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胡蜂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
索引号 | 000000106000220180900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紫政办发〔2018〕94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8月3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年08月30日 |
内容概述 |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胡蜂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县直总公司(社):
为切实做好胡蜂伤人防控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
胡蜂又名黄蜂、马蜂,体大身长毒性强,人被胡蜂蜇伤后会出现过敏和毒性反应,严重的可导致死亡。我县森林资源丰富,气候条件适宜胡蜂大量繁殖,每年7至10月正值农林产品收获期与胡蜂活跃期,一旦侵犯其活动区域,极易引发胡蜂群体攻击,造成伤亡事件。各镇和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胡蜂伤人防范救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做好预案准备,强化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治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聚焦重点开展灭杀工作
农林科技及消防部门要充实专业应急处置力量,加强物资装备储备,提升防控能力。农林科技及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组织技术专家组开展分析研判,确定重点防控区域和高危区域。各镇要组织专业灭杀队伍,以镇为单位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做好人群集聚区和农事生产集中区的胡蜂灭杀工作,特别要对公路沿线、集镇村庄周围、学校周边、移民安置点、敬老院、景区景点等人群密集区域,实行集中灭杀;对人力无法灭杀的危害严重区域或死角,要发布预警信息,设置警示标识,严防意外事件发生。
三、全力以赴做好伤员救治
县卫计系统要建立应急机制,确保受伤群众及时得到救治,最大限度防止发生人员死亡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胡蜂伤人医疗救治机制,进一步加强病例筛查,做到胡蜂蜇伤患者早发现、早处置,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治疗。要提升医疗救治能力,组建医疗专家组,加强医疗机构人员培训,配齐治疗急救药物,严格按照诊疗规范,根据不同病情采取针对性救治措施,实行集中管理、分类包干、责任到人,确保不出现新的死亡病例,尽最大努力降低致残率。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医疗救助措施,对胡蜂蜇伤患者一律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决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
四、切实加强科普宣传防范
农林科技、卫计、消防等部门要通过编制防范手册、印制宣传单等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胡蜂防范宣传工作。各镇要利用板报、广播、短信、微信、网站、宣传彩页等媒介,开展全方位、立体式胡蜂防治科普宣传,普及预防方法和处置常识,要组织镇村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宣传讲解防范知识,增强群众预防和自救能力。县教体局、文广旅游局要在学校、景区景点宣讲预防知识和紧急救治方法,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加强社会舆论引导,有针对性的开展自然常识普及,防止引起群众恐慌。
五、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各镇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紫阳县胡蜂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全力开展防控工作。各镇要成立胡蜂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防控、救治、宣传等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组织开展防控工作。农林科技、教体、卫计、消防等部门要成相应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认真做好胡蜂防控监测预瞥、蜂巢捕杀、伤员救治、科普宣传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六、严明纪律夯实工作责任
各镇和农林科技、卫计、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灵通信息,实行胡蜂防控工作周报告制度,重大紧急信息随时报告。要夯实责任,最大努力减少胡蜂伤人,坚决避免发生死亡病例,对因防范措施落实不力、救助不力而发生新的胡蜂蜇人死亡病例的,要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