工作,并及时对积分情况予以公开。
8、由驻村扶贫工作队牵头,每周一对各农户检查核实相关情况,拍照发爱心超市积分群复核,根据检查情况为农户评分、记分。
9、在具体评分中,应坚持严格要求、区别对待的原则。比如,各农户统一基础分为0分,能保持好院落卫生和良好生活习惯、主动宣讲政策的各加10分。对于贫困户的评分,可加入投身扶贫产业、参加公益劳动、参与扶贫工作等内容,各项再加10分。(各镇可按照这一原则进一步细化具体积分评分标准)
10、各行政村爱心超市每周五集中开放,各农户凭积分卡到爱心超市兑换对应物品。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筹备(2017年12月5日-8日),主要工作任务是: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运营管理模式。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2017年12月9日-17日),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全县133个贫困村全部建成“爱心超市”,培训专职人员,挂牌投放物资,正式规范运行。
第三阶段:全面铺开(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2月底),主要任务:全县所有行政村全面建成“爱心超市”,正式规范运行。
七、责任分工
1、民政部门:负责出台全县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制度,制作爱心超市积分卡,管理发放爱心超市积分卡,指导各级爱心超市的筹建和后期监管工作。
2、宣传部门:负责牵头指导、协调各单位参与爱心超市建设和宣传工作,支持引导爱心人士积极参与爱心捐助和志愿服务工作,建设和管理爱心超市公众微信平台。召集监管委员会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商讨爱心超市的建设规划、规范管理、后期发展工作,及时解决爱心超市运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3、扶贫部门:负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先进典型的培树。
4、财政部门:负责全县爱心超市建设必要的资金保障及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
5、慈善协会:负责鼓励引导慈善资金用于爱心超市建设,接收管理社会各界对全县爱心超市的捐赠资金,接受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统一调配。
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7、各镇、村:按照爱心超市建设要求,负责本区域爱心超市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结算工作,做好相关制度和台帐的建设。落实爱心积分卡的领取、管理和发放工作。
8、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发挥各自职能,调动社会力量和干部职工捐款捐物,参与开展献爱心活动。
八、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镇和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爱心超市建设,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协同发力,联动合作,切实为广大群众服务,推进脱贫攻坚和新民风建设深入开展。
2、明确职责分工。各镇、行政村将爱心超市建设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作战图、时间表,全力以赴抓落实。
3、强化督促检查。县镇爱心超市监管委员会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